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設計與詳細設計的差別
概要設計就是設計軟體的結構,包括組成子產品,子產品的層次結構,子產品的調用關系,每個子產品的功能等等。同時,還要設計該項目的應用系統的總體資料結構和資料庫結構,即應用系統要存儲什麼資料,這些資料是什麼樣的結構,它們之間有什麼關系。
詳細設計階段就是為每個子產品完成的功能進行具體的描述,要把功能描述轉變為精确的、結構化的過程描述。
概要設計階段通常得到軟體結構圖
詳細設計階段常用的描述方式有:流程圖、N-S圖、PAD圖、僞代碼等
概要設計和詳細設計
在軟體設計中,大家經常問到的一個問題是:概要設計應該怎樣一個概要法,詳細設計應該怎樣一個詳細法?
這個問題在公司内部經常有人問。現在陳述一下。
我們公司的研發流程是瀑布型的,這個模型中的分析、設計階段是基于經典的結構化方法。
結構化設計方法的基本思路是:按照問題域,将軟體逐級細化,分解為不必再分解的的子產品,每個子產品完成一定的功能,為一個或多個父子產品服務(即接受調用),也接受一個或多個子子產品的服務(即調用子子產品)。子產品的概念,和程式設計語言中的子程式或函數是對應的。
這樣一來,設計可以明顯地劃分成兩個階段:
概要(結構)設計階段:把軟體按照一定的原則分解為子產品層次,賦予每個子產品一定的任務,并确定子產品間調用關系和接口。
詳細設計階段:依據概要設計階段的分解,設計每個子產品内的算法、流程等。
概要設計階段:
在這個階段,設計者會大緻考慮并照顧子產品的内部實作,但不過多糾纏于此。主要集中于劃分子產品、配置設定任務、定義調用關系。子產品間的接口與傳參在這個階段要定得 十分細緻明确,應編寫嚴謹的資料字典,避免後續設計産生不解或誤解。概要設計一般不是一次就能做到位,而是反複地進行結構調整。典型的調整是合并功能重複的子產品,或者進一步分解出可以複用的子產品。在概要設計階段,應最大限度地提取可以重用的子產品,建立合理的結構體系,節省後續環節的工作量。
概要設計文檔最重要的部分是分層資料流圖、結構圖、資料字典以及相應的文字說明等。以概要設計文檔為依據,各個子產品的詳細設計就可以并行展開了。
詳細設計階段:
在這個階段,各個子產品可以分給不同的人去并行設計。在詳細設計階段,設計者的工作對象是一個子產品,根據概要設計賦予的局部任務和對外接口,設計并表達出子產品的算法、流程、狀态轉換等内容。這裡要注意,如果發現有結構調整(如分解出子子產品等)的必要,必須傳回到概要設計階段,将調整反應到概要設計文檔中,而不 能就地解決,不打招呼。詳細設計文檔最重要的部分是子產品的流程圖、狀态圖、局部變量及相應的文字說明等。一個子產品一篇詳細設計文檔。
概要設計文檔相當于機械設計中的裝配圖,而詳細設計文檔相當于機械設計中的零件圖。文檔的編排、裝訂方式也可以參考機械圖紙的方法。
我們公司對子產品的認識和傳統定義有所不同,認為是較大的軟體功能單元才可以稱作子產品。這種認識使大家對概要設計和詳細設計的分工産生了混亂的了解,降低了文檔的可用性,應該予以糾正。
概要設計中較頂層的部分便是所謂的方案。方案文檔的作用是在宏觀的角度上保持設計的合理性。
有的項目采用面向對象的分析、設計方法。可能在概要設計、詳細設計的分工上疑問更多。其實,面向對象的分析、設計方法并沒有強調結構化方法那樣的階段性,是以一般不引入概要、詳細設計的概念。如果按照公司的文檔體系,非要有這種分工的話,可以将包的劃分、類及對象間的關系、類的對外屬性、方法及協作設計看做 概要設計;類屬性、方法的内部實作看做詳細設計。
1.需求分析--産生軟體功能規格說明書,需要确定使用者對軟體的需求,要作到明确、無歧義。不涉及具體實作方法。使用者能看得明白,開發人員也可據此進行下面的工作(概要設計)。
2.概要設計--産生軟體概要設計說明書,說明系統子產品劃分、選擇的技術路線等,整體說明軟體的實作思路。并且需要指出關鍵技術難點等。
3.詳細設計--産生軟體詳細設計說明書,對概要設計的進一步細化,一般由各部分的擔當人員依據概要設計分别完成,然後在內建,是具體的實作細節。理論上要求可以照此編碼。
概要設計和詳細設計的差別與聯系
軟體設計采用自頂向下、逐次功能展開的設計方法,首先完成總體設計,然後完成各有機組成部分的設計。
根據工作性質和内容的不同,軟體設計分為概要設計和詳細設計。概要設計實作軟體的總體設計、子產品劃分、使用者界面設計、資料庫設計等等;詳細設計則根據概要設計所做的子產品劃分,實作各子產品的算法設計,實作使用者界面設計、資料結構設計的細化,等等。
概要設計是詳細設計的基礎,必須在詳細設計之前完成,概要設計經複查确認後才可以開始詳細設計。概要設計,必須完成概要設計文檔,包括系統的總體設計文檔、以及各個子產品的概要設計文檔。每個子產品的設計文檔都應該獨立成冊。
詳細設計必須遵循概要設計來進行。詳細設計方案的更改,不得影響到概要設計方案;如果需要更改概要設計,必須經過項目經理的同意。詳細設計,應該完成詳細設計文檔,主要是子產品的詳細設計方案說明。和概要設計一樣,每個子產品的詳細設計文檔都應該獨立成冊。
概要設計裡面的資料庫設計應該重點在描述資料關系上,說明資料的來龍去脈,在這裡應該結合我們的一下結果資料,說明這些結果資料的源點,我們這樣設計的目的和原因。詳細設計裡的資料庫設計就應該是一份完善的資料結構文檔,就是一個包括類型、命名、精度、字段說明、表說明等内容的資料字典。
概要設計裡的功能應該是重點在功能描述,對需求的解釋和整合,整體劃分功能子產品,并對各功能子產品進行詳細的圖文描述,應該讓讀者大緻了解系統作完後大體的結構和操作模式。詳細設計則是重點在描述系統的實作方式,各子產品詳細說明實作功能所需的類及具體的方法函數,包括涉及到的sql語句等。
概要設計,詳細設計之間的關系是什麼?
Q:
我的看法:
概要設計隻說明系統有多少個子產品,各子產品之間的接口和個子產品本身的功能
詳細設計說明某個具體子產品如何實作,粒度應該比程式略高一些
但是問題來了,各個子產品之間是有層次關系的,也有先後邏輯關系。這就說明,在概要設計中,還必須考慮子產品的實作細節,否則,你怎麼知道這個子產品下面要劃分子子產品?你怎麼知道各子子產品的調用順序?
這就說明,概要設計和詳細設計是重疊進行的,而軟體工程書上說的确是順序進行的,不知道是不是我的了解有問題。
舉個例子,例如排序程式,如果設計2個子產品:
一個主子產品用于排序子子產品用于交換2個變量,主子產品調用子子產品,但是子子產品是怎麼設計出來的呢?肯定是你先想到了用冒泡等排序方式的時候需要交換資料,這已經考慮了主子產品足夠多的細節,似乎屬于"詳細設計"了,但是目前進行的是概要設計,這就産生了我所說的重疊的情況。
A:
看看上面的文章,有意思的居多。
上面也有朋友說到用建築的例子來比喻。
軟體的概要設計,主要是建立軟體系統的整體架構,也就是我們在蓋房子時候,需要先将房子的整個架子建構起來。
軟體的詳細設計,主要是将軟體系統的各個部分的具體設計方法、邏輯、功能采用文字方式進行表述。這樣在實作過程中,Coding人員原則上嚴格按此進行代碼實作即可。
這樣的一個最為簡單的例證:我們可以将代碼傳遞第三方來做。驗證與跟蹤采取設計來。
我看上面還有一個朋友說:快速做代碼。這個本身沒有值得批評之處。但隻要想一下,你寫的代碼沒有任何設計思想、文檔留下的情況,一旦你離開,如何維護?重新設計嗎?還是花費幾倍人力去研究你寫的幾千/萬,甚至幾十萬行代碼?如果是這樣的,你沒錯,關鍵是你們老闆太對了,錢算什麼。
另外的一個問題是:中國人如此聰明,但中國為什麼沒有出現巨型軟體産品呢?個人英雄主義依然很嚴重,老闆的短視利益行為大行其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