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兒子将他寫的關于人物形象的作業給我看,我看了之後對他說:寫人物一定要寫出他的特點來,讓人一看就知道是他,而不會認為是其他人。兒子很是犯難,不知道該怎麼寫。我說,比如寫你,可以這麼說:他知道的東西非常多,隻要老師剛講半句話,他就急不可耐地說,我知道,我知道,然後巴拉巴拉地将老師準備要講給我們的的話給說了出來。兒子若有所思,但又很是為難地說,我也不知道他有什麼大家都認為的特點,即使我知道他的特點,但其他同學又不知道,哪還是分辨不出來,我說的是他呀。我說對,一定要寫大家都知道,而且非常好分辨的人,也就是人物形象非常明顯的人,給人印象深刻的人,才可寫好。如果不能跟其他人分辨出來,則說明其個性不明顯,很難給人深的印象,你寫出來的東西也乏善可陳,也寫不好。
說的是寫作方法,但實際上是做人的道理,我們人生的成長路上會遇到許許多多的人,有的時間長,有的時間短,但總有一些人,交往的時間并不長,但卻會給人非常深刻的印象,曆久不忘,而且隻要見過一次,下一次你會非常容易地從芸芸衆生中将他找出來。
這樣的人,往往都具備非常鮮明的個性特點,英俊漂亮的外貌是加分項,但也不全是,特别的言語和行為可能更為重要,就像跳水冠軍全紅婵,其簡單直率樸實的話,更能打動人,奧運冠軍幾十個,真正俘獲人心的隻有全紅婵。她的特點其實很簡單,家境不好,但她真實的将所思所想表現出來,反而更讓人感動。簡簡單單的說:遊樂園我也沒去過。直接就将所有觀衆的心給俘獲了。當然全紅婵足夠優秀,才具備讓人記住的條件,實際上也正是其成績和家庭的這種反差,加上她自身個性,使得她更容易被普通老百姓所喜愛。
這種特點,實際上是一種個人品牌,就是你所差別于别人的一種标簽。由于這種獨特性,别人可以更容易地記住你或認出你,這樣的特質,有什麼好處呢?一是可以給人穩定的心理預期。個性鮮明的人,大家都知道他的行為和言語方式,在心理上會自動給予其一定的容納空間,不至于感到突兀。二是人際交往上會變得格外簡單。跟前面那點相關,由于大家知道他的個性,就會自動調整自己的言語和行為,以配合他的個性,進而使得他更加從容簡單。這也許就是魅力了。三是增加了曝光度。個性鮮明的人,辨識度較高,更容易成為群體中的核心,成為話題明星。
總結一下,我們在生活中對有的人印象非常深刻,主要在于其具有非常鮮明的個性,這種個性實質上是一種個人品牌,可以使人非常容易地将之辨識出來,進而增加了其獲得成功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