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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二九五(二十)齊襄公兄妹亂倫拉殺妹夫魯桓公

作者:趙王ZW

公元前694年正月,魯桓公攜夫人文姜一起前往齊國。臨行前,大夫申繻(xu1)提出反對——魯桓公不應該帶着文姜一起去齊國。可是,魯桓公不顧申繻的反對,還是把文姜一起帶去了。

這事從一開始就透着蹊跷,但魯桓公沒多想。為什麼說一開始就透着蹊跷呢?因為在春秋戰國時期,諸侯也好,普通人也好,嫁女之後,父母在,則女兒是可以回家看望父母的,所謂“歸甯父母”,但父母死後,除非被丈夫抛棄,不然是終身不再回娘家的。而此時文姜的父親齊僖公已死,魯桓公和文姜也琴瑟和諧,文姜卻要回娘家,魯桓公竟然就帶着她一起去了齊國。唯心一點說,魯桓公幾個月後的死,就是注定的了。

魯桓公為什麼要帶文姜一起去齊國見齊襄公(諸兒)呢?據我猜測應該是文姜自己鬧着非要去的,反正不是正經的盟會,魯桓公禁不住文姜鬧他,最後也就帶着文姜一起去了。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因為文姜是齊襄公的妹妹、齊僖公的女兒。

說起這個文姜來,當年齊僖公本意是想把他嫁給鄭國的太子忽的——齊僖公曾經兩次想把女兒嫁給太子忽,第一次要嫁給太子忽的那個女兒,便是後來的文姜——可惜太子忽認為“齊大非偶”,拒絕了齊僖公的好意。後來,齊僖公便把文姜嫁給他魯桓公。到了公元前706年太子忽相助齊國擊退北戎時,此時齊僖公再次打算配給太子忽的女兒已經不是文姜了。文姜出嫁時,齊僖公親自把她一路送到讙地。根據周禮,諸侯嫁女,送嫁的應該是卿大夫,國君親自送嫁是不合禮數的。但這也從側面說明,齊僖公對文姜這個女兒是十分疼愛的。

齊僖公死後,兒子齊襄公繼位。齊襄公是文姜的哥哥,但這兄妹倆可遠不止兄妹關系那麼簡單。早在文姜嫁去魯國前,早在齊襄公還是公子的時候,這兄妹倆就悖逆了兄妹人倫,做出了通奸的事。

齊襄公即位後,因為各種會盟攻伐,魯桓公已經不止一次在外交場合見過自己這位大舅哥了。但以前見齊襄公,文姜都沒有跟着一起去,是以她和齊襄公之間不尋常的關系,魯桓公也就一直都不知道。

可是這一次,文姜跟着魯桓公回到齊國,見到她的哥哥齊襄公後,這兄妹倆過去的奸情複熾,免不得鴛夢重溫。或許是這倆人行事太肆無忌憚了些,結果兩人的不倫奸情就被魯桓公知道了。魯桓公知道後,估計又驚又氣,便關起門來訓妻,把文姜連數落帶罵,好一頓批評羞辱。文姜挨了罵,惱羞成怒,轉過頭去便去找齊襄公,将魯桓公對她的罪責羞辱,連哭帶罵地告訴了齊襄公。文姜還在齊襄公面前,誣陷魯桓公,說魯桓公說她的兒子公子同肯定是齊襄公的種!

其實,文姜嫁給魯桓公是在他即位後的第三年也就是公元前709年,而她生下公子同是在三年後。公子同出生于九月丁卯日,他的出生可是件大事。首先,這是魯莊公的第一個兒子,而且還是由夫人所生的嫡長子——民間有一句話叫“皇帝愛長子,百姓愛幺兒”,是以可以想象文姜給魯桓公生下嫡長子後,魯桓公有多高興。其次,更神奇的是,公子同竟然和魯桓公是同一天生日,這種巧合,想當然會令剛剛喜當爹的魯桓公興奮不已。是以,公子同一降生,魯桓公便是用太子降生之禮迎接他的。

說到這兒,那就展開說一說公子同出生時魯桓公是如何疼愛他的吧。太子降生之禮是個什麼樣的禮呢?太子之禮是個複雜的、分四步才能完成的儀式。第一步,太子降生後,具體來說就是文姜生下公子同之後,魯莊公便讓人用牛、羊、豬皆備的太牢為奉進行祭祀,祭祀結束後,魯桓公才帶着祭肉正式去面見自己這金貴的嫡長子。第二步,提前讓蔔官從士人之中占蔔出一個吉利的人,然後讓這個人來抱一抱孩子。而且這個占蔔吉利的士人還要提前一晚進行齋戒,等到正式舉行抱持禮時,要先由負責射箭的人使用桑木做的弓和蓬梗做成的箭,分别朝天、地和東南西北四個方向各射一箭,然後這個蔔選出來的吉利的士人才能接過孩子抱起來,完成這個儀式。第三步,還是讓蔔官占蔔,從正處在哺乳期的、有奶水的士人的妻妾中,蔔選出一個吉利的女人,然後讓這個女人給孩子喂一喂奶。第四步,孩子出生三天或個月後——關于具體時間,文獻記載有差異——國君再和夫人以及本國的宗婦們一起,給孩子舉行命名儀式,正式給孩子取下名字。這四步合在一起,便是太子降生之禮了。這四步,也正是魯桓公為他和文姜所生的嫡生子做了全套的禮節。

為了給自己的嫡長子取個稱心如意的好名字,在舉行第四步儀式前,魯桓公專門向大夫申繻(xu1)請教,該給他的嫡長子取個什麼樣的名字才好。申繻借着魯桓公這一問,給他解釋了取名字的五取和六不取原則。

首先我們來說說五取都是哪五取。第一取,有信,也就是出生時胎裡就帶來的某些信号。比如魯惠公的夫人仲子,前面我們說過,她出生時掌心裡就有長得像“為魯夫人”這樣字樣的掌紋,這就是信号。當然,仲子并沒有因為這個信号取名字。但是晉國的初封始祖唐叔虞剛出生時,他的手掌裡有形如“虞”字的掌紋,是以就給他取名為“虞”。我們在後面将要提到的魯國曆史上非常重要的一個人也就是魯桓公的一個兄弟——季友,他之是以叫“友”也是因為出生時手掌 裡有形如“友”字的掌紋。唐叔虞和季友的名字便屬于典型的取“有信”。第二取,有義,也就是以某種人們看重的“德”來命名。比如周文王姬昌、周武王姬發,他們的名字——“昌”和“發”都屬于這種取名之義。第三取,有象,就是仿照自然世界中的事物或現象命名。比如孔子名丘,就是因為他的額頭長得很高,像聳出的山丘一樣。第四取,有假,也就是假借萬物來命名。比如孔子的兒子名鯉,宋昭公名杵臼,都屬于這種情況。第五取,有類,這個專指孩子有類似父親的地方,就從這個角度來命名。

然後是六不取。第一不取,不取國名,也就是不用本國的國名來給孩子取名。第二不取,不取官名,也就是不用本國的官名來給孩子取名。第三不取,不取山川名,也就是不用本國的山川之名來給孩子取名。第四不取,不取隐疾之名,也就是不用病患的名字比如頭疼肚子疼之類來給孩子取名字。第五不取,不取畜、牲名,也就是馬牛羊豬狗雞這六種古人伺養的家禽家畜,其中伺養稱為“畜”,用來祭祀稱為“牲”,這些是不能用來給孩子取名字的。第六不取,不取器币名,也就是不用禮器如俎、豆、罍、彜、鐘、磬,和用來饋贈别人禮物的所謂的“币”,如圭、璋、璧、琮、琥、馬、皮、帛、錦、繡、黼等,來給孩子取名字。為什麼不能取這六種名字呢?申繻給魯桓公解釋說,這是因為周人與從前的商人不同,商人沒那麼多忌諱,但周人忌諱多,是以周人便用各種各樣的忌諱來奉侍神祇,是以在給孩子取名字的時候,也要注意這些避諱。具體來說,如果用國名來給孩子取名字,國名又不能廢,是以隻能廢改孩子的名字;不能用官名、山川名給孩子取名字,也是同樣的原因。至于用牛、羊、豬這樣的名字來給孩子取名字,那這些動物就不再适合用于祭祀了,那等于是要廢掉祭祀,那更是大大地不可以的,是以也不能用這些動物來給孩子取名字;不能用器币給孩子取名字,也是同樣的原因。以上就是申繻所說的六不取了。不過,這六不取并不是死規定,因為總有人會打破這些規矩,比如晉僖侯名司徒,宋武公名司空,魯獻公名具,魯武公名敖,這些人的名字就打破了前面所說的六不取原則不的不取官名、山川名中的兩個原則。結果怎麼樣呢?晉國為了晉僖侯廢棄了司徒這個官名,将司徒改為中軍;宋國為了宋武公廢棄了司空這個官名,将司空改為司城;魯國獻、武二公的名字都取自本國的山名,是以魯國隻好把具山和敖山改為其所在鄉之名。是以,申繻強調,這種做法非常不可取,正确的做法就是不用以上所說過的國名、官名、山川名、隐疾、畜牲和器币這些不同尋常的“大物”來給孩子取名字。

聽完申繻的長篇大論,魯桓公有了主意。魯桓公說他的嫡長子和自己是同一天生的,最後就給這個孩子用申繻所說的第五種取名法——有類于父,取定了孩子的名字——同。名字取好後,擇吉日魯桓公和文姜以及魯國宗婦們一起,給公子同按照太子之禮正式舉行了命名儀——魯桓公和文姜沐浴朝服,然後面朝西立于魯國宗廟的阼階——也就是東階之上,跟着由一名宗婦抱着公子同從西階走上來,站定之後,魯桓公正式為孩子命名,命名結束後,衆人從阼階上走下來,儀式結事。

是以說,魯桓公對公子同的疼愛隻會比天下父母多,不會比天下父母少,你可以想見,他根本不可能拿公子同出來和文姜吵架。事實上呢,文姜嫁到魯國後,直到此次跟魯桓公來齊國,這期間是從來沒有見過齊襄公的,是以公子同根本不可能是齊襄公的兒子。文姜之是以和齊襄公說魯桓公說公子同是齊襄公的兒子,根本是故意的捏造,隻是為了誣陷魯桓公,激怒齊襄公。

齊襄公自然也知道公子同不是他的兒子,文姜是不是誣不誣陷魯桓公不重要,重要的是齊襄公聽了文姜的哭訴,果然被激怒了。被激怒後的齊襄公惡向膽邊生,頓時起了殺掉這個不知好歹的妹婿加情敵——魯桓公的心思。

說幹就幹,四月丙子日,齊襄公設宴款待魯桓公。酒宴上,齊襄公把魯桓公灌得爛醉,酒宴結束後,派公子彭生攙扶爛醉如泥的魯桓公上馬車,回驿館休息。公子彭生便在此時,趁着魯桓公酒醉,借着拉扯他上車之機,暗暗下死力,将魯桓公當場殺死。在場的跟着魯桓公一起來的魯國人,竟然都沒有注意到這一切,直到車到驿館,魯桓公遲遲不下車,衆人才發現魯桓公早已死在了車中。

魯桓公死後,齊國派人将他的屍身送回了魯國。而夫人文姜因為害怕,沒有随魯桓公棺柩一起回魯國,直到魯莊公(公子同)即位,她才傳回魯回,但很快又自己跑回了齊國,躲了起來。

國君出國通路四個月,變成一具屍體被送了回來,而且同去的夫人還沒回來,這裡面要說沒事,魯國人是斷不會相信的。魯國人向齊國讨要說法,齊襄公便殺了公子彭生,權當向魯國上下謝罪了。

詐殺魯桓公後,齊襄公像什麼事都沒有發生一樣,當年秋天發兵,駐軍衛國的首止,打算對鄭國進行征伐。鄭莊公在世時,齊、鄭兩國的關系本來是很親密的,那時北戎犯齊,鄭莊公還派太子忽也就是後來的鄭昭公帶兵去助齊脫困。鄭莊公死後,鄭國因為繼承問題内亂,先後上台的鄭厲公和鄭昭公,對齊襄公來說也無甚大的差別。但鄭昭公死後,新上台的子亹就不一樣了。齊襄公和子亹在都還是公子的時候便相識了,可從認識那天起,他們倆的關系就沒好過。兩國會盟相見之時,往往就是兩人往死裡掐的時候。到後來,這倆人之間的沖突越來越深,到了水火不容的程度,見面就經常争鬥,彼此都視對方為仇人。是以,子亹上台後,齊襄公記着從前的種種,便要發兵找子亹的麻煩,至少也要打得子亹向他低頭認錯才行。

齊襄公眼看要欺負到家門口了,子亹決定親自率兵迎戰齊襄公。子亹和齊襄公過往種種,祭仲是十厘清楚的。是以,祭仲勸子亹千萬别去,因為祭仲擔心,以齊襄公的霸道,子亹此去,很可能受到他的折辱。祭仲沒有說出口的心裡話是,搞不好到了首止,新仇舊恨,齊襄公能把子亹給殺了——畢竟魯桓公剛剛在齊國不明不白地死了——不但把子亹給殺了,到時候恐怕連他自己也會被齊襄公一起給殺了。可是,子亹不聽祭仲的,堅決要去,說——齊強,鄭厲公人又一直住在栎城,如果我不帶兵迎戰齊襄公,那他就會發動諸侯來讨伐我,然後把鄭厲公再送回來;再說,去了,也不一定就會被折辱。

國君出征,大夫肯定是要跟着一起去的。但祭仲心中為自己打算,便稱病沒有随子亹一起去首止。祭仲不去,子亹便帶着高渠彌去了首止。

等到了首止,子亹和齊襄公見面,仇人見面,分外眼紅。子亹自然不肯向齊襄公認罪,于是齊襄公大怒,便喝令事先埋伏好的甲士,沖出來把子亹給當場殺了。至于跟子亹一起去的高渠彌,也沒落得什麼好下場,齊襄公事後把他給車裂了。(司馬遷《史記》說高渠彌逃回鄭國,和祭仲一起謀立公子儀)

消息傳回鄭國,一切不幸被祭仲猜中,無奈之下,祭仲隻好從陳國接回鄭昭公之弟公子儀(史記稱其為公子嬰),立為新君。至此,自鄭莊公死後,短短八年時間裡,鄭國國君已經四變(厲公-昭公-子亹-子儀),且自昭公即位起,同時存在鄭、栎兩個對立的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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