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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導緻明朝後期社會沖突尖銳的背後因素!

明朝晚期的社會沖突是非常尖銳的。

明亡,除了天災(小冰河時期)外,很大程度上就是社會沖突集中爆發後,當時的統治者崇祯帝朱由檢沒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社會沖突轉移,才會走向最後的絕路。

當然,從今天的角度來看,崇祯帝在登基的最初幾年裡還是有機會拯救大明的。

可惜,沒有經過帝王系統教育的崇祯帝,真的應了那句“當局者迷”的古話,以至于在他做皇帝的十八年(天啟七年登基,崇祯十七年明亡)裡,局勢頹廢的無法收拾。

期間,即使有大臣提出了解決方案,如:和後金議和、遷都南京等,如果實施,也許,大明還能延續,但最後也都被所謂的道德所束縛,而導緻無力回天。

明亡,不可避免。

那麼,明末社會沖突有哪些呢?汪郎以為,主要集中在以下三個方面。

淺析導緻明朝後期社會沖突尖銳的背後因素!

一、無法遏制的文官集團導緻中央權力失衡,誘發了政治、經濟等其他問題。

政治,講究的是平衡!

自明初“仁宣之治”以來,明朝文官集團在經曆了洪武、永樂的低迷後,開始登上政治舞台,而相對應的,在皇權扶持下,宦官勢力也随之擡頭,成為和文官相抗衡的一股力量。

天啟朝時,以魏忠賢為首的“閹黨”本質上,就是皇權支援下和以東林為首的文官集團抗衡的勢力。

崇祯登基後,剪除“閹黨”是沒有問題,但沒有扶持自己的親信宦官在朝中形成勢力,使文官失去了被皇權監督下的限制,進而導緻了衆多問題的爆發。

1、黨争延續,文官大都陷入了黨争,為國憂愁,為民生計者寡!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縱然,明末黨争始于萬曆,在天啟朝時得到加強。朱由檢登基後雖然剪除了閹黨,但他不願意擴大打擊範圍,隻是對閹黨核心成員開殺戒,這也就使得很多外圍閹黨成員隐藏朝中,進而促使黨争在崇祯朝得以延續。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袁崇煥之死。

袁的死固然有朱由檢對他的猜疑,但實質卻是閹黨殘餘勢力以及部分陰謀者試圖借袁崇煥打擊東林錢龍錫(關于袁崇煥,汪郎會專門寫文讨論),進而對東林發起攻擊,奪取崇祯朝的大權。

而黨争的惡果就是,參與黨争的人隻是為了反對而反對,根本不顧自己的政敵提出的政策是否于國有利、于民有益。在這樣的風氣之下,又失去了東廠、錦衣衛兩大耳目的資訊提煉,朱由檢逐漸失去了對朝堂的掌控。

淺析導緻明朝後期社會沖突尖銳的背後因素!

“士農工商”是封建王朝的社會等級制度,商人無論各朝,社會地位都是最低的。然而,明末時,這種情況卻完全颠倒了,商人的社會地位日益提高,成為上層社會的主流,“士商工農”是當時的社會現實。

“以農為本”的大明朝,農民居然淪落到了社會底層,這是社會沖突最為突出的原因,而文官勢力是導緻社會階層變化的根本原因。

明末資本主義萌芽的蓬勃發展,使得朝堂上的文官其背後都有商人背景,如:東林黨代表的是江南新興工商業和小地主階層,浙黨的背後是海商和大地主,齊黨、楚黨依附的是權貴和傳統内地大地主階層等,這也使得萬曆、天啟兩朝收取商稅時遇到的阻擾是很大的,但因為各派之間還有不同的政治訴求,故此,朝廷還能收得上商稅。

然而到了崇祯朝,因為沒有了宦官勢力,有的隻是不同的文官派系,故而各派雖然在政治上進行鬥争,但在賦稅上卻達成了同盟,完全轉嫁到農民頭上,加重了農民的負擔。

淺析導緻明朝後期社會沖突尖銳的背後因素!

二、土地兼并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失地農民,失地軍戶成為明末起義軍的主要來源。

如果說黨争是扒開大明朝的屋瓦,那麼土地兼并就是在挖大明朝的牆角。

在“以農為本”的古代,農民是一個王朝的根本,一旦農民失去了賴以生存的土地,那麼這個王朝離滅亡的時間就不遠了。

明朝的土地兼并分為兩種情況,而這恰恰是明太祖朱元璋建構大明的根基。

1、地主官僚階層兼并土地。

因為元末動亂,導緻大量無主土地的出現。洪武時,為了天下安定,朱元璋實行了“修養生息”的國策,建立黃冊、魚鱗冊制度,統計人口,配置設定民田,減少官田,并鼓勵農民墾荒。

但随着明朝社會生産力的進一步發展(手工業、商業),尤其是明朝官僚體系制度的日益完善,百姓為了躲稅、避稅,以及民間地主階層的強取豪奪,明初制定的黃冊、魚鱗冊制度相繼遭到破壞,土地開始集中,失地農民增多,開始向經濟發達的城鎮聚集。

但無論是江南,還是内陸,工商業的承載量是有限的,這就使得大量無地耕種的農民淪為流民,逐漸成為明朝社會的不穩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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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衛所千戶、百戶兼并土地。

軍戶是明太祖朱元璋在明初實行“休養生息”國策時,在全國範圍内建立的軍事衛是以及軍隊屯田制度,一方面加強了大明對地方的軍事威懾,另一方面加強了軍隊自給自足,減少中央财政支出的壓力。

平心而論,這是一項近乎完美的軍事制度,但問題就在于,朱元璋忽視了軍戶們的繁衍能力以及對改變身份的渴望,同時還忽視了地方衛所的指揮官千戶官、百戶官對财富的渴望。

這樣的後果就是,因為嚴格的限制條件,導緻很多軍戶在戶籍上受到束縛,一人從軍,世代從軍,無論是走科舉道路,還是脫籍,都很困難;而那些衛所的千戶官、百戶官,雖然為官,但也因為身份的限制,無法向民戶那樣自由,财富壟斷隻能是兼并自己手下軍戶的土地。

關鍵還在于,無論戍邊,還是征伐,軍戶還要承擔各級官僚對自己役使,月糧克扣,故此,到了明末,軍戶逃亡也就成了不争的事實。

逃亡的軍戶也就成為明末另一股不穩定因素。

淺析導緻明朝後期社會沖突尖銳的背後因素!

三、軍人尾大不掉,募兵制的軍隊和家丁制的軍隊開始不受朝廷限制,逐漸轉化為地方軍閥。

軍戶制度的破壞,随之而來的必定是軍事制度的改革,迎來的是募兵制和家丁制,但這也造成了明末另一項社會沖突,即,日益軍閥化的地方軍事首領和中央集權的沖突。

何為軍閥?即以武力為後盾,割據一方,自成派系的軍人或軍人集團,雖然承認中央政府,但更多是我行我素,忽視國家的秩序法律。

而在中央集權下,對于地方軍事首腦的要求是,以兵部指令為行事準則,接受兵部的上司和指揮。

事實上,明初的軍人地位是很高的。

然而,随着明初“文武共治”的政治架構,轉變為“以文為尊,以武為卑”的制度格局,軍人的地位也随之下降,哪怕是官職上的同級别,以文禦武的思想已經達成共識。

在這樣的觀念下,尤其是在大明面臨着内憂(農民起義軍)外患(後金)的情況下,掌握一方軍權的地方總兵,在發現中央政府的權威減弱下,趨于軍閥化或者徹底淪為軍閥也就非常明顯了,如崇祯朝時的皮島毛文龍。

先不論毛文龍牽制後金的作用大不大,但毛文龍不受朝廷控制,轉變為軍閥的趨勢已經明顯。

而在崇祯朝,已經徹底軍閥化的當屬遼東關甯系中的吳三桂,除此外,還有駐紮在九江,擁兵二十萬的左良玉。

而在陝西,于崇祯十五年(公元1642年)被督師孫傳庭斬殺的賀人龍,也已經是三秦土地上有名望的軍閥了。

而南明江北四鎮之一的劉澤清,在崇祯朝時,竟然殺了南下的文官給事中韓如愈,軍閥驕橫可見一斑。

軍閥化的大明地方總兵,會帶來什麼危害?他們無視律法,軍紀敗壞,縱兵掠奪,甚至殺良冒功,搶掠婦女,加深了明朝的社會危機。

淺析導緻明朝後期社會沖突尖銳的背後因素!

汪郎說:

當然,明末的社會危機遠不止這些,汪郎也隻是管中窺豹。

但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縱觀崇祯一朝,占據朝堂的大都是一群争權奪利的投機分子,如果要追溯明亡的真正原因,汪郎以為,文官權力不受限制,以至于文官制度的潰爛也可以算是一個主因。

王朝的衰亡都有其曆史的必然性。

汪郎以為,盡管明初時,明太祖朱元璋為了江山可以萬世永固,制定了很多在當時看來已經是近乎完美的國家制度,但他的後世子孫不努力,或者說曆代明朝皇帝思變的不徹底,沒有在政治、經濟、軍事等制度上尋求進一步的精益求精,而且在已經誕生的新的生産關系萌芽(資本主義萌芽)下,沒有尋求更先進的制度來比對,反而繼續步入曆代王朝的老路,滅亡也就注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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