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熊滌齋先生對我說過這樣一個故事:康熙年間,熊滌齋在京師任職。一天,他與參政陳儀,副憲計某,在報國寺飲酒玩樂。
他們都是年紀輕輕就發達富貴了,喜歡熱鬧,因為酒宴沒有唱歌的人,都覺得有點無聊,報國寺沒法召歌妓,于是就派人去找了個平常唱歌跳舞迎神的女巫,唱着秧歌給三人助興。
女巫唱完一曲,酒席正進行到一半時,她覺得腹部脹的難受,要小解。女巫出來在一個牆角處解決了。
回來後,卻瞪着兩眼,跪在三人面前呼道:“我是山西人王二,某年某月被店主趙三謀财殺死,就埋在這個寺院的牆下。求三位大人代為伸冤。”三人相顧,大驚失色,不敢說話。一會兒,熊滌齋明白後說道:“這是司坊官的事,不是我們所能管的。”女巫說:“現任司坊官俞大人與熊老爺交情好,但求熊老爺轉請俞大人到這裡挖掘應驗就行了。”熊滌齋說:“這件事重大,空口無憑,如何去轉告呢?”女巫說:“按道理我應當親自報案,但我軀體已朽爛,必須附在活人身上才能說話,懇請諸位老爺替我想想辦法。”說完,女巫倒在了地上,很久才蘇醒。問她怎麼回事,她茫然不知。
三人商量說,我們拿什麼替鬼伸冤呢?上訴了也沒人信,明天何不把俞司坊請來這裡飲酒,到時候再找女巫當面對質,那樣冤屈就能大白于天下了。
第二天,三人約了俞司坊官來到報國寺飲酒,告訴了他昨天發生的情況,并召喚女巫來,女巫非常害怕,吓得不肯再來。司坊官就派衙役拘捕她,女巫這才來到寺裡。
女巫還未跨進寺門,情狀就和昨天一樣。俞司坊官将此案通知巡城禦史,在寺院的牆下發掘,挖到了一具白骨,頸下有傷痕。向當地人調查,居民說:“從前此牆是山東濟南人趙三開設的一個旅館,某年,把東西搬完逃回了山東。”于是,俞司坊官發出文書逮捕嫌犯,派人到濟南調查,果真有這個人。文書到的那天,趙三大叫一聲而亡。
這個故事從一開始就告訴讀者:事有蹊跷。
可以這樣分析:歌妓是歌妓,女巫是女巫,隻有女巫才能在報國寺唱秧歌。
報國寺中,應該女巫認識的朋友!
女巫跟朋友說,如果有官員來這裡,倘若無聊,需要唱歌助興,你就叫我來。
這個時機終于到了!
三個公子哥來報國寺喝酒,旁邊女巫的朋友說,幹脆叫人來給你們唱歌助興,三人肯定會說這裡沒辦法叫歌妓。
女巫朋友很自然提到這附近有個女巫,唱歌也好聽,叫來也行。
歌妓如果附身,難免讓人猜疑。可是女巫附身,大家就覺得理所當然。
女巫被叫來之前,朋友應該已經告訴了她三位公子哥的身份,而且也明确,那個熊先生,認識俞司坊!
這才有女巫附身後對熊先生的一番話:現任司坊官俞公與熊爺有交,但求熊爺轉請俞公到此掘驗。
等到俞司坊來,女巫假裝害怕拖延,目的是為了讓司坊派衙役押着她過來,隻有這樣,她才好表演。如果自己欣然前來,在何處開始假裝附身,這是個難題。但是有差役押着她,那麼等快到報國寺,她随時醞釀情緒,就可以開始表演了。
至于為什麼要這麼煞費苦心,而不是直接就去報官?我想最好的解釋就是:确實無從查起,女巫隻知道王二被害,并不知曉過程。
那我們就可以大膽猜測,女巫并不知道趙三是如何殺死王二的!但是如果有了屍骨,即使這個屍骨沒法證明到底是不是王二,趙三還是要被審訊,案情終究會真相大白。
隻是,趙三驚懼之下,大叫一聲一命嗚呼,連審訊的環節也省了。
真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啊,趙三在事情敗露之後一命嗚呼也是應得的報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