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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複後“中國認同”之重建

作者:怣北聊台海

台灣光複後,國民黨統治下的文化教育擔負着去殖民化、“肅清日本統治的遺毒”,重建“中國認同”的任務。陳儀在1944年5月10日緻陳立夫的信函中亦指出:“台灣五十歲以下的人對于中國文化及三民主義差不多沒有了解的機會,自然是茫然。這真是十二分的危險。收複以後,頂要緊的是根絕奴化的舊心理,建設革命的心理,那就為主的要靠教育了。”是以,在文化上重新“去日本化再中國化”,成為光複後行政當局必然的選擇。1945年3月23日,《台灣接管計劃綱要》中揭明施政首要目标為“增強民族意識,去除奴化思想”。一方面,查禁和懲治頌揚日本統治的行為,焚毀有關出版物。如1946年2月11日,行政長官公署釋出公告,要求對贊揚“皇軍”戰績、鼓勵人們參加“大東亞”戰争、報道占領中國土地情形炫耀日本武功、宣揚“皇民化”奉公隊運動的圖書、雜志、書報一律禁止售購,指令各書店自行檢查封存後交由政府統一焚毀,并威脅違反指令者将定期檢查、嚴懲不貸。另一方面,行政長官公署還采取了一系列具體措施,包括教科書使用國定本或審定本,推行國語運動等,1948年創辦《國語日報》作為在中國小中推行國語之用。為了進一步消除“皇民化”教育給台灣造成的惡劣影響,1954年,台行政當局編譯館從台灣大學和台灣師範大學聘請教授編寫标準本的曆史教科書——國中中國史、國中外國史、高中中國史、高中外國史。明确曆史科的四項教育目标:一是中華民族的演進及各宗族間的融洽與互相依存關系;二是中國曆代政治、經濟、社會、文化變遷等趨向,特别注重光榮偉大的史實,以啟示複興民族的途徑及其應有的努力;三是世界各主要民族演進的曆史及其互相影響;四是世界文化的演進及現代國際大勢。後來這套教材雖有幾次更張,但課程的标準基本維持不變。當時的曆史教育對于幾代台灣青年的中華民族史觀的培養起了巨大的作用。是以,直到今天,大多數接受過這種曆史教育長大的台灣人,對中國和中國文化的認同是根深蒂固的。台北長大的外省二代周遠馨記述當時的國民教育對自己人生巨大的影響:

我們這一代台灣外省子弟所受的教育,奠定在“活活潑潑的好學生,堂堂正正的中國人”基礎上。身份證上的籍貫是湖南澧縣,即使喝台灣水,吃台灣米長大,從來沒有去過湖南,在我的骨子裡就是個“湖南人”。

濃厚的中華情懷、文化基因,深深流淌在我們的血液中。國中念書最喜歡上地理課,對國土無比向往;從大興安嶺到帕米爾高原、黃河到長江,每個省的地理環境、人文特征,在我腦海裡都是一幅美麗畫面。無數次的憧憬:洞庭湖畔的魚米之鄉是什麼樣的富饒?湖南的老鄉真的都是生吃辣椒,天生騾子脾氣?

但是強調對中國曆史的叙述與研究,卻對台灣本土曆史則采取忽視的态度,“台灣史研究風氣幾乎被壓制而不能自由發展”,所謂“中國史正統,台灣史是邊緣”。由此造成很多學生不知道台灣著名的曆史人物蔣渭水、楊逵、吳濁流,甚至“有當時的學子隻知道黃河、長江,從不知台灣有淡水河、濁水溪的怪現象。”後來“去日本化”工作擴大化,連台灣本土的文化都禁止。1951年由台灣教育主管部門(“教育部”)下令在各級學校中,禁止使用國語之外的語言,其禁令擴及閩南語、客語等方言,也包括原住民族的語言,如布農語、泰雅語等,去日本化擴及到限制本土文化的發展。1960年代,經過多年推廣國民教育與國語運動,在台灣使用日文的人已大幅減少,政府的文化施政方向不再強調去日本化,改而強調中華文化的正統性(這也是為了顯示與大陸“文化革命”的區隔)。到1973年,當局核定台灣省各縣市《國語推行指導委員會組織章程》,台灣教育主管部門(“教育部”)則頒布更為激進的《國語推行辦法》,要求所有教育機關,下至國小每一個班級内都要設立“國語推行委員會”,嚴格禁止使用方言(包括外省各地方言、閩南語、客語及原住民族語),若不小心講了方言,就會被處以罰款、體罰、挂着寫有“我不說方言”的紙牌示衆一天等懲罰。

由于半個世紀的殖民,台灣深受日語歌曲文化浸染,是以在光複後,面對日語歌曲影響的威脅,行政當局除了語言和曆史方面的撥亂反正,在音樂教育方面同樣也進行了一些努力,但效果甚不理想,最終歸于失敗。1946年2月11日行政長官公署釋出公告雖未明言禁止日語歌曲,但在書報檢查中也包括對日語歌曲的檢查。如1946年6月9日,高雄市政府即“為徹底查禁日人遺毒及各種淫靡歌曲經奉令禁止有案之唱片,特派本府教育科科員唐士會同警察局派員負責辦理”。但是執行的效果似乎并不明顯。1946年6月26日,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再次發出訓令,聲言“一切宣言皇軍戰績皇民化運動之歌譜等,業經通令自動焚毀在案”,但是“近日坊間尚有日本軍歌及贊揚皇軍戰績宣傳皇民化等各種唱片樂譜”,為此繼續要求各縣市政府嚴格執行2月11日的公告内容。這次通告顯然也未能起到效果,1947年2月14日,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宣傳委員會在電文中轉引了2月間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警務處的公函内容:“查日人治台時為宣揚其帝國主義黩武侵略之日語唱片,光複以來,仍有流傳民間。”“二二八”事件之後,行政當局在随後的整肅中,也不乏對日語歌曲事件的整肅,如台東縣政府即對事件中教學生唱日本國歌的陳文照予以撤職處分,時任台灣省行政長官的陳儀更是要本省各學校“以後不要再唱日本歌”。時至1948年,日語歌曲影響仍未有減退的迹象,禁售與查禁未見明顯效果,還出現了公共場所放唱的情況:“惟查迩來尚有少數縣市對于是項唱片不但未加禁售,抑且任其在各飲食店以及公共場所放唱……殊屬非是。”“查本省光複未久,為消滅日本風氣,關于一般歌曲之日語唱片,希饬屬普遍宣傳,凡在公共場所或公衆出入之場所勿在播唱,并随時勸止,以正視聽為要。”而這使得國民黨政府逐漸認識到,日語歌曲長期屢禁不止的原因是“對于各種書刊、歌曲、影劇精神糧食缺乏創造”,是以試圖用替代品去除日語歌曲影響。1950年1月,初到台灣的蔣介石針對日語歌曲的威脅,再次提出替代方案:“為避免異調,建請由中央宣傳部倡導大量編制反共抗俄歌曲。”是以建議“文教機關把握青年心理,作各種闡揚國家民族書刊歌曲影劇等精神糧食”。1952年4月14日的台灣省警務處電文中,針對民間樂團吹奏日本樂譜之事,也提出要求樂團改吹漢語軍歌的替代方案。事實上,查禁日語歌曲一直都未見多大成效,直到1950年至1952年間,新兵入伍、茶館酒肆、樂團演奏等場合演唱日語歌曲事件不斷出現。1952年,國民黨政權與日本“複交”。同年12月8日,負責新聞、宣傳事務的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第四組召集各相關機關,舉行了“日本書刊進口問題小組會議”,決定允許私人攜帶一打以内的、内容“無問題”的自用日語唱片入境。經過“台灣省政府”新聞處、教育廳、法制室等機關的讨論,最終由“台灣省政府”于1953年5月25日向“行政院”報告可進口“高尚”日語歌曲唱片之方案。這一松動徹底宣告了曆經将近十年的全面查禁日語歌曲政策的失敗。

值得指出的是,台灣閩南語歌曲也在被禁之列,原因除了認為“今天在本省流行的和在電台廣播的所謂台語流行歌曲,歌詞自編,歌曲則多演制日本歌調,日本每有新出歌詞,本省必有翻版,内容卑劣,且足影響民族意識”之外,還有一些政治原因,諸如《四季紅》因為有影射紅軍之嫌被迫改為《四季謠》,而《燒肉粽》、《補破網》等又因為台灣當局認為歌詞暗指政府無能,導緻群眾生活困苦而遭禁,還有一首叫做《捉泥鳅》的民歌原本歌詞是“小毛的哥哥,帶他去捉泥鳅”,因為“小毛”一詞會被聯想成毛澤東,也硬生生地被改成了“小牛”。幾十年戒嚴下來,這種嚴厲的文化政策之下,被禁止說閩南語的福佬族群自然是充滿了怨氣。

但是無論如何,“再中國化”的确培養了台灣1950、1960世代的中國情結,“從小接受的是國民黨的民族精神教育,對于自己是中國人沒有什麼懷疑”,可以說,自1949年到1970年代,盡管期間發生了“二二八”事件以及國民黨白色恐怖的統治,但台灣人的“中國認同”是牢不可破的。雖然台灣1950、1960世代“學到的中國曆史與地理是在海峽對岸那個觸摸不到的‘神州大陸’。這個觸摸不到的感覺,這種對立,也是很早就知道的。……兩岸的隔絕與對立在那幼年時刻就以如此方式銘刻于心了。”但是觸摸不到絲毫未減弱對“神州大陸”的熱愛,就像流行一時的歌曲《我的中國心》所唱:“河山雖然在夢萦,祖國已多年未親近,可是不管怎樣也改變不了我的中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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