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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公司資金直播間裡瘋狂下單最終身陷囹圄

直播購物因為友善快捷,受到越來越多年輕人的追捧,特别是直播間裡有大量的促銷活動和優惠政策,讓許多自制力不強的年輕人不停“剁手”,有些人甚至沉迷其中不能自拔,最終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經江蘇省淮安市淮安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認定被告人劉某犯職務侵占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20萬元。劉某是一個“90後”女孩,她利用職務便利侵占公司資金307.16萬元,用于在直播間購買翡翠等昂貴消費品,造成公司巨大損失,自己也身陷囹圄。

非理性消費

2014年,剛大學畢業的劉某應聘進入某大型建築公司工作。由于為人踏實、工作業績出色,2015年劉某被公司任命為财務會計。

日常生活中,劉某基本就是辦公室和宿舍兩點一線,平時閑下來的時候,喜歡一個人刷刷手機,看看網絡直播購物。看到喜歡的商品,她會毫不猶豫地下單。像許多女孩一樣,劉某對名牌包特别着迷,可是那些國際大品牌的包單價動辄上萬元,以劉某每月幾千元的工資來說根本不足以支撐她的愛好。為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2018年劉某陸續辦理了3張信用卡,開始透支信用卡購買品牌女包。

從一開始下單幾千元的包逐漸發展到後來買兩三萬元的包。劉某沉浸在購買的欲望中,信用卡透支額度越來越大。前前後後,劉某通過信用卡透支了40餘萬元,購買了30多個品牌包,資金窟窿也越來越大。

彼時,劉某并沒有反思自己不理性的消費行為,反而動起了歪心思。她所在的公司是一家大型建築企業,身為會計的她每天經手大量現金。正好當時公司将現金和總賬都交給劉某,這讓劉某覺得有機可乘。她利用自己身為會計的身份便利,通過做假賬悄悄将公司資金轉到自己的銀行卡上,用來還信用卡透支的錢。

随着轉出的金額越來越大,劉某很害怕被公司發現,可看到公司一直沒來查賬,心存僥幸的她繼續以會務費、差旅費等名義侵占公司資金供自己網購,體驗一擲千金的“快樂”。

沉迷直播間

2019年底,劉某也覺得不能再這樣無節制地購物了。為此,她将自己的3張信用卡銷了戶,強迫自己不再網購。然而好景不長,劉某又陷入直播購物不能自拔,而且越陷越深。

2020年1月,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劉某所在的公司要求她暫時留在家中不要上班,無所事事的劉某開始沉迷于網絡世界。

一次偶然的機會,劉某進入到一個賣翡翠的直播間。直播間裡的主播打扮得光鮮亮麗,她們拿着一個個精美的翡翠制品進行推銷,有手镯、挂件、手鍊等等。

直播間裡,主播說這些翡翠制品的原材料都是來自于緬甸的天然翡翠礦場,升值空間非常大,買了不僅不會虧,還能賺錢。看到直播間裡下單的人很多,禁不住誘惑的劉某也買了幾個手镯。劉某認為,直播間裡那麼多人買,這些翡翠制品肯定不會有假,自己不買就會被别人買走,那她就失去了一個發财的機會。

侵占公司資金直播間裡瘋狂下單最終身陷囹圄

在劉某家中查獲的從直播間購買的翡翠制品

疫情結束後,劉某回到公司上班。可她的心思已經完全不在工作上了,心裡總是惦記着直播間裡那些琳琅滿目的翡翠制品,想着多買些翡翠制品等着升值,好把公司賬上的“窟窿”給填上。

為此,劉某幾乎每天都盯着這個直播間,好像中了魔一樣,在直播間裡瘋狂下單。她沉浸在主播和網友的贊美聲中不能自拔,成為了這個直播間裡的一個“傳奇”人物……短短半年,劉某就購買了600多件翡翠制品,合計花費180餘萬元。當然,所有購買翡翠制品的錢都是從公司的賬戶上套取的。

東窗事發

2020年7月,公司組織内部财務會審,發現劉某經手的賬目存在很多問題,有大量的資金從公司的賬戶轉入劉某的個人賬戶。

公司随即勒令劉某辦理财務工作交接,并組織财務人員對其經手的所有财務資料進行檢查。調查的結果讓公司大吃一驚:自2018年底至2020年7月,劉某利用擔任公司會計的職務便利,侵占公司資金100多次,金額達300餘萬元。

公司讓劉某說明情況,并要求其盡快歸還錢款。劉某慌了神,趕緊聯系直播間的主播,提出能不能把之前購買的翡翠制品退回,主播表示不能退貨,這讓劉某心涼了半截。為了湊錢,劉某又找到回收翡翠的店鋪,卻被告知隻能以低于原價款一折的價格回收,這對她來說無異于晴天霹靂。劉某這時才明白,自己花重金購買的翡翠制品隻不過是一堆廉價的石頭,指望其升值翻身純屬癡心妄想。劉某轉而向自己的父母求救,可劉某的父母都是普通農民,家庭并不富裕,為了救女兒,他們東借西湊隻能拿出50萬元。

公司見無法追回損失,最終選擇了報警,劉某被抓獲歸案。在看守所裡接受檢察官訊問時,劉某痛哭不已,如實交代了自己的罪行,同時也對自己愛慕虛榮和不理性的消費行為追悔莫及。

經會計師事務所的專項審計查明:2018年12月至2020年7月,劉某利用職務之便,通過虛列福利費、會務費、差旅費等方式,先後147次侵占公司資産合計307.16萬元,上述款項被其用于購買翡翠制品、名牌手包和其他日常消費。

最終,淮安市淮安區檢察院以劉某涉嫌職務侵占罪提起公訴。5月14日,該案開庭審理。

來源:檢察日報

記者:湯淮仁 成 宸 許言

來源: 檢察日報正義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