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本書,它記錄了一個與衆不同的童年,它就是——《長襪子皮皮》,它是瑞典的阿斯特麗德。格倫作家著作的。它寫了皮皮、杜米、尼爾松先生、阿妮卡和其它小夥伴之間的故事。
瞧,主人公出來了。她就是長襪子皮皮!外貌怪、穿着怪、性格也怪:她的發色是紅色的,她的鼻子上長滿雀斑,下面長着能塞滿三個雞蛋的嘴。皮皮穿着有幾塊紅色更新檔的藍色連衣裙,長到小腿的襪子,一隻棕色一隻黑色。還有足足比她的腳大一倍的黑皮鞋。她的性格實在是有些奇怪:應該高興的事皮皮卻不高興。如:她打敗鲨魚,她把鲨魚扔到遠處後,她卻擔心這幾天鲨魚沒有飯吃。
我最喜歡皮皮和警察玩拍背遊戲。她在故事中顯得那麼靈活:一會在樹上打秋千,一會爬山房頂,讓追她的警察大口大口地喘粗氣。
皮皮力氣大的真是不可思議,她竟能舉起一匹馬來,一匹馬有五百斤重,等于五個成年人,我不相信她能舉起一匹馬。
她的爸爸是黑人國王,我也覺得不可思議!如果不是這本書的前言告訴我這本書的來曆,我一點也不會相信。
啊!皮皮的真,善,美,讓我感覺到了她的特别,她的有趣。她的童年很充實,她自信,堅強,對自己嚴格要求,她懂得分享快樂,是以,她能讓别人快樂。
讀完這本書,我認識到了自己的差距:生活中的我們,衣來伸手,飯來張口,卻不感激自己的父母,以為父母的付出是理所當然的,并且父母稍有不慎,我們就會心生抱怨,甚至嫌自己父母沒有别人有錢,嫌他們這,嫌他們那……這樣的我感覺特别慚愧。
和皮皮相比,我更加認識到了自己的不足:遇到壞人,我就會心情緊張,更不敢與壞人作鬥争;聽了鬼故事,半夜三更吓得睡不着覺;皮皮很會與人分享,她經常把一些貴重、好玩的東西分給别人,而我有時候小氣的不舍得借給同學們筆。
讀了這本書,我受益匪淺:我知道了快樂是什麼,真正的快樂叫分享。分享給朋友,分享給大家,讓他們感到快樂我才會獲得真正的快樂。
俗話說得好:讀書使人明理,讓人進步。今後,我要像皮皮學習,要樂觀面對各種困難和挑戰,嚴格要求自己,努力鍛煉自己,做一個自立、自強的好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