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曆史文化】三星堆文化興起前成都平原的文化與社會‖于孟洲 李泱泱

歡迎關注“方志四川”!

【曆史文化】三星堆文化興起前成都平原的文化與社會‖于孟洲 李泱泱
【曆史文化】三星堆文化興起前成都平原的文化與社會‖于孟洲 李泱泱
【曆史文化】三星堆文化興起前成都平原的文化與社會‖于孟洲 李泱泱

三星堆博物館(圖檔來源:四川日報)

三星堆文化興起前

成都平原的文化與社會

于孟洲 李泱泱

網絡上對于三星堆文化的起源,充斥着多種不同的說法。雖然考古學界不會同意三星堆文化來自域外文化或地外文明的認識,但目前也還不能将三星堆文化的形成過程講得非常清楚,是以這是考古學界在未來一段不短的時間内都要面臨的學術課題。本文拟結合學界認識,對此問題略做讨論,以期對該問題的最終解決有所幫助。

一、連續與斷裂并存的陶器文化面貌

據學界研究,三星堆文化之前的寶墩文化(距今約4500—3700年),結合了川西高原營盤山遺存與長江中遊屈家嶺文化及峽江地區有關遺存的文化因素,又重新整合而成,前後延續了約八百年時間(參左志強、何锟宇、白鐵勇《略論成都平原史前城的興起與聚落變遷》,《“城市與文明”國際學術研讨會論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而發展至寶墩文化四期階段,陶器展現的文化面貌發生了一定程度的變化,以至于有的學者想用“魚凫村文化”等新的命名來稱呼(參孫華、蘇榮譽《神秘的王國》,巴蜀書社,2003)。目前,成都平原上發現的這一階段的遺存逐漸增多,即使在渝東地區的奉節老關廟遺址也能找到這一階段的繩紋陶罐(圖1)(參吉林大學考古學系、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奉節縣老關廟遺址第三次發掘》,《四川考古報告集》,文物出版社,1998)。這就說明,寶墩文化四期或曰魚凫村文化是成都平原史前文化發展中一個明确存在的階段(下文暫用“寶墩文化四期”的表述)。因其承上啟下,尤其是與後來興起的三星堆文化關系密切,是以該階段遺存也同時具有了特殊的文化意義。說其與三星堆文化有關,那是因為三星堆文化對于寶墩文化四期的陶有領罐、斂口罐、高柄豆、平底盤、器蓋等都有所繼承;不過,寶墩文化四期中的花邊口沿罐、窄沿罐、曲沿罐、寬沿平底尊、高圈足豆、喇叭口高領罐等已不見于三星堆文化,這同樣也展現了兩者間的斷裂性。再向前追溯,寶墩文化四期延續了三期中的窄沿罐、曲沿罐、窄沿盆、曲腹缽等器類,卻少見了此前寶墩文化中的典型陶器花邊口沿罐、敞口圈足尊、盤口圈足尊、喇叭口高領罐、寬沿平底尊、壺等。這展現出寶墩文化的典型因素逐漸消失,三星堆文化典型因素逐漸孕育、形成和發展的過程(參江章華、王毅、張擎《成都平原早期城址及其考古學文化初論》,《蘇秉琦與當代中國考古學》,科學出版社,2001)。綜合陶器器類與組合特點,寶墩文化四期恰處于三星堆文化形成前的變革階段,也是文化因素整合與創新的階段。是以,無論将其作為過渡性遺存,或一支單獨的文化遺存,都有其合理性。但在大量相關的考古遺存資料發表前,給出一個确定的意見還為時尚早。

圖1 老關廟遺址出土陶罐(T4∶42)

二、可能被忽視了的史前文化中心:三星堆

20世紀90年代以來,陸續發現新津寶墩、都江堰芒城、郫縣古城、溫江魚凫村、大邑高山和鹽店、崇州雙河和紫竹等八座寶墩文化古城,顯示出寶墩文化社會的集體組織和運作能力較強。受成都平原環境影響,也限于當時人類的适應能力,寶墩文化形成之初,人群大多聚集在成都平原西緣适宜人類居住的山前過渡地帶,寶墩文化早期聚落基本位于岷江沖積扇兩側邊緣地帶,城址大多位于岷江西側,至寶墩文化晚期城址及相關聚落則走向平原腹地(參前引左志強、何锟宇、白鐵勇《略論成都平原史前城的興起與聚落變遷》)。從目前的考古資料看,各城址均未延續整個寶墩文化時期。而且,進入寶墩文化四期,各城址内的文化遺存明顯減少,城牆是否還發揮其功能,當時的社會是否發生了某種變革,都還需要進一步研究确定(參何锟宇、左志強《試論成都平原龍山時代的城址》,《“城市與文明”國際學術研讨會論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寶墩文化一、二期時,未有城牆的聚落數量很少,三期時這類聚落勃然興起,還出現像溫江紅橋村、新都三尺村這種面積較大的聚落,四期時的聚落則多為小型聚落(參前引左志強、何锟宇、白鐵勇《略論成都平原史前城的興起與聚落變遷》)。

與成都平原其他城址不同,三星堆遺址的寶墩文化遺存則延續整個四期。除了文化遺存連續發展,遺址的規模也尤其值得關注。據粗略估算,三星堆遺址一期文化遺存,也即本文所說寶墩文化一至三期的分布範圍約為3.7平方公裡,另有約1.3平方公裡的分布範圍雖未發現三星堆一期的地層堆積,但在晚期地層或遺迹機關中伴出有一期遺物,兩者合計約5平方公裡。就分布範圍和遺物的豐富程度講,三星堆遺址應該是長江上遊最大的一處新石器時代晚期遺址,不排除将來會發現城牆遺存[參雷雨《一年成聚二年成邑——對于三星堆遺址一期文化遺存的兩點認識》,《夏商都邑與文化(二):紀念二裡頭遺址發現55周年學術研讨會論文集》,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4]。1999年以來,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在發掘和資料整理過程中,陸續辨識出了1999年月亮灣城牆内側居住址,1980年、1984年、1986年三星堆,1984年西泉坎等八處地點包含有寶墩文化四期遺存(參雷雨《淺析三星堆遺址“新二期”文化遺存——兼談“魚凫村文化”》,《四川文物》2021年第1期)。如果這一時期的三星堆遺址仍然維持了較大規模,則寶墩文化四期時可能出現了以三星堆遺址為中心的文化格局,一改此前二座或多座城址并存的局面。當然,這還需将來的考古工作進一步證明。

三、複雜社會的初現

成都平原史前文化所見奢侈品取料為玉石和牙、骨質地,目前還未見銅質器。寶墩文化前三期的墓葬基本不見随葬品,整體看起來還處于簡單社會階段。到四期階段則發生了明顯變化,除了三星堆遺址仁勝村墓地,在成都市的南郊棕樹村十街坊、西郊營門口鄉化成村等遺址的個别墓葬開始随葬有骨飾品或石工具。可以推測寶墩文化四期階段,群體内部成員間出現了分化,擁有一定權力的特殊階層開始出現(參江章華、何锟宇《成都平原史前聚落分析》,《四川文物》2016年第6期)。與金沙遺址置信金沙園一期、強毅汽車貿易有限公司等幾處地點出土較少玉器的情況不同,仁勝村墓地于2007年、2008年的清理和發掘中發現二十二件玉器。除了較為常見的斧、锛、鑿、璧形器等,特别發現了蝸旋狀器、泡形器、錐形器等(參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三星堆遺址工作站《四川廣漢市三星堆遺址仁勝村土坑墓》,《考古》2004年第10期)。這或許與仁勝村的發掘對象為墓葬有關,也與遺址的等級有關。有學者認為仁勝村土坑墓随葬的錐形器、玉斧形器和黑曜石珠等可能是社會地位、身份等級和财富的主要表征,當時仁勝村的社會結構内部已經産生分化,等級制度出現(參肖先進、吳維羲《三星堆遺址仁勝村土坑墓出土玉石器初步研究》,《四川文物》2010年第2期)。這種認識有其合理性。

除了不同遺址的墓地間出現了貧富分化,這一時期在同一遺址的墓(地)葬之間出現了如下兩種現象。

其一,同一墓地内部出現随葬品多寡不均的情況。仁勝村墓地已經發掘編号的二十九座墓葬中,除八座被破壞殆盡或未見任何遺迹現象和随葬品的墓葬外,其馀二十一座墓葬中仍有少量未見随葬品。有随葬品的墓葬在遺物數量上存在多少之别,如M14僅随葬一件玉蝸旋狀器,明顯較M5、M21、M29的随葬品少,并且M14的墓室面積也較M5、M21、M29小(圖2)。

【曆史文化】三星堆文化興起前成都平原的文化與社會‖于孟洲 李泱泱

圖2 仁勝村97M14墓葬平面、剖面圖及出土遺物

1.蝸旋狀玉器M14∶1

2.M14平面、剖面圖

或許這些墓葬之間存在不同的階層,或其财富擁有程度存在差别。這樣仁勝村墓主之間可能存在二或三個等級。其中第一、二等級(即M5和M14代表的兩類墓葬)間的明确劃分标準還不好确定,如M10随葬陶豆一件、器蓋一件,玉鑿一件、矛一件,黑曜石珠五顆。其随葬品數量和墓葬面積處于前述第一、二等級墓葬之間。是以就目前的考古資料看,還不好明确判定第一、二等級間的界限。但至少有無随葬品應該存在差别。不過,仁勝村墓葬無論大小,出土随葬品多少,都較為整齊地遵循一定的排列順序,并未沖破血緣關系的束縛。另外,十街坊墓地在随葬品使用上也存在較大差别。墓葬的随葬品均為骨飾件,有的墓葬無随葬品,有的僅随葬一到兩件,最多的随葬十四件(參朱章義《成都市南郊十街坊遺址年度發掘紀要》,《成都考古發現(1999)》,科學出版社,2001)。這也展現出墓主人的财富擁有情況不同,或許存在一定的等級差别。

其二,同一遺址的不同墓地間也存在等級差别。1986年,考古工作者在現仁勝村墓地以東一千五百馀米,月亮灣土埂以西約兩百米處的燕家院子附近發掘寶墩文化墓葬六座,其中開口于第二層下的M1—M3值得注意(圖3)(參馬繼賢《廣漢月亮灣遺址發掘追記》,《南方民族考古》第5輯,四川科學技術出版社,1993)。

【曆史文化】三星堆文化興起前成都平原的文化與社會‖于孟洲 李泱泱

圖3 月亮灣墓葬出土陶器

1.筒形罐(M1∶6)

2—4.高圈足豆(M1∶2、M2∶4、M3∶1)

這三座墓均随葬有觚形杯和淺腹豆,在随葬陶器種類上與仁勝村97GSDg M22是一緻的(圖4),但在具體形制上有所差别,不知是否在年代上稍有距離。月亮灣遺址随葬的觚形器為夾砂紅陶,有的施黑色陶衣,火候甚低,可能具有冥器的特點;M1—M3随葬的高圈足豆亦大多火候甚低,M1随葬的四件淺腹高圈足豆中最大的一件(M1:2)火候較高,但在盤底正中有一個圓孔,則其可能不是實用器,應具有特定含義。這說明月亮灣墓葬的埋葬者對于随葬器物的使用有了一定認識。雖月亮灣遺址墓葬在随葬陶器上與仁勝村墓地有相似之處,但仁勝村墓地所見的玉石器、黑曜石珠、象牙等卻不見于月亮灣墓葬,表明月亮灣墓葬的級别明顯不如仁勝村墓地高。在已經發掘的寶墩文化四期墓葬中,仁勝村墓地的随葬品等級明顯高于其他墓葬。仁勝村墓主具有較高的擷取玉石器等高等級物品的能力,說明其掌握對外交往和高等級物品的生産、貿易與配置設定權力。

【曆史文化】三星堆文化興起前成都平原的文化與社會‖于孟洲 李泱泱

圖4 仁勝村97M22出土陶器

1.筒形罐(M22∶2)

2、3.豆形器(M22∶3、1)

有學者認為,寶墩文化時期,成都平原社會組織已沖破氏族制度而進入酋邦社會,政治結構不再局限在村落基礎上,而是一個地區性權力的集中(參孫岩、楊紅育《當地傳統和外來影響—從三星堆和新淦看地方青銅文化形成的不同模式》,《新世紀的考古學:文化、區位、生态的多元互動》,紫禁城出版社,2005)。不過,寶墩文化四期以前雖然出現多座城址,也發現大型建築基址(如2010年發現寶墩遺址鼓墩子區域F1及其南北兩端建築),但在墓葬規模和随葬品上并未明顯展現出社會分層的迹象。推測此時組織大型集體活動的部族首領,可能帶有一定的公共服務性質,或具有一定的宗教祭祀組織權力,而未形成淩駕于所有部族成員之上的特殊權力,也未形成特權階層。但至寶墩文化四期階段,有随葬品的墓葬數量增多,财富積累導緻的配置設定不均現象也已經存在。由仁勝村多座墓葬随葬品較多的現象分析,或許特權階層已經初現,待将來墓葬材料增多後可做進一步驗證。

四、馀論

三星堆遺址目前已發表的研究資料尚少,目前還不能将三星堆文化的發展過程及其特點解說清楚。但是,僅從三星堆城牆附近已發現的八座器物坑(實際數量當不止于此),和已系統發表了出土物的一、二号器物坑看(參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三星堆祭祀坑》,文物出版社,1999),無論這幾座坑是否為祭祀坑,坑内的出土物如銅神壇、銅立人像、跪坐人像、頂尊人像,各種銅、金質挂飾,玉、石質牙璋,象牙等多種遺物,可能與某種祭祀行為有關。三星堆人群崇尚宗教和祭祀的社會風氣,現在通過仁勝村墓地等的發掘,可向前追溯至寶墩文化階段。仁勝村墓葬中的人骨和墓坑均被夯砸,這種特殊的安葬死者方式,與其他寶墩文化墓葬迥然不同,推測仁勝村墓主或許是以掌控特殊宗教禮儀的身份擷取較高地位的。如此葬俗的墓葬,不知是否會在三星堆文化時期再度發現,值得期待。象牙的使用也明顯早于三星堆文化,仁勝村97GSDgM1、M29等就有發現。

仁勝村出土的蝸旋狀器形制奇特,特别是其中的一件(M21∶5)在外弧面上一側還有九個似經火燒過的圓窩,發掘者推斷其可能與占蔔有關。寶墩文化的建築基址也可約略反映出集體儀式活動受當時社會特殊重視的迹象。郫縣古城F5是一座大型房屋建築基址,平面為長方形,方向與城址方向一緻。長約51.5米、寬約10.7米、面積約551平方米。推測房屋牆體為木柱夾竹笆,内外抹草拌泥。房址内未見隔牆遺迹,在東側中部發現一由小卵石組成的圓形柱礎,另在房内發現五處有規律排列的長方形卵石堆積,使用圓竹作為護壁,護壁外很可能抹泥。其中2、3号台基較其他三處台基大。發掘者推測F5可能是大型禮儀性建築,如舉行公共儀式活動的場所(參成都市文物考古研究所、郫縣博物館《四川省郫縣古城遺址1997年發掘簡報》,《文物》2001年第3期)。這種推斷意見可從。多種迹象顯示,三星堆遺址的祭祀文化傳統是有源可溯的。仁勝村墓地的發掘者指出蝸旋狀玉器與二裡頭文化二期的鬥笠狀白陶器相似。若果真如此,還需重新審視二裡頭文化因素進入成都平原的時間及其對于三星堆文化形成的意義。仁勝村土坑墓在延續寶墩文化因素的同時,展現出較大的文化斷裂,既有社會階層分化加劇的一面,也有展現于喪葬習俗上的文化特點的斷裂。如果把這一現象與三星堆文化的即将出現相結合,不難發現此時的三星堆遺址正在醞釀新的文化變革。随後,四川盆地的文化格局經由三星堆文化形成及其對外擴張,最終逐漸趨向統一。

(本文刊于《文史知識》2021年第10期)

來源:文史知識

作者:于孟洲 李泱泱

方志四川部分圖檔、音視訊來自網際網路,僅為傳播更多資訊。文章所含圖檔、音視訊版權歸原作者或媒體所有。

【曆史文化】三星堆文化興起前成都平原的文化與社會‖于孟洲 李泱泱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