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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Java 變量類型

1. Java 變量類型

在Java_Learning語言中,所有的變量在使用前必須聲明。聲明變量的基本格式如下:

例如:

Java_Learning語言支援的變量類型有:

類變量:獨立于方法之外的變量,用 static 修飾。

執行個體變量:獨立于方法之外的變量,不過沒有 static 修飾。

局部變量:類的方法中的變量。

執行個體:

​ 局部變量聲明在方法、構造方法或者語句塊中;

​ 局部變量在方法、構造方法、或者語句塊被執行的時候建立,當它們執行完成後,變量将會被銷毀;

​ 通路修飾符不能用于局部變量;

​ 局部變量隻在聲明它的方法、構造方法或者語句塊中可見;

​ 局部變量是在棧上配置設定的。

​ 局部變量沒有預設值,是以局部變量被聲明後,必須經過初始化,才可以使用。

​ 執行個體變量聲明在一個類中,但在方法、構造方法和語句塊之外;

​ 當一個對象被執行個體化之後,每個執行個體變量的值就跟着确定;

​ 執行個體變量在對象建立的時候建立,在對象被銷毀的時候銷毀;

​ 執行個體變量的值應該至少被一個方法、構造方法或者語句塊引用,使得外部能夠通過這些方式擷取執行個體變量資訊;

​ 執行個體變量可以聲明在使用前或者使用後;

​ 通路修飾符可以修飾執行個體變量;

​ 執行個體變量對于類中的方法、構造方法或者語句塊是可見的。一般情況下應該把執行個體變量設為私有。通過使用通路修飾符可以使執行個體變量對子類可見;

​ 執行個體變量具有預設值。數值型變量的預設值是0,布爾型變量的預設值是false,引用類型變量的預設值是null。變量的值可以在聲明時指定,也可以在構造方法中指定;

​ 執行個體變量可以直接通過變量名通路。但在靜态方法以及其他類中,就應該使用完全限定名:ObejectReference.VariableName。

​ 類變量也稱為靜态變量,在類中以 static 關鍵字聲明,但必須在方法之外。

​ 無論一個類建立了多少個對象,類隻擁有類變量的一份拷貝。

​ 靜态變量除了被聲明為常量外很少使用,靜态變量是指聲明為 public/private,final 和 static 類型的變量。靜态變量初始化後不可改變。

​ 靜态變量儲存在靜态存儲區。經常被聲明為常量,很少單獨使用 static 聲明變量。

​ 靜态變量在第一次被通路時建立,在程式結束時銷毀。

​ 與執行個體變量具有相似的可見性。但為了對類的使用者可見,大多數靜态變量聲明為 public 類型。

​ 預設值和執行個體變量相似。數值型變量預設值是 0,布爾型預設值是 false,引用類型預設值是 null。變量的值可以在聲明的時候指定,也可以在構造方法中指定。此外,靜态變量還可以在靜态語句塊中初始化。

​ 靜态變量可以通過:ClassName.VariableName的方式通路。

​ 類變量被聲明為 public static final 類型時,類變量名稱一般建議使用大寫字母。如果靜态變量不是 public 和 final 類型,其命名方式與執行個體變量以及局部變量的命名方式一緻。

靜态變量屬于類,該類不生産對象,通過類名就可以調用靜态變量。

執行個體變量屬于該類的對象,必須産生該類對象,才能調用執行個體變量。

在程式運作時的差別:

執行個體變量屬于某個對象的屬性,必須建立了執行個體對象,其中的執行個體變量才會被配置設定空間,才能使用這個執行個體變量。

靜态變量不屬于某個執行個體對象,而是屬于類,是以也稱為類變量,隻要程式加載了類的位元組碼,不用建立任何執行個體對象,靜态變量就會被配置設定空間,靜态變量就可以被使用了。

總之,執行個體變量必須建立對象後才可以通過這個對象來使用,靜态變量則可以直接使用類名來引用。

例如,對于下面的程式,無論建立多少個執行個體對象, 永遠都隻配置設定了一個 staticInt 變量,并且每建立一個執行個體對象,這個 staticInt 就會加 1;但是,每建立一個執行個體對象,就會配置設定一個 random, 即可能配置設定多個 random ,并且每個 random 的值都隻自加了1次。

執行以上程式,輸出結果為:

成員變量

局部變量

靜态變量

定義位置

在類中,方法外

方法中,或者方法的形式參數

初始化值

有預設初始化值

無,先定義,指派後才能使用

調用方式

對象調用

---

對象調用,類名調用

存儲位置

堆中

棧中

方法區

生命周期

與對象共存亡

與方法共存亡

與類共存亡

别名

執行個體變量

類變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