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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資料争奪戰”,公衆的利益怎麼表達?

公司“資料争奪戰”,公衆的利益怎麼表達?

  資料争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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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際網路企業擁有的使用者資料,首先是個人隐私,然後才是企業資産。缺乏這一認識前提,建立起的機制、規則,企業很難為使用者的資料安全負責。

近日,順豐與菜鳥之間的這場“資料戰争”,短短45個小時内,就已經演變成網際網路行業的站隊大戰,之後又迅速平息。随着國家郵政局的兩次出手,順豐與菜鳥終于從“講大局”的高度出發,握手言和——業務恢複合作,資料傳輸恢複正常。

事件雖然平息,但反思恐怕還得繼續。

雖然順豐與菜鳥這場戰争,因資料之争而起,但各自都打着資訊安全的牌。也是以,在大資料時代如何共享資料,如何在規則與制度上建立起正确共享資料的姿勢,成為很多人讨論的焦點。這當然是必要的,但問題在于,這種規則與制度,不經曆類似的對抗與摩被真正地尊重。

進一步來說,這場大戰,其實是一種必然,不僅僅是因為菜鳥與順豐在商業利益上存在的競争關系,更是因為這裡面潛藏着資本對資料的認知:資料是他們的資産,而非使用者的隐私。

移動網際網路時代的到來,改變了很多行業、領域傳統的運作方式。這些改變,固然給使用者提供了某些便利,但也付出了代價——消費者的資訊資料被更頻繁、更全面地收集着。某種意義上,這也是為何諸如共享單車等形式的租賃經濟,在沒有更大改變商業模式的情況下,卻為資本所熱捧,背後的原因就在于資料。

對于投資者而言,他們用金錢投資,換來的不是對某家企業的具體控制,而是對資料的擁有。大家都忙着擴大自己的版圖,跑馬圈地,占山為王,消費者的資料隐私,隻有在對外公關時,才會拿上台面。

要既保護好消費者的資料,又能變資料為資本,變資料為商機,那麼就需要建立在一個前提上,即使用者的資料,首先是個人隐私,然後才是企業資産。缺乏這一認識前提,建立起的機制、規則,恐怕都将很難真正地尊重消費者的隐私,企業也很難為使用者的資料安全負責。

在這場資料争奪戰中,公衆作為資料的提供者被無視,被擱置在一旁,任憑販賣資料的二道販子之間為了價錢而争吵。而握手言和似乎也是交易者之間的某種妥協和默契。那麼公衆的利益究竟該如何表達?在利益博弈和規則建立過程中,公衆是否也應參與其中,為自身的隐私和資料權利而争取?畢竟資料争奪戰的源頭是公衆,最終的指向仍是公衆。

本文轉自d1net(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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