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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朱元璋手下頭号猛将,因為常做一件缺德事,年僅40歲便暴死

自古以來軍界便有“殺降不祥”的說法,為将者最忌諱對繳械投降的敵軍、群眾再次舉起屠刀,認為這種事會損人陰德,導緻行兇者橫死。雖然這種說法有些迷信成分,但曆史上有過“殺降不祥”污點的名将,往往最終都難以落得好下場,比如明朝開國名将常遇春,便是其中的典型。

明太祖朱元璋手下頭号猛将,因為常做一件缺德事,年僅40歲便暴死

常遇春是朱元璋手下頭号猛将,綽号“常十萬”

常遇春極具軍事天賦,作為朱元璋手下頭号猛将,以沉鸷果敢、善撫士卒著稱。常遇春為人自傲,經常宣稱能将十萬人橫行天下,故軍中有“常十萬”之稱。從實際戰果來看,常遇春的戰績的确很亮眼,生平大小百餘戰幾乎從未嘗過敗績,為明朝的肇建立下奇功,常被明太祖朱元璋贊許為“雖古名将,未有過之”。

遇春沉鸷果敢,善撫士卒,摧鋒陷陣,未嘗敗北。雖不習書史,用兵辄與古合。長于大将軍達二歲,數從征伐,聽限制惟謹,一時名将稱徐、常。遇春嘗自言能将十萬衆,橫行天下,軍中又稱“常十萬”雲。見《明史·卷一百二十五·列傳第十三·徐達常遇春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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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遇春不僅喜歡殺降,還經常屠城

常遇春雖然是一位不世出的猛将,但性情殘暴,有一個令人極為不齒的毛病-喜歡殺降屠城,動不動就把敵軍降卒全部殺死,或在攻克對方城池後,對先前拒不投降的百姓大開殺戒,直殺得人頭滾滾、血流成河才心滿意足。正因為死在常遇春手下的冤魂數量極多,是以送他一個“人屠”的綽号,并不為過。

關于常遇春喜歡殺降,正面的記載見于《明史·徐達傳》中。書中稱,徐達、常遇春曾在池州設伏,大破陳友諒于九華山下,一戰便斬首敵軍萬人、生擒三千人。事後在關于如何處置降卒的問題上,常遇春與徐達發生分歧,前者主張全部殺死、以絕後患,後者則建議奏請朱元璋定奪。然而就在徐達派人奏請期間,常遇春卻自作主張,連夜坑殺降卒過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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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達跟常遇春齊名,但前者為将寬厚

還鎮池州,與遇春設伏,敗陳友諒軍于九華山下,斬首萬人,生擒三千人。遇春曰:“此勁旅也,不殺為後患。”達不可,乃以狀聞。而遇春先以夜坑其人過半,太祖不怿,悉縱遣餘衆。引文同上,

更為惡劣的是,常遇春不僅喜歡殺降,而且還喜歡屠城,這點在《明史·常遇春傳》中有過側面的描述。書中稱,在常遇春率軍圍攻贛州期間,朱元璋因為擔心他大開殺戒,是以派人曉谕他一旦攻陷贛州千萬不可多殺人,如果把百姓全部殺光,那麼就算是得到贛州,不過是空城一座,對國家、百姓沒有任何好處。

常遇春因為有主公的告誡,是以在攻克贛州後,不僅沒有殺死守将熊天瑞,而且對城中百姓也沒有開展報複性屠殺,以至于朱元璋聞訊後,還專門寫了封褒獎信給常遇春。由此可以推測,常遇春平時很喜歡屠城,在沒有朱元璋明令禁止的時候,必定屠殺過難以計數的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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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遇春未對贛州屠城,受到朱元璋嘉獎

圍贛州,熊天瑞固守不下。太祖使使谕遇春:“克城無多殺。苟得地,無民何益?”于是遇春浚壕立栅以困之。頓兵六月,天瑞力盡乃降,遇春果不殺。太祖大喜,賜書褒勉。引文同上。

更加惡劣的是,常遇春喜好殺降屠城的毛病,還傳染給部下們,以至于在他們領兵作戰時,同樣喜歡幹這些缺德事。洪武二年(1369年),陳友諒舊将饒鼎臣在湘潭一帶作亂,朝廷派常遇春的部将嚴廣前往平叛。由于戰争進行的異常慘烈,是以等到嚴廣戰勝饒鼎臣後,便将滿腔怒火撒在湘潭百姓身上,對該地進行大規模的屠城。

據明朝嘉靖年間刊行的《湘潭縣志》記載,嚴廣屠城後,該地僅餘“潭民七戶”。汪煇所著《湘上癡脫難雜錄》的說法與此大同小異,也稱湘潭遭遇浩劫後,“土著僅存數戶”。湘潭一帶原有居民至少數萬戶,如今幾乎被屠戮殆盡,雖然是由常遇春部将所為,但據此可以推測,常遇春幹過的這種缺德事肯定也不少,而且所造成的損失恐怕更為慘重。

明太祖朱元璋手下頭号猛将,因為常做一件缺德事,年僅40歲便暴死

常遇春年僅四十歲便暴死

就在嚴廣在潭州屠城的當年,常遇春在北伐得勝後回朝,結果走到柳河川時,突然暴病而死,虛齡隻有四十歲。雖然常遇春的暴死跟他先前在戰場上落下的傷病、疲勞過度等原因有關,但似乎更多的人甯願相信,他的死是受到的命運的詛咒,是“殺降不祥”定律再一次應驗。若果真如此,常遇春暴病而死實屬罪有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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