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
說明:
local_file.py:.py檔案
option:[-f] 強制更新
文法:
function_name:UDF函數名,這個名字就是SQL中引用該函數所使用的名字。
package_to_class:python UDF,這個名字就是python腳本名.類名。這個名字必須用引号引起來。
resource_list:UDF所用到的資源清單,這個裡面必須包括UDF代碼所在的資源。如果使用者代碼中通過distributed cache接口讀取資源檔案,這個清單中還得包括udf所讀取的資源檔案清單。資源清單由多個資源名組成,資源名之間由逗号(”,”)分隔。資源清單必須用引号引起來。若需指定資源所在的 project,寫法為:<code><project_name>/resources/<resource_name></code>。
使用示例:建立函數my_lower:
注解 與資源檔案一樣,同名函數隻能注冊一次。 一般情況下使用者自建函數無法覆寫系統内建函數。隻有項目空間的Owner才有權利覆寫内建函數。如果使用者使用了覆寫内建函數的自定義函數,在SQL執行結束後,會在Summary中列印出warning資訊。
使用示例:
指令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