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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VC 與 Vue

MVC 與 Vue

本文寫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

首先有個問題:Vue 是 MVC 還是 MVVM 架構?

維基百科告訴我們:MVVM 是 PM 的變種,而 PM 又是 MVC 的變種。

是以一定程度上來說,不管 Vue 是 MVC 還是 MVVM 或者都不是,它的思想方向與這些設計模式的方向是大體相同的。

并且 Vue 的官網中也說道:“雖然沒有完全遵循 MVVM 模型,但是 Vue 的設計也受到了它的啟發。”

這個問題網上吵得比較多,本文并不是來讨論這個問題的,而是面是向初學者淺淺的分析一下老大哥 MVC 的思想在 Vue 中的展現。

大學時候專業裡前後開了幾門網頁課,先是教授 HTML、CCC;後來一門課教了 JS;最後有一門教授 Vue 的課。

由于我大學讀的并不是計算機專業,而是藝術類的數字媒體藝術專業。是以大家對于程式設計的熱情度幾乎是負的。

上學期的 JS 都沒學好,一聽說要學 Vue,大家的内心自然是崩潰的。課程上來就是一段代碼:

大家一開始的心聲就是這樣的:什麼?!這是什麼?誰看得懂!

并且不光是初學者,一些寫了一段時間 Vue 的人,懂得 el 是是什麼、data 是什麼,但可能也不清楚為什麼 Vue 要這麼來組織代碼——除非他學過 MVC。

一個 MVC 子產品是三個對象的合體:M, V, C。

M,即為 Model,代表資料;

V,即為 View,代表視圖;

C,即為 Controller,代表控制(業務邏輯)。

嚴格來說……MCV 沒有嚴格來說,MVC 的定義并不明确,是以我以為 MVC 其實是一種思想方向,代表着視圖和業務邏輯互不幹擾。

還是那句話,放碼過來。我們先實作一個非常常見的例子:加按鈕與減按鈕。

我們希望的結果是,當我們點選 + 号時, 中的數字就會 +1,點選 - 号時,同理就會 -1。

我相信這種 JS 代碼應該是信手拈來的對吧。

但這隻是普通版,接下來讓我們用 MVC 的方式來一步步的重構這個代碼。

首先我們想,這樣寫的一個計數器,如果需要修改,那我一方面要改 HTML 檔案、一方面還要修改 JS 檔案,何其麻煩!

寫到一起來吧:

那麼我們來梳理一下現在的代碼:

首先我們需要建立 HTML 元素;

然後通過 CSS 選擇器找到對應的 DOM 元素;

再對他們添加各種監聽事件與操作。

那我們可以大膽的猜測一下嘛,如何使用 MVC 思想呢?

首先建立一個對象叫做 view 吧,再将我們的 html 代碼放進去:

還有我們用來建立 div、将 html 代碼放入 div、再将 div 放進 app 的操作,應該也是屬于視圖層。

是以我們給 view 對象添加一個 render 方法:

這樣我們就搞定了 V,然後看看 C。除了視圖和資料,其他的東西應該都屬于 C,是以 DOM 元素的擷取放在 C 裡、事件綁定也放在 C 裡。

這裡我們準備将 DOM 元素放在 ui 對象裡,但是這裡需要腦子轉一下。

一旦我們在這裡寫了 querySelector,那麼必然是找不到元素的,因為我們還沒有 render,根本沒有那些按鈕和數字。

是以我們得在裡面寫一個 init 函數,這樣我們執行初始化之後,他就會先去擷取 DOM、再去綁定事件:

綁定事件的寫法就非常簡單了:

接下來就是一個轉折點了,我們要建立一個 model 對象來儲存資料。

這個時候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領悟到一些東西。

既然已經有了 model,我們何必還去操作 DOM 擷取資料呢?

直接操作 model 多優雅呀!

是以 bindEvents 可以改成這樣:

那我們的 view 對象也需要修改,他也應該從 model 中擷取資料:

但是我們這樣操作雖然說修改了資料,可是并沒有重新渲染到頁面上呀。是以每次送出之後需要重新 render。

此時問題出現了:點選 + 或者 - 後,數字隻會變化一次,第二次點選便毫無用處!

這是為什麼呢?

很簡單,因為我們重新 render,導緻倆綁定了事件的 button 全都不是曾經的那個他了。

是以我們使用事件代理來解決這個問題——将事件綁定在外層的 div 上,然後判斷點選對象的 id 即可。

寫法如下:

接下來我們會在 view 對象中添加一個 el 屬性,用來存儲我們建立的外層 div。

最後我們再進行一步優化。

我們本身不應該知道在 render 時,應該 append 給哪一個元素。這個元素應該是别人傳給我的,是以應該這麼寫:

總代碼:

MVC 之 V

MVC 之 M

MVC 之 C

使用方式:

這個時候我們的程式已經是一個比較完整的 MVC 模式了,但直接全部 render 非常浪費性能。

是以 React 之類的架構會使用虛拟 DOM 和 diff 算法來隻修改變化的 DOM。

總的來說,我們的 MVC 思想可以抽想成為一個公式:view = render(data)

使用 class 來優化代碼

class 優化代碼可以提升我們的代碼複用程度,銘記:程式員永遠不要重複自己的操作。

先看看 Model:

這個非常簡單,我們想要傳入任何的東西,都在這個 option 裡面,就像這樣:

回想一下,我們使用 Vue 的時候,是不是也是如此?

我沒讀過 Vue 的源碼,不知道 Vue 是否是按照本文的思路建構代碼的。

但是 Vue、React 等架構追根溯源都能找到 MVC 的身上。是以毫無疑問,MVC 的思想是每一個程式員都需要學習的一種設計模式。

初學程式,用了幾個好用的架構與工具,不應該隻沉迷于其友善的一面,要善于從工具的運用中尋找出其作者留下的蛛絲馬迹,反推學習、多查資料,才能夠慢慢進化成為不懼怕新技術、架構越來越多的大神程式員!

工具也許會一個月一變、一天一變,但是思維是永恒的。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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