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梅豔芳》即将上映。
兩天前,電影海報釋出,不少網友破防。
這張海報被用作她告别音樂會的場景。

自2003年以來,已經過去了18年。
她站在告别音樂會上,身着婚紗,嫁給了舞台現場,還在視線之中。
很少有人知道,在婚紗下,她因為腹部腫脹、尿血多,總是穿着尿布。
身患絕症,唱着《夕陽之歌》,她緩緩走上台階,轉身揮手告别。
但是我們,卻永遠不能忘記,不能說再見。
一天後,楊成為
但在巅峰時期撤退
現在全世界都叫她"梅姐姐"。
在她心裡,總有一個地方,留給那個小歌女。
1963年10月10日,梅豔芳出生于香港一個貧困家庭,兩個兄弟一個妹妹。
一家人太窮了,買不起床。
為了養家糊口,父親獨自離開香港,在漁船上當海員,很快感染了惡病。
媽媽為了養活這個家庭,在花園裡搭建了唱歌的平台,4歲的梅豔芳和妹妹梅愛芳出來經營河湖藝術。
梅馬更是女婿,她和姐姐一起上了高中,然後辍學賺錢養家糊口。
她後來在接受采訪時說:"如果有機會,我想再次過我的生活。
然而,這種生活從少年時代開始,少年之前的生活就不算太苦澀了。"
幸好上帝",1982年,18歲的梅豔芳參加了新秀歌唱比賽,以獨特的嗓音和台風氛圍,奪得冠軍,C出道。
1983年參加東京音樂節時,由好朋友劉培基量身定做或性感風格,或形象美觀,也創造了"變天"的神話。
在那些年裡,她的生活似乎走上了快車道。
1984年,21歲的他首次演唱,在香港著名的紅磡體育館連續15場演出,打破了當時香港歌手首場個人演唱會的紀錄。1985年,他獲得了她人生的第一個獎項,并且是當年最受歡迎的女歌手。1986年,她被加冕為最受歡迎的女歌手。1987年,他再次被評為十大歌曲中最受歡迎的女歌手。
歌唱事業迅速上升到頂峰,演藝事業也起彼伏。
1987年,梅豔芳憑借《皮脂扣》獲得台灣金馬獎、香港電影金像獎和亞太電影節最佳女主角。
成為香港首位同時赢得《歌後》和《電影後》的女藝人,是當天的第二天。
那一年,她隻有24歲。
當時,梅豔芳很紅,紅到蚱蜢,徐志安、譚耀文等都是她的小弟弟。
人們稱她為"女萌味",門衛三千。
經常在酒吧裡,KTV設立酒類局,大口大口地喝着濃烈的飲料,好不好熱鬧。
但沒人知道,她内心的孤獨越來越深。
她從不賣苦,賣苦,身邊最親密的朋友,也靠她活虎的外表假去。
直到她無法忍受,在1991年底,她宣布她要從舞台上休息一下。
外人似乎隻有28歲,和紅人一樣大。
自從她四歲登上舞台以來,她已經像陀螺儀一樣存在了24年。她太累了。
在那段時間裡,她經常想起她的父親。
當沒有人在場時,對着鏡子對自己喊"爸爸"。
在最後的演唱會上,她告訴歌迷:"我經常認為日落和黃昏是美麗而短暫的。
是以我們要珍惜,也要争鬥想夫妻,否則在眨眼之間什麼都沒有。"
也許在那之前很久,她就知道:
生活像雲朵一樣變化,快樂總是短暫的,她的夢想,但平淡無奇。
為了愛去湯火
她總是有勇氣的空腔
對于梅豔芳來說,雖然她談過幾句愛情,但心裡,卻不多。
第一段是她的初戀。
21歲時,她在東京音樂節上遇到了伊東義彥。
兩個年輕人,一見鐘情。
為了維持這種關系,她每年七次飛往日本。
後來,他甚至在東京買了一套小較高價的電梯大廈,成為了一個快樂的家庭主婦。
一個好朋友去東京看她,發現一代人後他正在打掃廁所。
能去愛的湯火,難免會燒傷自己。
她毫無保留的愛情,換來了被分裂的結果,和一張好人卡:
"你是一個堅強的女人,你可以沒有我而活,但是明子(日本女朋友)沒有我,就活不下去了。
她不貪圖舞台氣場,她隻想象着一點愛情溫暖。
可以無奈地她想做山口白慧,但從未見過她的三蒲友和。
在第二段中,她幾乎走進了婚姻。
她和趙文珠的姐夫相愛,雖然隻有一年,但起起伏伏。
那時,兄妹之戀經常被嘲笑。
尤其是在武漢,和戀愛中的名婦會被嘲笑吃軟米飯。
雖然兩人在一起很低調,但媒體歌聲卻在下降,軟米人的帽子,一直都在兩個人身上。
是以即使兩人都見過父母,到了談婚的地步,還是因為誤會,最後分手了。
後來,梅豔芳在接受徐歌輝采訪時曾提到,遺憾沒能洗清誤會:
"要是我把誤會解釋清楚,我現在可能就是趙太太了。
2003年,在梅豔芳的告别演唱會上,趙文珠從大陸飛到香港看她。他們分手已經七年了。
演唱會結束後不久,梅豔芳去世了。在她的葬禮上,趙文珠留下了八個字:"這一生愛,一路走來。
在那之後的18年裡,他再也沒有吃過梅豔芳一次。
想來,梅姐在這段感情中,他奇蕾對真相,隻有在前者這個身份,才能勝任滿分。
是的,這一生,她總是用愛擦肩而過,但每次戀愛時,她都付出了100%的心。
即使沒有結果,她也從不抱怨别人。
《女人花》曾唱過:"我隻希望有一雙溫柔的手,能撫慰我内心的寂寞。"
但即使沒有那雙溫柔的手,她依然是那朵搖曳的女人花,為自己而紅。
患有癌症
事情必須有頭和尾嗎
2002年12月6日,梅豔芳被診斷出患有宮頸癌。
兩年多前,她的妹妹梅愛芳死于晚期宮頸癌。
頑強地唱着"壞女孩",她拒絕在死亡面前表現出一絲脆弱。
作家李碧華回憶說,在梅豔芳生命的最後幾天,醫生告訴她,癌細胞擴散到大腦,她再也無法唱歌或表演了。
她很生氣:"為我做同樣的事情是件好事嗎?"
在她去世前四十五天,她舉行了她生命中的最後一場音樂會。
朋友劉佩吉曾勸她:"如果太累了,以後再去演唱會。"
但她堅持說:"一定要做,不要不用做!"
就連她的病,為了音樂會,也拒絕了所有的體檢。
"治療後我沒有足夠的身體抵抗力,我隻完成了一半,但我停止了化療,直到"埋伏的十張面孔"的工作完成。
做男人,必須有頭有尾要交代,這是她的原則。
2003年12月30日,她離開了我們。
在香港星光大道上,梅豔芳的銅像豎立在基地上,上面刻着劉德華書中的四個字:香港的女兒。
香港藝術一代有才華,但能站在香港星光大道上的銅星,隻有她和李小龍。
世界從來不缺少超級巨星,但永遠不會有第二個梅豔芳。
因為她的光芒從來都不隻存在于音樂、電影和舞台上,也隻存在于這一點上,一種騎士精神。
她帶着她的後代:
蚱蜢剛出來,因為經濟問題,連衣服都買不起,是梅豔芳帶他們去買衣服的。
曾志偉曾經說過,隻要不是賭博,請梅豔芳借錢一定可以借。
她對慈善事業充滿熱情:
2003年,當SARS在香港猖獗時,她發起了1:99慈善演唱會,最終籌集了2300萬美元,用于支援患有SARS的家庭。
她是香港的女兒,也是義人的兒子和女兒。
雖然她的生活充滿了痛苦,但她的右手付出了,總是比左手遭受的還要多。
在匆匆忙忙的40年生命中,她活了幾代華麗。
現在秋天越來越強烈,歲月流逝,我們更想念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