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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已有25種藥品已由處方藥轉為非處方藥

據人民日報健康用戶端記者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2021年國家藥監局已釋出25個藥品由處方藥轉為非處方藥(OTC)的資訊。

2021年已有25種藥品已由處方藥轉為非處方藥

根據《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辦法(試行)》(原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令第10号)第二條規定,根據藥品品種、規格、适應症、劑量及給藥途徑不同,對藥品分别按處方藥與非處方藥進行管理。處方藥必須憑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處方才可調配、購買和使用;非處方藥不需要憑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處方即可自行判斷、購買和使用。藥品由處方藥變為OTC之後,患者不需要醫生處方就能線上下藥店和線上的電商購藥,對于部分需要長期購藥的患者來說買藥比以前更加友善了,用藥雖便捷,但需更謹慎。

記者查詢了相關醫藥電商平台,發現以上25種藥品中,部分藥品介紹已經按照規定做了調整,還有部分目前依然按照處方藥出售,消費者需憑醫生開具的處方購買。

我國現行的《藥品管理法》對藥品按照處方藥、OTC(非處方藥)甲類、乙類分類管理,處方藥轉為非處方藥需滿足以下基本要求:甲類非處方藥隻能在具有《藥品經營許可證》配備執業藥師或藥師以及上技術人員的社會藥店、醫療機構藥房零售,在執業藥師或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乙類非處方藥則為無需醫師或藥師指導即可購買和使用的藥品。從處方藥變成非處方藥,意味着這些藥品到患者手中的管道增加,更加容易被患者買到。但是對于服藥者來說,沒有專業的醫師指導,用藥時可以依靠的隻有說明書,是以應該非常嚴格的按照參考說明書來進行使用,避免發生藥物不良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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