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美之心,人皆有之”人們為了追求美無所不用其極,有的人為了美不惜把帶有墨汁的針紮在皮膚底層畫出圖案或者是寫上字,想必大家都看出了這種追求美的手段就是紋身。
紋身本來沒有錯,隻是紋身的人有好有壞,社會上對有紋身的人也充滿了歧視,一些普通工種甚至會因為紋身拒絕面試者。歧視紋身的現象從古代就有了,專家說老百姓見到就躲,究竟古代紋身的人都什麼人,竟然如此可怕?

中國紋身早在新石器時代就已經有了,當時彩陶瓶上的人物都紋有花鳥魚蟲。曆史上第一次記載紋身則在周朝,《左傳》:“仲雍嗣之,斷發紋身,裸以為飾。”最開始紋身并不是壞人的标志,隻是人們把圖案和紋字畫在身上,取悅自己和别人美的象征。可到了先秦時代,紋身變成了在犯人臉上刺字的墨刑。
墨刑始于周朝,執行者用到在犯人臉上刻字,再用墨水塗在傷口上,字就會一輩子跟在犯人臉上,變成永遠洗刷不掉的恥辱。墨刑秦朝以後被叫做黥刑,近代和宋代把它作為處罰犯人的刑罰,這也是《水浒傳》為什麼那麼多有紋身的人都曾坐過牢的原因。北宋的工具從刀變成了針,古代因為醫學常識落後,很多犯人受細菌感染而死。
古代受黥刑的人通常是做過壞事的人,宋朝的執行者還會在犯人不同的地方刺上不同的形狀,告訴别人他曾犯過什麼罪,比如在耳朵後面刺字,之前頭偷過東西;在額頭醒目的地方刺字,将字排成方形,他是被流放的犯人。
不少古代名人都受過黥刑,宋江誤殺閻婆惜,被處以黥刑,發配江州。黥刑雖然懲罰力度較輕,人格卻受到了極大的侮辱,老百姓看了都躲得遠遠的,宋江為了消除臉上的字還找了好幾次神醫安道全。
唐朝民風開放包容,很多普通老百姓主動去紋身,紋的最多的還是地痞流氓。唐朝盛行佛教,有的小混混把菩薩紋在背上,期望菩薩賜予神力,或者逃避懲罰。
四川一個叫趙高的人在背上紋滿了天王菩薩,行刑者看了之後不敢對他動杖刑,否則就是冒犯了菩薩。軍隊也會要求士兵在身上紋上所屬部隊的編号,好來區分他們的身份。
古代女人甯死都不紋身,唐朝女官上官婉兒暗中和武則天卧榻的男人張昌宗走得過于親密,武則天罰她墨刑,将她漂亮的小臉蛋增添了污點。
上官婉兒也是一個年輕愛美的女人,怎麼能忍受的了臉被毀?聰明的她想出一個好辦法,在字上面又增添了一朵梅花,順便帶起了火爆唐朝的”梅花妝“。
紋身的人不全都是壞人,嶽飛背上都紋有”精忠報國“4個大字,沒有誰會認為他是壞人,是以壞的不是紋身,而是做壞事的人恰好有紋身,你們認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