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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二年前,波斯小偷被審判

在内江城檔案館的檔案中,有一起"同幫報易乾袍"盜竊易乾埔的案件,因為竊賊是兩名外國人,在縣中部被抓獲後,紫中縣政府根據民國法律, 對兩人刑事事實作出判決,是民國時期江區地方政府首例對外國人作出判決的案件,在民國司法史上具有積極意義。

根據檔案,嫌疑人奧格萊和胡是波斯人(伊朗的舊名)。奧格萊的福建省思明市籌備辦公室簽發的護照,僅限于中國境内的貿易口岸,胡庭的上海市警察局簽發的護照,僅限于往返北平、南京、重慶的旅客,但兩人打着跨境做生意的幌子,在各個地方進行盜竊、詐騙活動。

1934年4月19日,奧格萊、胡端兩個人來到西街鄧元林山店,奧格來到内櫃買紙煙兩桶,拿出10張優惠券讓鄧元林找零錢,胡端在外櫃裡買火腿罐,造成鄧元林難以應付, 結果兩個人看到櫃内的錢不多,沒什麼可買的。後來,兩人來到了協永恒錢店。

Co-Ysuke Heng Qian店的店員蔣成友說:"下午10點,兩個人穿着羊毛大衣,戴着大帽子,腳鞋與外國人相似,字裡喃喃自語着什麼,雙手都拿着10元的食品券,手拉手,我知道他們是要零星換鈔票。由于他們是外國人,我向他們打招呼并拿走了他們的門票。由于外櫃裡沒有零音符,我去内櫃拿了它們。我一打開銀櫃,奧格就進來了,我立刻叫他出去,他說:"穆爾黑德。原來他會說中文。我趕緊跟他換了優惠券(change),但是他說了一個新的顔色,自己在優惠券選擇上,然後摸了摸身體才出來。胡還走進了内櫃,坐在椅子上,看着Og出來,他跟着出去,然後摔倒了,然後換了一塊錢兩個角,我馬上跟他換了(換)。他們走後,我覺得他們看起來有點不對勁,馬上清理了銀櫃鈔票,發現少了一百元,才知道錢是兩個老外偷的。我匆匆趕了出去,環顧了一下城市,在南門,我聽到人們說他們已經過了河。我又到了車站,車站的人說,有兩個外國人乘包車離開了。我跑到縣政府找負責司法的毛光祖舉報。毛法官立即打電話指令球溪鎮盟長郭連芳攔下兩名外國人的車輛。然後我趕到鮑爾克裡克。不過,郭連芳讓我辨認出兩個人偷了合夥人恒錢店的錢,兩個人不肯承認,嘴裡胡亂自離,脫衣服讓我搜尋,因為他們是外國人,我敢在哪裡搜尋他們?這時,胡恩也撲上來打我,被團攔住了。"

為了找出落石,郭連芳派了兩個外國人到縣城打聽。為了謹慎起見,毛大法官叫縣長劉繼臣,把兩名外國人安置在交通旅館的一個三層樓房裡"軟扣"起來。經過兩天的觀察,毛大法官心底下,把兩人帶到公館,主動提出要看行李箱,并告訴他們打開箱子,沒有票。毛法官還主動提出要切開箱子底看一看,兩人拒絕了。奧格說:"你們都看過了,箱子裡什麼都沒有,要抓箱子絕對不用,因為這是長老留給我最珍貴的遺物,按照我們的習俗,是不允許銷毀的,否則就是不走運的。毛大法官無視他的套裝,眼睛凸起,大聲喊道:"為了找出真相,今天必須切掉。劃傷您的盒子,我們将為您支付新盒子的費用。毛法官遞給可憐人一個眼神:"切開!"壞人切開箱底,原來是兩人用一張白紙包裹了贓款,貼在箱子底部夾子之間,沒有痕迹。盤點後,有695元的中國代金券,上面都簽有"内江"字樣,還有食品券和交通券35元,雖然他們使用,但數量已經不足,與中國銀行内江辦事處、聯同恒千店舉報的數字,但犯罪屬實,前兩人入縣監獄。

原來,兩人于4月18日在中國銀行内江縣辦事處借代金券作名盜竊,偷來中國代金券431元,店員發現立即開車從石家街追離兩英裡外,兩人被攔住,并從他們身邊找到贓款。經過鄉首王尊三的調解,店員因為他是外國人,不敢挑釁他們,會把偷來的錢丢回去,沒有調查。沒想到兩名人員倒車後向内江縣政府提出不實指控,稱銀行職員偷走了他們的650元,要求縣政府追回。縣政府因為是外國人投訴,不僅不查,反指控銀行逮捕未先報為違法理由,責令銀行進行多次返還,若不歸還,縣政府将銀行交給追捕人依法追究。該銀行辦公室主任李文凱表示,他的行為符合良好利益,服從指令。這兩名男子在拿到錢時毫不留情,他們威脅銀行職員将他們報告給他們的國家駐中國領事館,稱他們推遲了乘車時間,并要求在第二天離開之前為他們找到一個房間。

在庭審過程中,由于是第一起涉外盜竊案,縣政府非常謹慎,為了使犯罪嫌疑人認罪,不僅有開庭記錄、證人起訴書、犯罪嫌疑人供詞和與内江縣政府通信、向上請願等,特别是5月10日的四川省政府訓示: "既有聽證會後,證據确鑿,自查,依法加标",也要給縣政府加大基數。基于犯罪嫌疑人犯罪的事實,根據中華民國法律和《波斯條約》的規定,5月18日,資中縣政府作出判決:"該會右翼案件,以盜竊案起訴奧格利和胡某案。 本屆政府的審判判決如左:奧格萊、胡端盜竊協會衡、中國銀行、刑法307,刑期六個月,贓物分别下達。"經四川省進階人民法院核實後,認定判決有效。由于資中縣監獄條件較差,資中縣政府獲準将兩名囚犯轉移到四川成都第一監獄執行死刑,并辦理護照。

據《中中縣志》記載,民國時期曾有一個特殊的外國盜竊團夥,在四川、康、雲、桂地區以做生意的名義,偷走了四省農業銀行、中國銀行的一大筆錢,但一直沒有被查封。市中縣政府破獲盜竊外國人案,并據案情已判刑,判決書在媒體上公布,在社會上産生了巨大影響,省内外的贓款銀行、商店、軍隊等紛紛發函,要求嚴懲罪犯,追回贓款。内江縣撫順縣政府送來一塊錢,上面刻着"法治之外"四個閃閃發光的大字,挂在石忠縣政府的大廳上方。

然而,一些官員害怕外國人,蔣介石的中央軍第二次進入四川,派專委到京,看到這個數額,不高興:"到外面的法治,語氣太大了,我們的中國法律隻能統治中國人,不能統治外國人,趕緊把這塊拿下來。"是以蜻蜓被移走了。

資中縣政府判決的涉外盜竊案的意義在于,在國力衰弱、外國勢力入侵中國、外國人在中國享有特權、欺淩和不考慮中國人的背景下,外國人在中國從事非法活動, 市中縣政府可以按照民國法律作出判斷,維護法律尊嚴,保護中國人民财産。特别是,本案檔案中要儲存奧格利、胡恩德的兩本護照,對于研究中華民國的外交、商務具有重要價值,也真正執行了《奧格萊護照》上"如果該人觸犯了法律,即依法"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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