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 RETAIL 我的第一個寄售類型的跨公司采購訂單
筆者所關注的一個零售行業項目裡,存在總公司進口商品後,轉給國内的銷售公司,然後再由銷售公司的門店銷售給客戶的場景。這是典型的跨公司采購,或者說是公司間STO(庫存調撥單)。這是很多集團性大客戶的SAP項目經常有的業務場景。
不過這個項目特殊的地方在于銷售公司從總公司采購的商品,采取的是寄售模式,即使說這是一個供應商寄售模式的公司間STO。
這對于筆者而言,是一個新的場景,引起了筆者的好奇。求知欲望驅使下,筆者在一個SAP RETAIL的SAP測試系統上,實作了這種供應商寄售模式的公司間STO功能。
本文就是對這個流程在SAP系統上的實作,做一個闡述。
Part I:流程展示
1, 如下的STO#4500000756,
Item category是K,表明是供應商寄售。
2, VL10B 為該STO#4500000756建立了外向交貨單.
輸入采購訂單号4500000756,點選執行,
其單據類型是NK(Replenishment Delivery Consignment),
3, 執行事務代碼VL02N 對該交貨單做揀配和發貨過賬。
輸入揀配的批次号和數量,如上圖。儲存後,點選Post Goods Issue,
過賬後,産生了635移動類型的物料憑證,
4,執行MIGO事務代碼,對該STO#4500000756執行收貨。
系統自動按101 K的方式收貨,如上圖。
過賬,成功的産生了收貨的物料憑證,如下圖:
Part II – 關鍵主資料設定
1,物料主資料需要擴充銷售視圖。
2,需要将發貨方門店或者DC維護成Vendor。需要在收貨方采購組織裡擴充該vendor。
3,需要将收貨方門店維護成客戶,并且需要在發貨方的銷售範圍裡擴充該customer
Part III – 關鍵背景配置
1, 在STO的配置裡,需要指派consignment STO的交貨單類型。
2,指定發貨工廠對應的STO單據類型。
Assign Document Type, One-Step Procedure, Underdelivery Tolerance
NMI1是總部公司的DC, NMI2是總部公司下的一個門店。NMI1和NMI2之間是公司内轉儲,故使用UB單據類型。
NM01/NM02/NM03/NMDC是零售銷售公司下的門店。NMI1與NM01/02/03/NMDC之間的轉儲就是跨公司的STO,這裡使用NB。
-完-
寫于2021-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