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員可查詢自己的未配置設定的送貨通知單的回貨計劃單。
可以配置設定采購訂單。
可以下達送貨通知單。
如果下達的到貨計劃不能執行,可執行退回,并注明退回原因。
已配置設定的采購發放,如果供貨商不能送貨,采購員可以取消,并重新配置設定。
1.
在到貨計劃表中狀态為未計劃的物料,可以根據“采購員”進行篩選,并将相關資訊顯示在“物料回貨計劃”。
2. 在“采購訂單比對”需要中顯示所有的在途采購訂單資訊。
3. 送貨通知參數:
1)
采購員、物料編碼、建立日期、到貨日期、狀态;
4. 送貨通知基礎資料資訊:
序号(自動産生)、物料編碼、物料描述、機關、回貨數量、到貨日期、計劃員、下周預測(下周的到貨需求)、計劃單号、狀态、建立日期、備注、已配置設定數、傳回計劃原因;
2)
在途采購訂單總數:通過“檢查在途訂單”計算得出;
3)
最早可到貨日期:通過“檢查在途訂單”計算得出;
4) 備注、已配置設定數、退回原因;
5. 采購訂單比對基礎資料資訊:
序号(自動産生)、物料編碼、物料描述、機關、供貨商名稱、采購單号、采購行号、發運作号;
訂單日期:采購訂單行的承諾日期,如果承諾日期為空則取需要日期;
3) 采購總數:采購訂單的對應行的采購數;
4)
未傳遞數量、狀态、配置設定數量、到貨日期、預測配置設定數量、備注;
6. 配置設定數量:
配置設定數量為手工輸入,但需要對輸入的配置設定數量進行校驗;
邏輯:配置設定數量必須<=對應采購訂單發運作的未發放數量,如果超過,則不允許;
7. 配置設定确認:
1) 配置設定确認需要勾選對應的行進行校驗;
2) 邏輯:分各行的配置設定數量相加必須等于上表的回貨數量
– 已回貨數,如果不相等,提示錯誤,并不允許儲存;
3) 如果校驗通過,則:
A-
修改回貨計劃行的狀态為“已配置設定”;
B-
修改回貨計劃行的“已配置設定數”為回貨數量;
C-
修改采購訂單比對行的狀态為“未下達”;
D-
同時觸發計劃采購訂單發放,并稽核。發放完成後,傳回計劃訂單的發放号,并把狀态更新為“已下達”;
8. 退回計劃:
1) 退回計劃的生效條件:
A- “物料回貨計劃”内下才能執行;
B- 隻有狀态為“未配置設定”才能執行;
C- 必須填寫“傳回計劃原因”,如果不填寫,提示錯誤,并不允許儲存;如果有輸入“傳回計劃原因”,則将狀态變成“已退回”。
9. 取消計劃:
1)
取消計劃的生效條件:
A- 回貨計劃的狀态為“已配置設定”;
B- 采購訂單比對行的狀态為“已下達”;
C- 執行取消時:
i.
首先校驗采購訂單比對行關聯的計劃訂單發放有的狀态是不是取消,如果不是取消,則不允許取消,并提示錯誤;
ii.
如果檢驗成功,則将采購訂單比對行的狀态變成“已取消”;
iii.
更新回貨計劃行的狀态為“重新配置設定”;
iv. 更新回貨計劃行的“已配置設定數”為 貨數量 – 取消數
1.
在物料回貨計劃内,顯示滿足查詢條件的物料清單,同時将每個物料的所有在途采購訂單寫入“采購訂單比對”表。
2.
“采購訂單比對:表中顯示的内容為上表光标所在行的物料的所有在途采購訂單。
3. 在途采購訂單的邏輯為:
采購訂單類型為“計劃采購訂單”;
2)
訂單的狀态為“準許”;
3)
訂單的未接收數大于0
4.
在取消配置設定前必須現在ERP取消對應的計劃訂單發放,如果計劃訂單已經接收或部分接收,不允許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