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對java的泛型的概念和使用做了詳盡的介紹。
泛型在java中有很重要的地位,在面向對象程式設計及各種設計模式中有非常廣泛的應用。
什麼是泛型?為什麼要使用泛型?
泛型,即“參數化類型”。一提到參數,最熟悉的就是定義方法時有形參,然後調用此方法時傳遞實參。那麼參數化類型怎麼了解呢?顧名思義,就是将類型由原來的具體的類型參數化,類似于方法中的變量參數,此時類型也定義成參數形式(可以稱之為類型形參),然後在使用/調用時傳入具體的類型(類型實參)。 泛型的本質是為了參數化類型(在不建立新的類型的情況下,通過泛型指定的不同類型來控制形參具體限制的類型)。也就是說在泛型使用過程中,操作的資料類型被指定為一個參數,這種參數類型可以用在類、接口和方法中,分别被稱為泛型類、泛型接口、泛型方法。
一個被舉了無數次的例子:
毫無疑問,程式的運作結果會以崩潰結束:
java.lang.ClassCastException: java.lang.Integer cannot be cast to java.lang.String
ArrayList可以存放任意類型,例子中添加了一個String類型,添加了一個Integer類型,再使用時都以String的方式使用,是以程式崩潰了。為了解決類似這樣的問題(在編譯階段就可以解決),泛型應運而生。
我們将第一行聲明初始化list的代碼更改一下,編譯器會在編譯階段就能夠幫我們發現類似這樣的問題。
List arrayList = new ArrayList(); ... //arrayList.add(100); 在編譯階段,編譯器就會報錯
泛型隻在編譯階段有效。看下面的代碼:
通過上面的例子可以證明,在編譯之後程式會采取去泛型化的措施。也就是說Java中的泛型,隻在編譯階段有效。在編譯過程中,正确檢驗泛型結果後,會将泛型的相關資訊擦出,并且在對象進入和離開方法的邊界處添加類型檢查和類型轉換的方法。也就是說,泛型資訊不會進入到運作時階段。
對此總結成一句話:泛型類型在邏輯上看以看成是多個不同的類型,實際上都是相同的基本類型。
泛型有三種使用方式,分别為:泛型類、泛型接口、泛型方法
泛型類型用于類的定義中,被稱為泛型類。通過泛型可以完成對一組類的操作對外開放相同的接口。最典型的就是各種容器類,如:List、Set、Map。 泛型類的最基本寫法(這麼看可能會有點暈,會在下面的例子中詳解):
一個最普通的泛型類:
//此處T可以随便寫為任意辨別,常見的如T、E、K、V等形式的參數常用于表示泛型
12-27 09:20:04.432 13063-13063/? D/泛型測試: key is 123456
12-27 09:20:04.432 13063-13063/? D/泛型測試: key is key_vlaue
定義的泛型類,就一定要傳入泛型類型實參麼?并不是這樣,在使用泛型的時候如果傳入泛型實參,則會根據傳入的泛型實參做相應的限制,此時泛型才會起到本應起到的限制作用。如果不傳入泛型類型實參的話,在泛型類中使用泛型的方法或成員變量定義的類型可以為任何的類型。
看一個例子:
注意: 泛型的類型參數隻能是類類型,不能是簡單類型。 不能對确切的泛型類型使用instanceof操作。如下面的操作是非法的,編譯時會出錯。 if(ex_num instanceof Generic){
}
泛型接口與泛型類的定義及使用基本相同。泛型接口常被用在各種類的生産器中,可以看一個例子:
當實作泛型接口的類,未傳入泛型實參時:
當實作泛型接口的類,傳入泛型實參時:
我們知道Ingeter是Number的一個子類,同時在特性章節中我們也驗證過Generic與Generic實際上是相同的一種基本類型。那麼問題來了,在使用Generic作為形參的方法中,能否使用Generic的執行個體傳入呢?在邏輯上類似于Generic和Generic是否可以看成具有父子關系的泛型類型呢?
為了弄清楚這個問題,我們使用Generic這個泛型類繼續看下面的例子:
通過提示資訊我們可以看到Generic不能被看作為`Generic的子類。由此可以看出:同一種泛型可以對應多個版本(因為參數類型是不确定的),不同版本的泛型類執行個體是不相容的。
回到上面的例子,如何解決上面的問題?總不能為了定義一個新的方法來處理Generic類型的類,這顯然與java中的多台理念相違背。是以我們需要一個在邏輯上可以表示同時是Generic和Generic父類的引用類型。由此類型通配符應運而生。
我們可以将上面的方法改一下:
類型通配符一般是使用?代替具體的類型實參,注意, 此處的?和Number、String、Integer一樣都是一種實際的類型,可以把?看成所有類型的父類。是一種真實的類型。
可以解決當具體類型不确定的時候,這個通配符就是 ? ;當操作類型時,不需要使用類型的具體功能時,隻使用Object類中的功能。那麼可以用 ? 通配符來表未知類型
public void showKeyValue(Generic obj){ System.out.println(obj); }
。
在java中,泛型類的定義非常簡單,但是泛型方法就比較複雜了。
尤其是我們見到的大多數泛型類中的成員方法也都使用了泛型,有的甚至泛型類中也包含着泛型方法,這樣在初學者中非常容易将泛型方法了解錯了。 泛型類,是在執行個體化類的時候指明泛型的具體類型;泛型方法,是在調用方法的時候指明泛型的具體類型 。
光看上面的例子有的同學可能依然會非常迷糊,我們再通過一個例子,把我泛型方法再總結一下。
當然這并不是泛型方法的全部,泛型方法可以出現雜任何地方和任何場景中使用。但是有一種情況是非常特殊的,當泛型方法出現在泛型類中時,我們再通過一個例子看一下
再看一個泛型方法和可變參數的例子:
靜态方法有一種情況需要注意一下,那就是在類中的靜态方法使用泛型:靜态方法無法通路類上定義的泛型;如果靜态方法操作的引用資料類型不确定的時候,必須要将泛型定義在方法上。
即:如果靜态方法要使用泛型的話,必須将靜态方法也定義成泛型方法 。
泛型方法能使方法獨立于類而産生變化,以下是一個基本的指導原則:
無論何時,如果你能做到,你就該盡量使用泛型方法。也就是說,如果使用泛型方法将整個類泛型化,那麼就應該使用泛型方法。另外對于一個static的方法而已,無法通路泛型類型的參數。是以如果static方法要使用泛型能力,就必須使其成為泛型方法。
在使用泛型的時候,我們還可以為傳入的泛型類型實參進行上下邊界的限制,如:類型實參隻準傳入某種類型的父類或某種類型的子類。
為泛型添加上邊界,即傳入的類型實參必須是指定類型的子類型
== 關于泛型數組要提一下 ==
看到了很多文章中都會提起泛型數組,經過檢視sun的說明文檔,在java中是”不能建立一個确切的泛型類型的數組”的。
下面使用Sun的一篇文檔的一個例子來說明這個問題:
這種情況下,由于JVM泛型的擦除機制,在運作時JVM是不知道泛型資訊的,是以可以給oa[1]賦上一個ArrayList而不會出現異常,但是在取出資料的時候卻要做一次類型轉換,是以就會出現ClassCastException,如果可以進行泛型數組的聲明,上面說的這種情況在編譯期将不會出現任何的警告和錯誤,隻有在運作時才會出錯。 而對泛型數組的聲明進行限制,對于這樣的情況,可以在編譯期提示代碼有類型安全問題,比沒有任何提示要強很多。 下面采用通配符的方式是被允許的:數組的類型不可以是類型變量,除非是采用通配符的方式,因為對于通配符的方式,最後取出資料是要做顯式的類型轉換的。
最後
本文中的例子主要是為了闡述泛型中的一些思想而簡單舉出的,并不一定有着實際的可用性。另外,一提到泛型,相信大家用到最多的就是在集合中,其實,在實際的程式設計過程中,自己可以使用泛型去簡化開發,且能很好的保證代碼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