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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的儀式感

生活的儀式感

母親是個熱愛生活的人,對儀式感有種宗教般的虔誠。年複一年,大到年夜飯的八碗八碟,小到農曆六月初六吃炒面,從形式到内容她都一絲不苟。

為了年三十的那頓團圓飯,母親提前半個多月就開始拟定菜單,備料。冷盤、熱炒、紅燒、湯,一道道,都有講究。最先上的是冷盤,冷盤吃到一半時,熱炒就上桌了,這兩樣是下酒菜。紅燒是為吃米飯準備的,這時酒喝得差不多了,口味厚重的紅燒肉、紅燒魚、紅燒獅子頭,最适合就飯吃。母親擅長用山藥丁、瘦肉丁做阿羹湯。吃到八成飽,一碗熱氣騰騰的阿羹湯端上來,濃香撲面,既滋補又好喝。

收拾停當,母親便帶着我們,一邊守歲,一邊包餃子和湯圓,這些是為年初一早上準備的。餃子彎彎的,合了“萬萬順”的諧音,湯圓代表“團團圓圓”,這是一整年的祝福。

年初一的一大早,父親就把母親準備好的鞭炮拿到樓下燃放,新的一年就在噼裡啪啦聲中開始了。一家人吃完餃子和元宵,我們穿着母親趕制的新衣裳,由父親領着去給家族的長輩拜年。母親則留在家裡,備好雲片糕、瓜子、花生、芝麻糖,接待來拜年的客人。這一整套程式,年年如此。在我們童年的記憶裡,過節時大人臉上的笑容,以及伴着節日而來的盡情吃喝,和帶着喜氣的月餅、粽子、鴨蛋、湯圓,是平常日子裡最大的盼望。

除此以外,父母還給我們過生日。那時還不時興生日蛋糕,但一碗長壽面總是能吃到的。長大後,我們像鳥兒離家,散落在各處,但每年生日前,總會收到父母的信或電話,囑咐做幾個好菜,為自己過生日。

成家後,先生說他家人從不過生日。他父母結婚時就約定,從此倆人不再過各自的生日,隻過結婚紀念日。起初我不甘心,總會在他生日這天安排出去吃飯,或者送他一個小禮物,但是從來沒收到過他買給我的生日禮物。問他為什麼,他說,不送禮物但顧家心裡有你,和給你送花送禮物對你不好,你選哪個?我愕然,原來在此公那裡,送花送禮物跟顧家不可兼得!

生日不過也罷,節日還是要過的。為了給家人過一個地道地道的淮揚風味端午節,我特意從華人超市買了糯米、粽葉,用回國時跟母親學的幾招,包了一大鍋“陳氏”小腳粽,光是煮就用了3個小時。誰知家裡人象征性地吃了兩筷頭就擱下了。兒子說,不就是把米包在葉子裡嘛。元宵節做的實心湯圓也遭遇同樣命運。從此,這兩個兒時帶給我最美好記憶的節日徹底變成我“一個人的狂歡”。

後來偶然發現,家裡的北方佬不買糯米制品的賬,卻全盤接納藕夾和春卷。于是每逢農曆大年三十,我都會花半天時間精心制作兩大盤,讓他們吃個夠。還告訴兒子,這是媽媽家鄉的“年夜菜”,今天這頓就是我們家的“年夜飯”。之後每次吃到藕夾和春卷,兒子就開心地說,今天過春節啦。

生活在西方國家,别的節日可以忽略,聖誕節是無論如何要過的。兒子小的時候,節前我跟他一起裝扮聖誕樹,平安夜待他睡下後再在樹下放幾盒禮物,假裝是聖誕老人送來的。大概因為我總是試探他想要什麼禮物,上國中時兒子終于識破了我的僞裝:我已經知道那些東西是你買的,根本就沒有聖誕老人。我長舒一口氣,從此連這點樣子也不必做了。

慢慢地,我在原生家庭培養起來的“儀式感”意識也就淡了,基本上隻在兒子的生日這天,買一塊生日蛋糕,請幾個小朋友來家裡熱鬧一下。唱首生日歌,留幾張照片,僅此而已。

自從我放棄了“儀式感”的執念,同一屋檐下的一家三口,各取所需,各随其好,輕松自在。當地人聖誕節吃的火雞,我不會烤,也沒覺得好吃,是以我家的聖誕大餐,還是藕夾春卷唱主角。長達十多天的聖誕新年假期,把門一鎖,或者去多倫多北部的山裡滑雪,體驗雪地運動的快感,或者去加勒比海郵輪徹底放松,享受極樂世界。回來時,一家人都像充足了電。

自從兒子去了外地讀大學、工作生活,我和老公周末起碼有兩頓飯是不必遷就對方的“自助餐”。胃是懷舊的,如此,他在他的面條裡,我在我的糍粑裡,各自找到了童年的滋味。但每周五下班回來,老公都要備足了料,做一個自制的二人火鍋。他自己調配底料,既不似四川火鍋那麼辛辣,又比“小肥牛”味道濃厚一點,是我們倆的最愛,也是一周的“大餐”,佐以啤酒,邊吃邊聊,很享受。學會做饅頭之後,每個周末,他還會蒸一鍋饅頭,作為我的早餐。

積久成習,十多年過去,這些固定節目成了我家的“儀式感”。

“儀式感”一詞應該來自人類的“禮儀”意識。傳統禮儀是古老文明的标志,影響和制約着一代又一代人的思想觀念和行為習慣。《詩經》中“相鼠有體,人而無禮”,說的就是老鼠還有它的樣子,人怎能沒有禮儀呢。冠、婚、朝、聘、喪、祭、賓主、鄉飲酒、軍旅,是古人有九禮。

到了現代,節慶生慶,祖先祭祀都成為家庭生活禮儀的一部分。随着物質生活的豐富,東西方文化的滲透,需要“儀式”之處越來越多。傳統節日之外,憑空添加了國慶節、勞動節、婦女節、兒童節、父親節、母親節、聖誕節、感恩節、情人節……過生日,壽面之外,多了蛋糕、生日派對、壽宴、遊樂場,等等。

有一年我的生日,父母破例大大操辦了一回,在家請了好幾桌,做了不少好菜。隻是那天可能客人太多,大家忙得把我給忘了。我餓着肚子等人請我這個壽星上桌,左等不來右等不來,直等到客人散去,父母方記起我來。我委屈得嚎啕大哭,絕食抗議。

相信現在的很多家長,都像我的母親一樣,想讓每一個風過無痕的日子留下多一些值得回憶的東西。那些“儀式感”裡,有着對歲月的眷念,對孩子快樂童年的責任和漫長人生的期許。隻是在追求完美“儀式感”的過程中,忘掉了初衷。其實孩子想要的,無非就是在他認為重要的時刻,有父母陪伴在身邊。一起包餃子,一起守歲,一起讀書,一起成長。與生活的内容相比,儀式并沒有想象的那麼重要。

在瑣碎平凡的生活中體會生而為人的神聖,學會敬畏,懂得感恩,培養孩子仁、義、禮、智、信,博愛、勇敢、謙遜,才是“儀式感”真正的意義所在。

有人考證,古時“禮”字通“履”,意為鞋子。鞋穿上後更好走路,但大了不行,小了也不行,是以,“禮”一定要簡約适度。

“儀式感”一事,為自己尋到适足之履,不必從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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