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起訴狀的寫作方法
文/刁興律師
字數不是關鍵
在離婚訴狀中,有些人的起訴狀會洋洋灑灑數千字,有些人的卻兩頁紙都嫌多。一份好的起訴狀可以引導庭審方向,甚至可以左右判決。
離婚起訴狀的目的,不外乎陳述婚姻經曆、力求快速離婚、争取子女和财産權益。隻要能達到目的,字數不是關鍵問題。
必備要素
離婚起訴狀,必須具備的因素具體包括:
(一)原被告雙方主體資訊:可照抄身份證+聯系電話;
(二)訴訟請求:判令原被告雙方離婚;子女撫養權由哪一方行使;撫養費多少、探望權如何安排;财産如何分割;精神損害賠償/家務勞動補償/生活補償(若有);
(三)事實與理由:具體論述婚姻經曆以及支援訴請的依據;
(四)落款:此緻某某法院、具狀人簽名、日期。
閱讀對象
我們的起訴狀是為了寫給主審法官和對方看的,在寫事實與理由層面,我們就需要精準把握兩者的思路,來安排起訴狀的内容,用于達到我們的目的。
在法院層面,法院判決離婚的兩大方向包含具備判定離婚的法定因素或對方同意離婚,其判決離婚的邏輯思路是婚前雙方缺乏充分認識、結婚初期未能及時培養夫妻感情、婚後沖突重重、現狀已無和好可能。
就對方而言,我們需要先了解清楚對方對婚姻的态度,然後找出我們的目标與對方想法的差異點,然後在訴狀中加以引導論述。
具體方法
具體結合起訴狀的事實與理由來看,我們的離婚起訴狀大緻有如下的寫作方法:
方法一:時間邏輯法。即按照時間順序,來具體陳述雙方相識、相戀、結婚、感情變差的經曆、子女撫養經曆、婚後财産形成情況。其中,在感情變差經曆層面,可按照時間、地點、人物、起因、經過、結果的思路來講述沖突沖突事件。
方法二:分類陳述法。即按照離不離婚、子女、财産等三大類别來分别陳述。離不離婚層面,重點陳述要求判定離婚的理由;子女層面,可羅列雙方撫養優勢、劣勢,并對比得出撫養權歸誰、撫養費層面,依據孩子每月實際話費、日常生活開支等論述訴請數額依據;财産層面,可按照财産類型進行一一陳述,如房産,陳述房産取得時間、登記情況、位址、有無貸款、現價值等。
方法三:總—分—總論述法。即先行陳述結論,然後分别論述支援依據,再行總結的方法。如,對離不離婚這一問題,總:該段婚姻已無任何和好可能,懇請法院立即予以判離。分:依據一:雙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後因感情不合分居滿兩年等。總:該段婚姻已具備法定判離因素,懇請法院予以判離。
方法四:因素摻雜法。本做法主要是作用于對方不肯離婚的情況,先行羅列對方的優缺點、訴求點以及牽制點。比如,對方有反社會人格的,為了讓對方下定決心同意離婚的,可将與反社會人格的相處技巧融入到寫作技巧中去,進而引導對方快速同意離婚。
當然,以上方法隻是簡單羅列,也可以進行多重組合。不幸的婚姻各有不同,離婚起訴狀的寫作需結合自己的情況來專屬定制,切莫複制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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