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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生豬“點對點”調運上升為法規

作者:新華社客戶

《廣東省動物防疫條例》明年3月起施行

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侯夢菲報道:12月28日,省人大常委會召開《廣東省動物防疫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新聞釋出會。條例要求建立健全人畜共患傳染病防治協作機制,并對動物調運管理做出規定,生豬“點對點”調運寫入法律。據悉,修訂後的條例共8章38條,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設立省級監測點

收集和分析疫情資料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對動物及動物産品交易、食用、冷鍊運輸和疫病防控,特别是人畜共患傳染病的防控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

省衛生健康委二級巡視員馮惠強介紹,目前,廣東建立了呼吸道傳染病、不明原因疾病監測、病媒生物密度監測等立體化監測系統,并組織專家定期總結分析監測情況,形成防控建議,及時通報預警。同時,廣東也已制定人感染禽流感、不明原因肺炎、布魯氏菌病、狂犬病、鼠疫等多種疾病的監測方案和防控指引。

條例有關人畜共患傳染病防控相關規定條款,是對廣東多年傳染病防控經驗的提升和固化。

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員黃偉忠介紹,條例要求建立健全人畜共患傳染病防治協作機制,制定人畜共患傳染病防控方案,組織對相關職業人群和易感動物進行人畜共患傳染病的監測和風險評估,及時通報和共享相關資訊。

同時,條例要求省人民政府衛生健康、農業農村、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應按照職責分工設立省級監測點,收集和分析疫情資料,掌握流行規律。

完善分區防控

新增動物調運管理專章

動物調運管理是防止動物疫病輸入、輸出的重中之重。對此,條例規定,實施采取禁止或者限制調運特定動物、推動調運動物向調運動物産品轉變等措施,推行分區防控機制,深入推動調活畜禽向調肉品轉型,也就是從“調豬”向“運肉”的轉型。

作為生豬生産和消費大省,廣東生豬生産和生豬産品品質安全牽動着千家萬戶。省農業農村廳總畜牧獸醫師屈源泉介紹,條例還完善了生豬生産、運輸和屠宰全鍊條監管規定,確定生豬生産及産品品質安全全程監管。

條例新增了“動物調運管理”專章和屠宰管理等條款,将入省動物指定通道、入省動物管理、生豬“點對點”調運等措施上升為法規,明确屠宰檢疫官方獸醫監管和屠宰場應建立和遵守動物産品出廠制度,基本完善了生豬生産、運輸和屠宰全鍊條監管體系。

“尤其是新規定的生豬實施‘點對點’調運,種豬和仔豬應當直接運抵養殖場所種用或者育肥,肉豬應當直接運抵定點屠宰企業屠宰,防止了因集中交易和二次育肥等帶來的安全風險。”屈源泉介紹,廣東目前已基本實作入粵屠宰用生豬的全程監管,目前正在将“中南運豬通”APP與廣東檢疫出證平台無縫對接,以期盡快實作省内生豬從養殖到屠宰的全鍊條監管。

此外,條例還明确動物疫病自檢和動物防疫年度報告義務,着力建構動物檢疫資訊可追溯機制,并推行跨區域無害化處理機制。

編輯:正龍

來源:金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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