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印案,朱元璋反貪第一案

根據明朝皇帝的規定,地方各府縣每年要到戶部去核對地方财政賬目。稽核完全一緻後,才能把這一年的帳給關上。
當時的問題是,地方知府縣官要派人帶着蓋完章的賬冊到京城去核對。如果從兩廣地區出發到了京城大概要兩個月。如果發現賬目有差異,需要把核對完後的賬冊重新拿回原地重新蓋章。這一來二去大半年就結束了,一年到頭什麼事都不要幹了。
規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地方長官經過反複研究,發現了問題,關鍵的地方在于蓋章。那就讓屬員們帶上預先蓋好印章的空白文冊前往京城,如果賬目對不上,就在京城重新再抄一遍。
這件事情被朱元璋知道以後,他非常傷心。大明朝都是他們家的,這些父母官卻背着他幹這些勾當。叔可忍舅不可忍,這分明就是欺君之罪,蔑視大明法律。
那就殺人吧!老虎不發威就當我是病貓。大明朝十三省,一百四十多府,1000多縣的屬員中,掌管印信的全部殺掉。其他的屬員也要負連帶責任,比如言官負監管不力的責任,主印屬員的副手負同謀和知罪不報的責任。
郭恒案,朱元璋清洗官員的重要一仗
1385年,有幾名禦史舉報北平布政使和按察使官員勾結戶部侍郎郭恒,A錢腐敗一案。太平鎮江附近的賦稅都被郭恒A錢了,浙西的錢糧每年450萬石,被郭恒A錢了一半。這些人還聯合巧立名目,多征了不少稅,全部被A錢掉了。
根據朱元璋親自公布的結果,這批貪官污吏一共A錢了2400多石糧食。六部的大部分人和地方屬員都參與了這一大案,從上到下的經辦人加在一塊有3萬多。
在朱元璋眼中,這些人不僅犯了A錢大罪,更是欺君大罪。磨刀霍霍向牛羊,這3萬多人悉數被殺,無一幸免。連最底層的富戶、糧長都不能幸免,可見株連面積之大。
這個案子裡邊有很多疑點,朱元璋是一個精力旺盛的加班狂人,他一年上班差不多365天,每天十幾個小時。所有國内的軍政要務,都要經他的手。如果A錢的糧食數量有這麼巨大,早就被他察覺了,何止于會等到今天。
嚴刑峻法,雷霆萬鈞,反貪不遺餘力
朱元璋從小是窮苦人家出身,深受貪官污吏之害。後來進了皇覺寺當和尚,到處乞讨化緣,目睹貪官污吏之害。這些年少時的經曆,讓他對官員從内心深處有深深的不信任之感。
朱元璋下令,普通老百姓也有舉報貪官污吏的權利。隻要他們發現貪官污吏,就直接捆綁起來,押送京城。如果有人敢阻攔,株連九族,滿門抄斬。
朱元璋反貪,他又信不過地方長官,這時他創造的錦衣衛就發揮了重大作用。這些人經常化妝進入官府,監督地方大員的一舉一動。很多人A錢的具體物品和數量,朱元璋都知道的一清二楚。
但在A錢的這條路上依然前赴後繼,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朱元璋惱怒之下,規定凡A錢六十兩以上者,全部處死。
朱元璋還規定對那些A錢數量超級大的人直接淩遲處死,要割3000多刀才能讓他們去死。除此之外還有把人的大腸小腸給抽出來,先用開水燙再用鐵刷子刮類似殺豬這樣的動作。更恐怖的是把人剝皮,然後裡邊填滿草供人參觀。
二律背反原則,反貪的兩難問題深層根源
朱元璋采取這麼大動靜的反貪行動,卻無法達到良好效果。這到底是為什麼呢?首先是明朝的官工資太低,一品官一年1044石米,縣官隻有90石米。表面上看數量不少,但明朝承認的官數量很少,一個縣城隻有縣官一個。縣衙其他官員的工資和收入都由縣官來解決,幾十号人考90石米是遠遠不夠的。
接下來我們看朱元璋是怎麼對待自己的兒孫的。朱元璋是窮苦人家出身,本着再苦不能苦孩子的原則,他把自己的兒女都封為一品官,尤其是兒子和王府都建立在各地,有自己的封地和田産,一生下來就過着錦衣玉食的生活。
大明朝就是朱家的江山,皇帝就是董事長。董事長一家人整天都A錢腐化,憑什麼讓底下的屬員節衣縮食呢?上梁不正下梁歪,皇帝吃肉,屬員喝湯,搜刮一點錢,又算什麼呢?這就是屬員們A錢的邏輯。
朱元璋希望用洗腦的辦法,讓屬員們勒緊褲腰帶過日子,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但這些官并不傻,人生就這麼幾十年,頭懸梁錐刺股拼命讀書為做官,總得讓自己享受幾十年吧。
皇帝們隻許自己放火,不許百姓點燈。他們自己有三宮六院七十二妃,整天花天酒地,窮奢極欲。卻讓屬員們充當道德模範、反貪先鋒,窮的連一家老小都養不活。這屬員當起來一點樂趣都沒有,大家也隻能欺下瞞上,順便A錢一點了。
在A錢這條路上,是沒有回頭路可以走的。A錢的數額隻能越來越大,最終把自己送上一條不歸路。這就是皇權專制時代的死結,根本無藥可救。不管朱元璋怎麼樣去努力反貪,到頭來都是一場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