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目的:
了解Java對象的面向對象的特征以及在程式設計中的應用。
實驗内容:
1、驗證對象作為參數傳遞是引用傳遞,而普通資料類型為值傳遞。
2、驗證構造方法和靜态屬性與方法專屬于類,而其他屬性和方法雖然在類中定義,但是為對象而定義。
3、驗證子類對象執行個體化時,通過繼承,不僅将public、protected、預設的屬性和方法拷貝到對象當中,也将父類的私有屬性拷貝到對象當中。
4、編寫程式,體會類在重載情況下的互相調用,體會構造方法重載的調用方式。
5、程式設計展現this的三種用法,super的兩種用法,指出this.屬性在什麼情況下不可以省略,指出super.成員方法在什麼情況下不能省略,指出this指代對象的作用。
6、設計Src和Dis兩個類, Src中有一個被封裝的屬性,類型為int(要求為非負值),每當我們通過特定方法更改Src對象中的這個屬性後,Dis對象都能得到通知,并向Src發消息獲得此屬性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