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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院女法官遇害案罪犯被執行死刑

作者:南方都市報

據“長沙中院”12月11日消息,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2021年12月10日,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式對向慧執行死刑。檢察機關依法派員臨場監督。

5月19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向慧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向慧上訴後,湖南省進階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最高人民法院經複核認為,第一審判決、第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确實、充分,定罪準确,量刑适當,審判程式合法,依法核準對向慧判處死刑的刑事裁定。

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執行死刑前,安排罪犯向慧會見了近親屬,充分保障了被執行罪犯的合法權利。

南都此前報道,1月12日下午,長沙市警察局天心分局曾釋出警情通報稱,當日7時30分,天心公安分局文源派出所接到群衆報警稱,文源街道某小區地下車庫有人被刺傷。接警後,民警第一時間到場,被害人周春梅(系湖南省進階人民法院法官,女,45歲)已無生命體征。民警在現場将犯罪嫌疑人向慧(女,44歲)控制。經初步調查,向慧與周春梅系同鄉關系,向慧因事向法院提起訴訟,請周春梅為其打招呼被拒而心生怨恨、行兇報複。

長沙檢方此前披露的資訊顯示,向慧曾多次請周春梅向辦案法官打招呼以達到勝訴目的,均被周春梅拒絕。2020年9月7日,向慧以看望周春梅小孩為名到周家放下一盒水果即走。周發現水果盒中夾了2萬元人民币及一個金手镯,多次要求向慧取回,遭到向慧拒絕。

南都記者注意到,周春梅遇害後,中央政法委、最高法、最高檢曾接連發聲。3月31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共湖南省委在長沙召開表彰大會,追授周春梅“全國模範法官”“湖南省優秀共産黨員”榮譽稱号。

綜合:長沙中院、南方都市報

此前報道:刺死湖南女法官的兇手一審獲死刑!要求訴訟打招呼被拒後報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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