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擅自采集人臉照片
小鵬汽車被罰了!
因向第三方公司購買22台人臉識别攝像裝置,于今年1月至6月期間非法采集上傳人臉照片431623張,上海小鵬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近日被徐彙區市場監管局處以罰款10萬元。因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市場監管部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經調查發現,當事人在旗下7家門店安裝人臉識别攝像裝置,采集消費者面部識别資料,以此統計進店人數并分析男女比例、年齡等。該行為未經得消費者同意,也無明示、告知消費者收集、使用目的,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行政處罰決定書
對此,小鵬汽車表示,由于對相關法律條款的不熟悉,誤采購并使用了違反了相關法律條款的第三方供應商的産品。小鵬汽車就此道歉,并已拆除上述門店内的人臉識别攝像裝置,上傳的人臉照片已經由第三方公司進行删除。
“此事出于上海區域的門店希望通過對于門店客流等資料的收集與分析,改善接待流程,更好的服務于到店客戶,但由于對相關法律條款的不熟悉,誤采購并使用了違反了相關法律條款的第三方供應商(悠洛客)的産品。”小鵬汽車回應稱。
小鵬汽車表示,對本次行政處罰表示完全服從,并對此事做出深刻檢討。
目前,小鵬汽車的上海門店已在3月18日上海市監局檢查之前,就通過内自查自糾工作主動撤下了所有的采集裝置。且已将人臉資料由第三方軟體提供商收集和分析,資料已經全部删除。
“小鵬汽車6個月采集43萬張人臉照片”的消息也引起網友熱議,不少網友留言稱,計算下來一張照片僅處罰約2毛,處罰力度仍過低。
這已并非汽車銷售門店第一次被爆出違規對顧客進行“人臉識别”。今年“315”晚會上,已有包括科勒衛浴專賣店、正通汽車旗下4S店等多家企業因違規安裝攝像頭采集使用者資訊受到曝光。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釋出的《個人資訊安全規範》明确指出,人臉資訊屬于生物識别資訊,屬于個人敏感資訊,收集個人資訊時應獲得個人資訊主體的授權同意。2021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民法典》第1035條也明确規定,處理個人資訊應征得該自然人或者其監護人同意。
今年1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資訊保護法》正式施行。該法明确規定,任何組織、個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資訊,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資訊。處理個人資訊應當取得個人的同意;基于個人同意處理個人資訊的,該同意應當由個人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願、明确作出。
除了4S店攝像頭采集人臉資訊外,随着汽車産品的智能化,越來越多的汽車擁有車内攝像頭、人臉識别等功能,如何保護個人資訊隐私安全成為了行業亟需解決的問題。
安全是1
沒有這個1
再多再好的體驗也是0
【來源:上海新聞廣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