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C++中
1、“.”被稱為結構運算符, A.B則A為對象或者結構體;
2、“->”被稱為結構指針運算符,A->B則A為指針,->是成員提取,A->B是提取A中的成員B,A隻能是指向類、結構、聯合的指針;
3、 "::" 是C++裡的“作用域分解運算符”。比如聲明了一個類A,類A裡聲明了一個成員函數voidf(),但沒有在類的聲明裡給出f的定義,那麼在類外定義f時,就要寫成voidA::f(),表示這個f()函數是類A的成員函數。
:: 一般還有一種用法,就是直接用在全局函數前,表示是全局函數。當類的成員函數跟類外的一個全局函數同名時,考試,大提示在類内定義的時候,打此函數名預設調用的是本身的成員函數;如果要調用同名的全局函數時,就必須打上::以示差別。比如在VC裡,你可以在調用API函數時,在API函數名前加::。
::是作用域運算符,A::B表示作用域A中的名稱B,A可以是名字空間、類、結構;
4、":" 一般用來表示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