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曆經數十年網際網路時代,廣告的價值發生了極其微妙的變化。
不知是否意識到,身邊的人變得越來越”虛榮”了。随着物質水準的不斷提高,國民的生活追求早已從單純的物質追求轉向所謂的“精神追求”,難聽點說就是人與人之間的炫耀心理。這個很好了解,人類進化史告訴我們,每個生命體存在的價值就是不斷尋找目标再追求目标,欲望無窮無盡,否則會無聊緻死。再看看早已脫貧的美國佬,他們的文化決定了他們不斷的對“物”的占有欲以及追求更高的挑戰,是以美國人均資源消耗高于世界平均水準數倍。可能是文化根深蒂固的影響,中國人的“精神追求”表現在外表,資産,學曆職位,榮譽名聲等等,大家都有同感吧。
廣告,上個世紀還隻是基于實用性,隻是讓大家知道自己的可用之處。而現在,實用性的含量越來越少,少的可憐,尤其是奢侈品,商家更希望的效果是“提高産品知名度”,而不僅僅讓大家認識自己的産品。轉折點和必要條件就是新世紀網際網路時代的到來,利用網絡的擴散能力。比如北京現代,我想無人不知這個汽車品牌,但為什麼它還要每年花億萬元于宣傳上:建雕像,宣傳畫代言,搞公益綠化……。原來,和所有商家一樣,北現是為了向大衆傳達一種資訊,那就是,我們車性能未必最好,但一定是最尊貴最奢華最有錢的人開的車!(當然我這裡不是幫現代獻媚代言,隻是拿他舉例罷了)
同時像這樣的品牌企業還熱衷于國家公共事業的建設:做公益搞慈善修基站推标準,其目的還是為了提高自己名聲和權威,在大衆心裡留下高大上的代名詞,優先的選擇權。
除了面相消費者,在上述領域的投入成本甚至成為商界和政界對其權重排名的參考依據。每個企業都掌握着社會上一點權利,很慚愧,這些權利是用錢來衡量的。
如今商家競相打廣告似乎形成了一種标準化的潛規則,在廣告上砸錢越多就越能提高自己的品牌在大衆心中的權重。即使你的品牌再優秀再高效實用,沒有廣告永遠隻能停留在低端商品的行列,因為,使用者需要炫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