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接口知識點
1. 類可以實作多個接口;
2. 面向對象程式設計的基本機關是類型(type);
3. 接口是設計的一種表達方式;
4. 接口沒有任何實作;
5. 不可以建立接口的執行個體;
public interface Comparable{
}
7. 接口如何聲明:
使用關鍵字interface;
8. 接口可以聲明哪三種類型的成員;
a.常量;
b.方法;
c.嵌套類和接口;
9. 接口中的聲明命名的常量都是隐式的public、static和final;
10. 靜态的方法是不可以抽象的;
11. 定義在接口中的方法都被隐式地定義為abstract;
12. 接口可以繼承多個接口;
13. 接口通過抽象的約定定義了一個類型;
14. 類隻能繼承一個别的類;
15. 接口提供一種多重繼承的方式;
16. 抽象類提供部分或者全部實作;
17. 任何一個希望被繼承的主要類,不管是否抽象,都應該是某個接口的實作;
18. 标記接口是沒有聲明任何方法的接口;
19. 接口可以利用關鍵字extends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