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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音樂颠覆了唱片業,卻又陷入了版權迷茫?

數字音樂颠覆了唱片業,卻又陷入了版權迷茫?

3月20日,網易雲音樂把點贊數最高的5000條樂評印滿杭州地鐵1号線和整個江陵路地鐵站,之後迅速燃爆朋友圈;3月26日,QQ音樂與NIKE打造跑步電台的跨界合作,以NIKE+使用者資料為依托,根據跑步愛好者的速度推薦不同歌單,支援好友PK等創新音樂玩法,引發體驗熱潮;3月31日,由酷狗獨家打造的“鹿晗Xplore探索音樂高鐵專列”一經發車,便得到了大衆粉絲的熱切關注......

一次次簡單的市場營銷,印證了一場遷徙的基本完成——實體唱片式微,數字音樂平台成為音樂主要承載地,并占據更多與音樂相關的輿論高地。

唱片輝煌不再,中國音樂産業進入流媒體時代

說到唱片,很多人或許會心頭一軟,因為它承載着我們幾代人的青春過往。

有個朋友就曾說過他上高中時,一家心愛的唱片店快要倒閉了,5塊錢就能買到一盤正版錄音帶,于是每周都要跑去買上幾盤,回到宿舍一個一個慢慢拆開,高興得像個200斤的孩子。但很快那個唱片店真的倒閉了,路過再也沒有音響擺在門口放最新的音樂,感覺青春被人拿走了一大塊。

當然,這也是很多人的心聲。唱片最火的時候,就是在上個世紀80、90年代,當時唱片還是流水線上的工業品,張學友、鄧麗君等流行歌壇的大腕不斷呈現出一首首好歌,海量唱片被灌制線源源不斷的灌錄出來,上市後一張專輯就能引發成千上萬粉絲集體瘋狂追捧。但到了90年代末,從廣東開始席卷全國的盜版(HDVD)巨浪一下子就把唱片公司拍到沙灘上了,這場面一直持續到2004年。

但2004年并不是唱片業回暖,而是更糟。這一年數字音樂出現,數字音樂以及網絡下載下傳的沖擊讓這時的音樂産業幾乎沒有版權概念,之後2005年中國第一張手機唱片《你是我的玫瑰花》的出現完全打破了以往通過CD、賣場、網絡等管道釋出的傳統營銷模式,這一颠覆式的變革也讓傳統唱片行業急劇萎縮。

近兩年網際網路以風卷殘雲之勢席卷了整個音樂産業,各種網際網路音樂創業公司層出不窮,又加速了唱片的消亡。海量的APP不斷搶占使用者的時間存留點,多元的娛樂方式擠壓了音樂産業的生存空間,并造就了音樂生産的浮躁,越來越多的藝人不再出唱片,而是将音樂轉移到了電視節目或現場演出中,可以看到:“傳統唱片已經死去!”

而這時音樂産業的盈利模式,也從唱片轉變到流媒體時代,于是移動音樂應用的戰争打響,市場格局開始生變,在數字音樂平台青睐獨家購買版權内容形成版權庫,再通過分銷的方式将内容轉授權給第三方平台獲利的形勢下,巨頭也紛紛砸重金進入版權的争奪大戰。

一方面,BAT三大巨頭資本不斷加持音樂市場。阿裡巴巴已戰略收購蝦米音樂、天天動聽等,完成數字音樂的路徑布局;騰訊的QQ音樂則通過大量撒錢大量購買音樂版權來搏殺市場,拿下了華納、YG、索尼、英皇、華誼等多家唱片公司的獨家版權代理;百度已将百度MP3、百度ting、千千靜聽等諸多數字音樂産品整合,完成新平台“百度音樂”的布局,并與多家音樂内容版權方達成了版權合作。

另一方面在BAT之外,網易雲音樂、樂視音樂也風頭正勁,在大量充實曲庫的同時也在不斷購買正版版權,這一系列動作下數字音樂版權迎來了春天。

數字音樂版權付費被重新重視,然行業陷入怪圈

可以看到,流媒體時代下網際網路巨頭們為版權付費的意願加強,許多視訊網站都在緻力于引進正版,版權付費已經開始人們重新重視,但有關音樂版權的沖突也在不斷激化。

2014年11月,QQ音樂、酷狗音樂和網易雲音樂開啟三撕大戰;2015年阿裡音樂出手整治酷狗,酷狗反告阿裡音樂;2015年12月海蝶音樂被太合收購之後,告蝦米音樂侵權;2016年4月,騰訊起訴音悅台盜版侵權,索賠1300多萬元…

這些巨頭們的利益之争,雖然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音樂的版權,但也讓其陷入了使用者體驗不完整的怪圈——為了聽一個歌手的音樂,可能需要同時下載下傳好幾個APP才能滿足需求。

本來應該要廣泛傳播的正版資源,卻被逐漸地限縮在了獨家供給的模式裡;本來數字音樂正處于良好發展的上升階段——行業不斷規範,市場空間逐漸明朗,使用者音樂消費意願也在不斷提升,卻因版權的過度争奪侵蝕了這一生機。

應該看到,網際網路行業本質是服務行業,是擷取流量的行業。版權壟斷和強勢資本可以解決短期問題,但解決不了長期問題。網易CEO丁磊給出了很中肯的意見:“版權是日常用品,不是奢侈品,不應該被人為的稀缺化。”一個成熟的音樂生态可以始于版權,但不能終于版權,獨家版權無法成為長期壁壘,現在國外就已經出現了平台音樂使用量與平台最終支付的版稅額之間巨大失衡現象,而國内在各個層面也面臨着諸多盈利難題。

首先,對于平台來說,目前我國各音樂平台的盈利點包括:付費使用者、數字唱片、版權轉讓費、維權收費、廣告等。以付費模式為例,不可否認的一個事實便是當下的收費會員轉換率低,就拿使用者最多的QQ音樂來說,其非付費使用者過億,但付費會員卻并不多。再加上線上音樂使用者對平台的忠誠度很有限,是以新的盈利點需要大量時間才能創新、補充、健全。

其次,對于音樂人來說,音樂人是産業最前端的内容貢獻者,但正版化的最大受益者并不是他們。以陳粒、趙雷等為代表的中國獨立音樂人群體為例,網易雲音樂釋出的《中國獨立音樂人生存現狀報告》顯示,中國獨立音樂人在音樂上的月均收入1萬以上的不到5%,68%的音樂人月均收入甚至在1000元以下。流媒體音樂平台幫使用者提供了快捷連結,但卻沒有撬動音樂人找到自己的盈利價值。而正版化的蛋糕,音樂人也沒能吃到兩口,大部分被資本運作瓜分殆盡。

再者,對使用者來說,從音樂中獲得的最大收益便是悅耳、刺激或感動。如今因為版權分散,現在使用者想聽不同歌手的歌,就要下載下傳一堆音樂應用,要付多出幾倍的錢。中國使用者付費買到的不是音樂的完整版權,如此也就相當于掏錢買了個不痛快。

最後,對整個音樂産業來說,我國目前還沒有一家平台可以接盤所有的音樂使用者,這導緻網際網路音樂平台的使用者分散化,各個平台的價值被分割,音樂人的推廣宣傳局限性明顯,同時平台方也欠缺對于獨立音樂人和獨立作品的推薦、流媒體推廣與新人培育機制。

由此看來,資源圈地所引發的問題不在少數,那麼在盈利難狀況凸顯的現實下,如何才能推動中國音樂産業的持續進步?

一、發展流媒體服務業務,提升付費使用者比例

近日,國際唱片協會IFPI釋出了2017《全球音樂報告》。2016年全球音樂市場增長了5.9%,創下自1997年國際唱片業協會開始跟蹤市場以來的最高漲幅。不同類型的音樂收入中,數字收入占比已達到50%,實體和下載下傳收入則分别降低7.6%和20.5%,全球音樂均已進入名副其實的數字音樂時代。

從資料中可以看到,從國内到國外,越來越多的唱片公司已經轉向布局音樂流媒體業務。例如國外的Spotify、Pandora,國内的QQ音樂、蝦米、網易、百度、酷狗等流媒體音樂平台均在快速發展,在今後一段時間内流媒體服務業務仍大有可為。

在付費業務方面,國外就已經開了個好頭,Spotify早在2014年的使用者量是1500萬情況下,付費使用者比例已高達27%。相對來說,雖然國内的付費使用者比例偏低,但必定大有潛力可挖。而且可喜的是,随着消費觀念的提升,我國的消費者更加願意為體驗付費。

是以中國音樂市場目前要做的就是發展各種各樣的服務,進行不同的嘗試,了解使用者的口味,像流媒體的訂閱線上收聽可能比付費下載下傳更有盈利前景,也更有利于曲目的流傳度。在音樂多元化營收上,騰訊音樂娛樂也已進行諸多嘗試,比如QQ音樂的MUSIC+、演藝O2O的探索。這麼看來利用流媒體服務業務提升付費使用者比例是中國音樂産業的一個盈利提升方向。

二、創新商業模式,提升盈利驅動空間

在網際網路技術和資本的雙重驅動下,音樂産業正在加快向跨界、融合、多元的商業模式轉變,單純的版權争奪已經無法滿足競争需要,企業紛紛試水“音樂+藝人經濟”複合型粉絲經濟模式、“音樂+旅遊”文化融合模式、“音樂+網際網路”線上演出直播等商業模式。

今後數字音樂市場還将在O2O演藝、直播、數字發行、周邊産品、音樂電商等領域出現更多創新模式,這些商業模式對于海外音樂機構來說有很強的吸引力,由此也會吸引更多的海外資本進駐中國市場。

值得一提的是,在如此多的模式中,劉曠最為看好音樂行業建立一個全國性的數字音樂大資料平台,聯手推行單曲授權、按下載下傳量計費的模式。

一方面政府可以全方位地監管音樂平台使用資料、稅收和行業動态;另一方面,行業也可以減少版權圈地、讓唱片公司選邊站的惡性競争,正版許可費用将回降到理性水準,行業競争的重心也會回歸到産品和使用者體驗上來。除此之外,歌曲受歡迎,下載下傳量大,收益高了,還可以激勵音樂人創作出更多優秀作品,提高華語樂壇的整體水準。

三、回歸音樂本質,朝着有價值的内容輸送方向發展

近年來,以優質原創内容為核心、以突破産業邊界為路徑、以分享經濟為紐帶的“音樂+”發展模式成為音樂産業發展的新生态。

在這一大勢下,越來越多的聽衆和音樂人甚至是各大平台都開始注重音樂的本質,并清楚地認識到,音樂從創作、制作到使用的鍊條中,繁榮的是使用方,哀鴻的是創作、制作方,這種不平衡的循環模式,隻會讓音樂持續的高品質的大規模的産出變成幻影。

是以隻有回歸到音樂本身,結合網際網路的創新技術,制作出更有價值的好音樂,才能讓更多的使用者為音樂買單。

總的來說,在巨頭的發力和政策的整頓下,今後必定會不斷産生新的産業爆發點。唱片、平台、創作藝人和商業模式将會重新構築一個全新的音樂生态,版權、利潤配置設定等一系列産業問題也有望在生态合力中得到解決,被全球矚目的中國音樂市場未來可期。

劉曠,微信公衆号:liukuang110

數字音樂颠覆了唱片業,卻又陷入了版權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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