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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最新公告

作者:宜昌釋出

重要提醒!

宜昌市即将啟用

全省統一的社會保險資訊系統

2021年12月24日18:00

至2022年1月17日8:00

全市開展

社保省“集中”系統切換上線工作

将暫停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服務

宜昌最新公告

關于全省企業職工

社會保險資訊系統上線

相關事宜重要提示

全省企業職工社會保險資訊系統即将上線。上線後,養老、工傷、失業險種的申報繳費等業務規則将發生變化,現就相關事宜提示如下:

一、參保機關應按時申報繳費

參保機關應于每年7月1日前向社保經辦機構申報本社保年度(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職工工資基數。按月申報當月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通過網申系統或經辦視窗),生成社保費應繳認定單,并在規定期限内(10個工作日)繳納社保費。逾期未繳的,該月核定資訊将廢棄,需重新申報。參保機關沒有發生人員增減變化的,也需按月申報繳費。

二、參保機關未及時申報繳納社保費的,将在系統上線後重新核定并加收滞納金和利息

參保機關未按月申報繳費的,将自次月1日起,按日計征萬分之五的滞納金,并按補繳的個人賬戶部分計征利息。

為避免曆史欠費加收滞納金,目前存在欠費的機關請及時繳納。若在12月24日前無法足額繳納,需在2022年1月17日後向我局申請,重新生成社保費繳費認定單後方可到稅務部門繳費(10個工作日内繳費),全省統一設定了上線當月及上線次月(截止時間2022年2月28日)為過渡期,過渡期内不加收滞納金及利息,逾期将按規定加收滞納金和利息。

三、參保機關多繳退費直達機關銀行賬戶

參保機關每月按正常應收數全額繳納,發生的退費将直接退還給參保機關(收支兩條線),不再采取以退費抵沖正常應收數的方式返還退費款項,為及時辦理退費,請各參保機關及時完善銀行賬号資訊。

若參保機關存在曆年未抵沖的退費款項,請及時到市社保征稽局(宜昌市市民之家)辦理退費手續。

四、參保機關及時完成補收退費人員增減申報

本年度12月份的應繳征集已發稅務部門,請各參保機關在12月24日前完成繳費。12月份的人員增減申報、補收退費申報請在12月24日前完成,逾期由機關在2022年1月17日全省系統正式上線後按照“省集中系統”人員增減變動規則辦理。

五、機關及靈活就業人員應及時繳費

機關及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後的到賬時間,由原開票時間更改為入國庫日期,一般需3-5個工作日自動到賬,不能進行手工到賬。參保機關及靈活就業人員需要辦理社保業務的,應盡量提前繳費。

六、參保機關加快完善機關基本資訊

省集中系統上線後,參保機關需要每月自行申報當月應繳社保費。為確定省集中系統上線後,參保機關能正常通過網廳辦理社保業務,請所有參保機關盡快在人社官網下載下傳《社保網上辦事服務大廳登入授權資訊采集表》,準确填報相關資訊後發送至代辦郵箱[email protected].咨詢電話:0717-6755613

七、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提醒

全市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如果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時間段記憶體在中斷繳費,可在2021年12月24日前完成繳費,繳費基數按2021年度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範圍内自主選擇,逾期将不能繳費。

2021年度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标準

宜昌最新公告

2022年1月1日(含)以後不再允許補繳2020社保年度的職工養老保險。未繳納2021社保年度(即2021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期間)職工養老保險費的,可在2022年6月30日前進行繳費。

宜昌市社會保險基金征收稽查局

2021年12月10日

來源丨宜昌釋出、宜昌市社會保險基金征收稽查局

編輯丨曉浪 編審丨翟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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