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個很怪,但又很乖的夥伴。
我們都叫他“軒軒”。
軒軒他真的很怪,脾氣很怪,他有時候會突然和你很親熱,過兩天又忽地冷淡下來,當你是陌生人。
但是我們都很喜歡他,因為他唱歌很好聽。
他的聲音很清澈,幹淨,聽他唱歌,就好像在聽溪流歌唱。
原本他就叫“溪”,不過不知道為什麼改名叫“軒”了。
“軒”也不錯,隻是一個字不順口,我們就多加了一個“軒”,“軒軒”,不僅順口,而且還顯得很親昵。
他也非常喜歡我們叫他“軒軒”,不怒反笑呢。
我們每天放學都是一起回家,因為他是我鄰居。
媽媽說,要照顧好他,因為他才一年級,不懂事。
他還是一個小孩子,而且是個很好玩的小孩子。
他在學校表現很棒,老師讓他做小班長,他就站在台上有聲有色,有模有樣地筆畫起來,同學們也都認真聽着,老師更是笑着看他表演。
我就站在窗邊,看着他,悄悄地鼓起了掌。
放學後,我拉着他的小手,走在回家的路上。
他的手掌小小的,肉肉的,又很嫩,很好摸。
每天,我都拉着他的手,去上學,又一起回家。
他很乖,就在這一點上,他從來都不淘氣,而且也很勤勞,經常幫同學掃地闆,同學們都很喜歡他。
因為這點,我很驕傲,因為他是我的“小弟弟”。
這是我自稱的,因為他就是很像我的小弟弟,我就喜歡這樣的小弟弟。
阿姨也很樂意他當我的小弟弟,依照她的話來說,就是“我家小軒軒能有一個小姐姐,真是太好啦”。
他每天放學回家,都會幫阿姨幹活兒,阿姨會讓他幫忙倒垃圾,他非常樂意,還經常幫阿姨買東西。
他在買東西這方面已經是個老手啦,一次,我偷偷去看他買東西的時候,都驚呆了,他一進門就跟賣東西的叔叔打招呼,大大方方地說自己需要一包鹽,賣東西的叔叔摸着他的小腦袋,笑着把鹽遞給了他,他樂滋滋的遞給叔叔錢,不夠叔叔也說“沒關系,下次再還”。
這之類的話,我可都沒聽過呢!
每天晚上,他都會在陽台上唱歌。
夜晚,星星也在入神地聽着,一眨一眨,好不精神。
我幾乎每晚都是在他的歌聲下入睡的,他的歌聲就像催眠曲。
一種天然的催眠曲。
不過,這種好日子到頭了。
他,要走了。
他要搬家,搬到很遠很遠的地方去,而且再也不回來了。
那天晚上,他站在窗前,眼裡沒有一絲絲不舍,隻有唱出歌來,才知道他心裡的傷感是多麼的深厚。
他唱了一首很悲壯的歌,阿姨就站在他身後,阿姨沒有說話,他也沒有察覺到。
阿姨離開了,他仍繼續唱着。
他知道,我在這頭聽着。
第二天早上,他很早很早就離開了,沒有跟我說一聲,因為我去上學了。
回家的時候,他們家的小店已經關門了,而且再也不會打開了。
我沒有哭。
我知道,他不希望我哭。
我在一個小角落裡,看到他留下的一張紙。
上面是他特有的清秀的字:
“小姐姐,我會回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