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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對話:尋找商業方法保護共識 知産保護“阿裡模式”受關注

“非常高興我能率領一群美國法律精英,來到阿裡巴巴同中國的知識産權專家共同探讨有關商業方法保護的問題。”6月9日,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前任首席法官Randall R.Rader在來訪北京望京阿裡中心時如是說。

随Rader一同前來的,還有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前行政法官Theodor Essex、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貿易辦公室法規條例執行理事Alice A. Kipel,以及多名美國權威知識産權律師。

他們與中國多位知識産權領域專家學者,阿裡、京東、百度等網際網路企業代表齊聚一堂,共同參加了當天由阿裡巴巴知識産權研究院舉辦的“湖畔新知彙第二期暨中美知識産權比較研究專題研讨會”。

專家對話:尋找商業方法保護共識 知産保護“阿裡模式”受關注

▲6月9日阿裡巴巴知識産權研究院舉辦的“湖畔新知彙第二期暨中美知識産權比較研究專題研讨會”現場

“阿裡模式”為知産保護提供新思路

此次研讨會聚焦商業方法如何在知識産權領域獲得專利的更有效保護,無論是在中國還是美國,這都是一個非常值得探讨的問題。阿裡巴巴集團副總裁孫軍工表示,此次研讨會的舉辦,希望能夠倡議從提升企業核心競争力、維護中小企業和年輕人利益、消費者需求、全球化等角度加強商業方法創新的保護。

孫軍工指出,商業方法創新是對企業經營邏輯的系統再思考,是對技術創新、産品創新、管理創新等傳統創新方式的包容與超越,是企業擁有核心競争力的關鍵;不過,他也坦言,目前圍繞商業方法的讨論缺乏統一性和準确性,造成了很多認識上的誤區,深化新業态、新領域創新成果知識産權保護制度研究,開展知識産權基礎性法律研究顯得十分緊迫而重要。

“這對于尊重并把握基于網際網路的知識産權發展規律,依法促進企業具備強大的市場競争力,将發揮十分重要的法治保障作用。”孫軍工認為,平台自治在保護知識産權方面可以發揮非常重要的作用,阿裡巴巴将科技之治、商業之治和法律之治三者有機融合,形成了知識産權保護的“阿裡模式”,實作了從技術治理向治理技術的轉變,有力地說明了平台自治與公權力治理和其他形式的社會參與共存共生、共治共赢的必然性和重要性。

在國家知識産權局知識産權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韓秀成看來,面對科學技術日新月異的變化和發展,特别是網際網路技術的迅猛發展,我們必須以更加開放的心态和先進的理念來看待和變革誕生于工業革命時期的知識産權制度,使其更加适合适應時代和高科技發展的需要。

專家對話:尋找商業方法保護共識 知産保護“阿裡模式”受關注

▲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前任首席法官Randall R.Rader正在演講

螞蟻森林走出“中國經驗”引共鳴

網際網路企業強大的商業創新能力,如何通過商業方法的保護轉變為法律所認可的權利?螞蟻金服副總裁白建民以“螞蟻森林”為例,闡述了他的看法:“商業方法如果有技術特征并有技術效果,是有可能得到專利保護的。”

資料顯示,截至2018年5月底,在不到兩年的時間裡,螞蟻森林使用者超過3.5億,累計減排超過283萬噸,累計種植和養護真樹5552萬棵,守護3.9萬畝保護地。

白建民介紹,螞蟻森林通過技術方式将使用者步行、乘坐公共交通等減排行為換算成虛拟能量值,達到一定能量值就會替使用者種下一棵真樹,是以成為世界上第一個鼓勵綠色生活方式的網際網路産品,同時大量減少了碳排量,産生了驚人的技術效果,“這種用真實行為來種樹的方法,就獲得了專利保護”。

白建民的演講,引發了在座中美雙方專家的共鳴。對于阿裡巴巴知識産權研究院舉辦的此次活動,Rader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給予了很高的評價,認為阿裡巴巴此次組織中美雙方專家讨論商業方法保護問題,是一項非常有意義的工作。

“這樣的交流,表明這家全球化的公司正在努力推動消除不同國家間在知産保護問題上的差異,讓全世界的法律體系更有效運作,也更有利于全球化貿易市場的發展。” Rader表示,中美兩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經濟體,需要更多像這樣的民間學術交流來推動在知識産權問題上達成共識。

原文釋出時間為:2018-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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