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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考據|胡丹:這一鍋王爺肉做成的“福祿湯”

作者:紫牛新聞
微考據|胡丹:這一鍋王爺肉做成的“福祿湯”

在明末的大亂中,出現了許多殘酷的事實與傳說,有一些确有其事,有一些則純屬傳說或謠言。令後世研究者心煩的是,當時的記載道聽途說,往往兼收事實與傳說,很難弄清是真是假,是事實還是編造(畢竟當時沒有記者和新聞真實性原則)。尤其是明末二“賊”——李自成和張獻忠,關于他們濫殺的故事非常多,如果哪位細心人統計一下,各種記載中,被這兩位“流賊”殺死的官民,可能比當時明朝的總人口還要多。

相比于張獻忠,李自成濫殺的故事要少得多(可能是張獻忠魔頭的名聲太響,大家更願意拿他做創作的題材),但他殺了一個人,卻給那個亂世留下了最為慘刻鮮紅的印象。那就是傳說中,李自成攻破洛陽後,将大明福王殺了,剮去其肉,合苑中鹿肉,煮了一鍋“福祿湯”。這件事,到今天還有許多人相信,以為是信史。曆史真相其實并非如此。

微考據|胡丹:這一鍋王爺肉做成的“福祿湯”

李自成怒斥福王

福王名朱常洵,是萬曆皇帝朱翊鈞第三子,他的母親是著名的鄭貴妃。說起萬曆時期的政治,人們對“争國本”一事非常熟悉。國本就是太子之位,本來衆望所歸是萬曆的長子朱常洛,可萬曆偏心,一心想立愛妃之子常洵。遭到群臣的強烈抵制。萬曆二十九年,朱翊鈞萬般無奈,隻好立常洛為太子,同時冊封常洵為福王。雖然名分已定,但朱翊鈞、鄭貴妃還不死心,一直留着福王,不讓他就藩。國本之争就轉變成了群臣堅決維護太子常洛的地位,其中發生的妖書、梃擊等大案,都是由此而來。

國本之争,以朱翊鈞和鄭貴妃的徹底失敗而告終,萬曆四十二年,福王終于離開北京,去了他的封地河南府,也就是洛陽。皇帝做不成了,他父母就從經濟上極力滿足他,搜括數省的财富和土地,賜給福府,在“礦稅之争”的大背景下,又一度鬧得沸沸揚揚。

是以,福王朱常洵在當時就是一個知名度非常高的王子。雖然所有的事情都不是他做的,但都是圍繞他而來的,他始終是萬曆後期政局的一個關注焦點。

沒想到福王死的這麼慘。李自成在崇祯十四年攻占洛陽并殺死福王,意義重大。首先,福王位尊,他是崇祯皇帝的叔叔,将他殺死,将對明王朝起到強烈的震懾作用;其次,洛陽是大藩,也是陝西通往中原的要害,李自成出關中,占領洛陽後,無論是軍威還是聲勢都空前高漲,從此縱橫天下,沒有敵手了。

大概從這時起,李自成才第一次有了“打江山”的意識。

那麼對于一個立志建立自己王朝的未來君主,他會像一個流賊一樣,用那麼野蠻的方式處死一位親王嗎?

對于李自成與衆将分食福王之肉的說法,一直以來,有信的,也有不信的。不信的人也能舉出證據,如《明史·福王常洵傳》中說:

“常洵缒城出,匿迎恩寺。翌日,賊迹而執之,遂遇害。兩承奉伏屍哭,賊捽之去。承奉呼曰:‘王死某不願生,乞一棺收王骨,齑粉無所恨。’賊義而許之。桐棺一寸,載以斷車,兩人即其旁自缢死。”

明代王府設承奉司,傳記中的兩承奉,應是福王府的宦官首領。他們伏屍而哭,又為福王請來一口薄棺,朱常洵自然是沒有被吃掉的。這樣的記載,應該同樣來自野史筆記,但它的可信度較高。

事實上,福王沒有被吃掉,不僅有文獻的佐證,還有福王本人墓志做證明。

《明史》說兩位宦官求來一口棺材,用一輛破車載了,應該是随便找了個地方,挖個坑,把王爺葬了,然後在墳前自殺殉死。後來,朝廷派人重新安葬了福王,這件事寫在墓志銘裡,說福王死後,崇祯帝“特遣戚監科諸臣,詣府察勘,予祭葬從優,一切喪禮視諸藩倍”。

福王墓1924年被盜,墓志出土地點位于河南孟津縣南麻屯鄉廟槐村南約500米。1986年,孟津縣文管會征集到朱常洵圹志一合,題為《明福忠王圹志》,撰文者是朱常洵之子朱由崧,也就是後來在南京做了一年皇帝的弘光帝。

微考據|胡丹:這一鍋王爺肉做成的“福祿湯”

墓志局部

墓志是這麼描繪福王之死的:“崇祯十四年正月二十日,突有流賊數萬攻陷府城,民軍逃竄,王獨挺身抗節,指賊大罵。二十一日遂死難焉。一時宮眷内官相率赴義,冒刃投缳者百餘人。”

兒子為老子做墓文,自然有谀墓之詞,什麼“獨挺身抗節,指賊大罵”的話,自然是不可信的,但說“宮眷内官相率赴義”,結合前面說到的殉難兩承奉,應該不是虛言。根據墓文,福王是正月二十日被捕,次日才被處決。

李自成已決心推翻明王朝,他殺死福王是必然的,尤其是福王民憤大,将他當衆處死,具有較大的宣傳作用。而事實證明,李自成并沒有像野獸一樣大啖福王之肉。那麼為什麼文人筆記要這麼寫呢?我想有兩個原因:一是亂世的傳言,愈傳愈邪,筆記作者不加辨析地收錄了;二是作者故意編造,以将李自成塑造成一個吃人的狂魔。

胡丹

(三峽大學文學與傳媒學院教授、碩士生導師)

校對 徐珩

來源:紫牛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