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古人“分餐制”談起——分析中國古代飲食禮儀制度
相信一提起聚餐,很多人的第一印象,都是大家同時圍坐在一張桌子前共同用餐。這種用餐方法其實就是
“合餐制”。
而在我國古代由于人們特别注重用餐禮儀,是以根本不會出現一幫人同時聚集在一張桌上吃飯的場景。這其實就是從商朝開始一直延續到清朝的
“分餐制”。
據史料記載商周時期國人席地而坐、憑俎案而食。之是以在古代會出現這種用餐制度,其實與過于嚴苛的封建禮儀和階級制度有一定關系。在古代封建王朝君臣宴樂之時,會按照不同等級、身份配置不同的餐具以及餐食。而且不同等級或身份的人也不能同桌共食,“分餐制”就是在這種前提下衍生出來的。這其實也屬于中國古代飲食禮儀制度中一個較為常見的形式。

到了先秦時期儒家提出
“夫禮之初,始諸飲食”。
由儒家學派提出的“禮儀”以及“長幼尊卑”觀念,其實對“分餐制”有非常重要的影響。簡單說就是在用餐的時候應該講究飲食禮儀,并且還應該按照“長幼”、“尊卑”的方式來排座位。而
“天子九鼎八簋,諸侯七鼎六簋、大夫五鼎四簋,士三鼎二簋。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九十者六豆,以明養老也。”
這種按照等級劃分的标準,其實也為中國古代社會“分餐制”提供了可靠的依據。《周禮·司幾筵》鄭玄注說:
“鋪陳曰筵,籍之曰席”
,而《詩經》說:
“肆筵設席”
。其實都為古人“分餐制”提供了有力的支援。
一、分餐制與古代飲食禮儀
“分餐制”顧名思義,無論是親屬、朋友還是君臣,在用餐的時候都不能圍桌而食。每個人都會有配備一個餐桌,同時會按照“長幼尊卑”的禮儀配置設定食材。比如,家庭中的老者需要比年輕人和小孩吃得好,而作為君主則按照制度規定,所享用的美食也必定要比大臣更加豐富和美味。“分餐制”既展現出了古代飲食禮儀,同時也是封建制度下人與人不平等的象征。
在先秦時代由于生産力低下,是以每年所産的糧食不足,即使在這種前提下也要“納貢糧”,是以大多數人時候都是“小人無兼年之食”、“大夫無兼年之食”、“國無兼年之食”。在這種糧食匮乏的前提下“分餐制”既可以展現公平,又能夠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浪費,而且還能讓家庭成員關系和睦,可謂是一舉多得的事情。
其實還有一個原因是,“分餐制”可以展現儒家所倡導的“禮”文化,這也是當時人們都比較看重的地方。“分餐制”開始流行之後,每個人可以根據食量取餐或接受配給,這樣不僅可以節約糧食,同時還能有效避免大家在一個盤子裡翻菜,既遵守了禮儀又特别衛生。
據《史記·孟嘗君列傳》記載,孟嘗君為人偏好養門客,在宴請一位新投奔的俠士時,由于侍從不小心用身體擋住了燭光,這個俠士就認為孟嘗君的食物與自己的食物不一樣,感覺受到冷遇的俠士意欲離席而去。而孟嘗君叫住他并給他看了一樣自己的食物,這個俠士才恍然大悟原來吃的東西其實都一樣。從這個小故事中不難看出,春秋戰國時期的筵席已經開始實行“分餐制”。而且極有可能是從先秦時期流傳下來的飲食禮儀。
“分餐制”其實隻是中國飲食文化的一個小分支,自周朝設立禮儀制度之後“周禮”受到自上而下的推崇,既規定了王公貴族的飲食禮儀,同時也将群眾的飲食行為納入“禮”的範疇。“分餐制”是古代飲食文化發展中,不可多得的以“禮”而食的重要用餐禮節。
二、分餐制向合餐制的演變
據考古發現宋朝之前的古人其實一直采用“分餐制”,大家席地而坐每個人一張桌子。而且根據地位和身份不同,每張桌子上的餐食也不一樣。當然老百姓家裡雖然也分餐,但卻不會從食物上做出太多變化。
唐朝時期由于國力比較強盛附屬國也非常多,這就為唐朝的多民族發展提供了必要的條件,而在多民族交流之中飲食禮儀也在逐漸發生變化。由于少數民族地區生活條件有限,是以基本上都是采用“合餐制”,而這種用餐文化或者習俗也傳入了唐朝。
但這種“合餐制”的風俗也僅限于普通人家,對于條件比較好或者是王公貴族家庭,其實依然在實行“分餐制”。因為唐朝時的“分餐制”也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從唐代後期開始一家人圍坐于“高椅大桌”就是一邊比較普遍的事情了。無論是皇親國戚還是王公貴族,基本上都已經認可了“合餐制”。尤其是在老百姓家庭中“合餐制”現象更是比比皆是。其實如果追根溯源,“合餐制”真正發展起來其實是在宋朝時期。
因為這個時期椅子或者胡床基本已經普及,并且已經成為了老百姓家裡的必備用品。這就為“合餐制”提供了非常必要的體檢,大家一起圍坐在桌子前吃飯,不但氣氛更加溫暖而且可供選擇的菜品也逐漸增多。尤其是宋朝的中後期的時候,“合餐制”基本上已經成為了一種共識。其實,“合餐制”在宋朝也是一種自上而下的行為,從宋氏王庭到下層老百姓,“合餐制”幾乎已經形成了一種習慣。但是在“合餐制”發展的過程中,人們頭腦中的“分餐制”飲食禮儀依然沒有淡忘。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合餐制代替分餐制也是民俗文化發展的一種進步。
三、分餐制在明朝逐漸被合餐制代替
據《明史》載宣德五年冬,“久未雪,十二月大雪,帝示群臣《喜雪》詩,複賜賞雪宴。群臣進和章,帝擇其寓警戒者錄之,而為之序”。從這個記載中我們可以看出,明朝宣德年間依然還是采用“分餐制”,并且認為“分餐制”可以讓宴席更加有秩序,同時也可以展現出皇帝與臣子們的尊卑地位。但随着社會不斷發展和進步,人們對“分餐制”所表現的尊卑關系越來越淡化。
尤其是從統治者的角度來講,皇權與官權的尊卑關系不僅可以用“分餐制”來劃分,其實通過座次來展現尊卑顯得更加正規。是以,明朝中後期開始“合餐制”逐漸取代“分餐制”。但是關于飲食方面的禮儀和文化并沒有被廢止,而且随着皇權不斷加強更加重視飲食文化和禮儀。
據《大明會典》卷五十六《筵宴》:“凡大宴文武官四品以上座次于殿内東西廂向,酒尊食卓于殿外,五品以下坐次于兩廊”。從這個記錄中可以指導明朝宮廷筵宴,文武官員需要通過桌席位次進行劃分,而官階高低可以通過殿内廂房與殿外廊屋的形式進行差別。在以國家公權力為中心的飲食文化和禮儀中,其實無論是“分餐”還是“合餐”,都一直在延續尊卑有序的原則。
尤其是在衆多飲食文化和禮儀中,有一個形式大家千萬不要忘記,那就是中國古代君主的“賜食”,而這種情況隻能是皇帝對官員。而所謂的“賜食”并不是真的讓臣下大快朵頤,其意并不在“食”而在“賜”的殊榮,而被“賜食”者必然要對皇帝感恩戴德。
參考文獻
1.崔普權《民以食為天與餐飲禮儀》
2.馬健鷹《中國古代飲食禮儀制度的文化氣質》
3.黃靜《《左傳》中的古代飲食制度文化探究》
4.黃修明《飲食文化與中國古代社會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