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造方法和this關鍵字
*為一個對象執行個體新增加的屬性和方法,
不會增加到同一個對象所産生的其他對象
執行個體上。
顯示結果:Tom:18、undefined。說明person2當中根本不存在age成員屬性。
這是由于我們在調用person2的age成員之前,并沒有為person2對象執行個體
建立名為"age"的成員變量。
*所有的執行個體對象在建立後都會自動調用
構造函數,在構造函數中增加的屬性和方法
會被增加到每個對象執行個體上。
*對象執行個體使用new關鍵字建立的,在構造
方法中不要有傳回結果的return語句。
*調用對象的成員方法時,需要使用"對象執行個體.成員方法"的
形式,很顯然,用作成員方法的函數被調用時,一定伴随着
有某個對象執行個體。this關鍵字代表某個成員方法執行時,引用
該方法的目前對象執行個體,是以,this關鍵字一般隻在用作對象
成員方法的函數中出現。
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