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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時兒子高中狀元,母親可以封為诰命夫人,父親也得到封官嗎?

自從隋唐時期建立科舉考試制度到清朝末年被廢除,科舉制度在中國存在一千多年,而且越來越受到統治者的重視,是以考中狀元的人就是人中龍鳳,會得到方方面面的優待。

古代時兒子高中狀元,母親可以封為诰命夫人,父親也得到封官嗎?

古人講究“母以子貴”,兒子一旦考中了狀元,自然母親也會跟着身價百倍,但是要得到朝廷的诰封并不容易,很少有兒子一考上狀元,皇帝就對狀元的母親進行诰封的,都是在狀元的官位達到一定級别,或者對朝廷做出了重要貢獻,才會得到诰封。曆朝曆代對這個問題的具體規定雖有不同,但是大緻的原則是一樣的,就是依據官位的級别和貢獻大小。

古代人對家和國的認識是一樣的,是以都堅持“齊家治國平天下”的理想,是以治國和治家遵循同樣的原則。我們看一個因為科舉考試改變母親在家庭中地位的例子。

這個人曾經擔任兩廣督軍,三次出任湖南督軍、省長兼湘軍總司令,授上将軍銜,陸軍大元帥,還當過南京國民政府主席、行政院院長,他就是譚延闿。他媽媽李氏本來是個丫環,生了譚延闿後,譚鐘麟就收她做小老婆。

但是根據封建社會的禮教,小妾是不能和主人在一起吃飯的,是以李氏每天隻能在偏房和下人們一塊站着吃飯,譚延闿的父親和正妻在正房坐着吃飯,面對這樣的狀況,譚延闿堅持陪着母親在偏房站着吃飯,而且暗下決心要通過考取功名改變母親的境遇。

于是譚延闿刻苦攻讀,每三天寫一篇文章,除了讀書作文,他還要寫大字,由于他決心大,而且很勤奮,是以他13歲考中進士,22歲中舉人,24歲中進士。就憑着這份功名,他的父親譚鐘麟宣布李氏可以在正房和大家一塊坐着吃飯了。這就是清朝末年科舉的威力。在家庭内部都是如此,何況對于一個國家而言。

其實,古代的皇帝除了對狀元的母親進行封賞之外,很少對狀元的父親進行封賞,因為古代講的孝道是子女對父母的義務,皇帝已經封上了狀元的母親,這是按照“母以子貴”的原則進行的,對于狀元的父親就隻能依靠狀元本人去孝順了。

古代時兒子高中狀元,母親可以封為诰命夫人,父親也得到封官嗎?

這是封建倫理道德的要求,狀元不但要文章寫得好,還得有良好的德行,要孝順父母,是以,皇帝很少去封賞狀元的父親。另外,封建社會的官僚都是“一人得道,雞犬升天”,即使皇帝不封賞狀元的父親,他的生活也不會有什麼困難,狀元飛黃騰達了,狀元的家裡人自然會跟着走運的。

封建社會的皇帝,主要是對他寵愛的妃子的家人,進行普遍的封賞,這是皇帝的家務事,但是即使這樣也出現了很多外戚專權,擾亂朝綱的事情,是以對狀元這樣的外人皇帝是要嚴密防範的,以免封賞過重造成新的官場派系勢力。

即使對狀元的母親的诰封也都是一種榮譽,而沒有實權,再就是賞賜一些錢财。對狀元的父親即使要封賞也是給一些虛名,沒有實際的權力。

這其實是很科學的制度設計,狀元的父母親不一定有文化,不一定能勝任一些管理工作,如果随意封官的話必然會贻害蒼生,甚至是造成狀元家族結黨營私,幹預朝政,危害政權的穩定,而且也嚴重的違背了科舉考試的初衷。

古代時兒子高中狀元,母親可以封為诰命夫人,父親也得到封官嗎?

是以對狀元的父親和母親進行封賞隻是一種榮譽和經濟上的獎勵,褒獎他們在為國育才方面做出的努力罷了,鼓勵更多的人培養後代走科舉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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