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姐姐小時候是死對頭。現在想起那時我們“鬥智鬥勇”的經曆就好笑。
姐姐年級比我高,欺負我小,沒文化,就在她的房門上挂了一個牌子,上面一行寫着“狗不能入内”,下面一行則寫着“弟弟不準入内”,并且“狗”和“弟弟”之間還畫了個等号。一開始我不懂是什麼意思,隻猜測一定是不利于我的話,後來才明白了那兩句話的意思。我當然也不甘示弱,将她的照片貼在我每一雙鞋的鞋底,意思是要永遠把她踩在腳下。每次見到她,我都會故意把鞋底給她看,然後再把鞋在地上蹭兩下,最後痛快地大笑,哈哈。
因為爸爸媽媽都很忙,是以每天放學都是我和姐姐自己走回家。每次走在路上,她不理我,我也不理她。一次,我不小心把腳給崴了,痛得大哭。這時,姐姐看了一下我的腳,一句話沒說,将她背的書包移到面前,然後毅然地背起我,一步一步艱難地往家走。要知道我可不輕啊,而且還有那沉重的大書包,可姐姐一聲不吭地咬着牙堅持着。我趴在姐姐倔強而瘦弱的背上,聽着她那急促的喘氣聲,不知是腳疼,還是什麼原因,我竟然哭了。姐姐将我背回家後,小心翼翼地把我放下,自己卻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半天才喘過氣來。
後來再提起這件事時,姐姐卻說,她背我是因為怕我在路上被壞人抓走,爸媽要找她的事。我知道,那是她撒的謊,其實她很在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