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青年報
近日,有網友在人民網“上司留言闆”留言表示,“四川婚假隻有3天,年輕人根本沒有時間結婚”。

11月18日,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表示,國家規定婚假為3天,國家正在對婚假制度進行調整,将适時釋出最新婚假政策,以便更好地保障職工舉辦婚禮和蜜月旅遊。
中國青年報(ID:zqbcyol)注意到,已有多地網友咨詢政策調整情況:
據澎湃新聞報道,2015年12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修訂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新計生法删掉了有關鼓勵晚婚晚育的規定。在“晚婚假”被廢除前,我國《婚姻法》以及《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的初婚公民和二婚者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晚婚初婚者可享受15天晚婚假(包含3天法定婚假);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居住)的,其中的一方機關可根據另一方所在地的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關于婚假、産假,多地有調整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11月,多地已經公布了人口計生條例修正案,普遍提出了延長産假和陪産假、增設“育兒假”等措施。
育兒假
江西、四川和貴州均規定,子女3周歲以下的夫妻,每年各有10天育兒假。
黑龍江明确設立育兒假,規定用人機關每年給予3周歲以下嬰幼兒父母各10日育兒假,假期工資照發。
山西規定的每年育兒假天數更多,“符合規定生育且子女不滿3周歲的,夫妻雙方所在機關分别給予每年15日的育兒假。”其中,符合條例規定生育且子女不滿3周歲的,夫妻雙方所在機關可以分别每月發放不低于200元的嬰幼兒保教費。
婚假
江西增加婚假15天(達到18天),安徽是在享受國家規定婚假的基礎上,延長婚假10天。
産假
江西明确規定,産假增加30天(達到188天),男性陪産假增加15天(共30天)。
江蘇對産假和陪産假有了一些調整,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産假的基礎上,延長産假不少于30天,男方享受護理假不少于15天。
吉林對産假和陪産假天數不做具體規定,僅明确“按政策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護理假獎勵,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