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狼君,一個陪您讀曆史的工科小夥兒
1949年4月1日,震驚全國的景明大樓淫舞案正式宣判,被告章月明、楊玉麟、劉寶山、曹秀英、章繼賓等以“妨害風化”、“意圖盈利”的罪名被判處一年到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而作為主犯的美軍、美僑,當時的國民政府甚至連身份和人數都沒敢查明白,這樣一件辱國辱民的大案,就草草地結束了。民國政府喪權辱國,對美國政府卑躬屈膝的态度,又一次讓群眾寒了心。
景明大樓位于漢口鄱陽街青島路49号,原是景明商行,抗戰勝利後成為一座專供外國人居住的較高價的電梯大廈,居民以美國人居多,其次是英國人和猶太人,是以駐華美軍将空軍臨時招待所也設在了這裡。
1948年7月22日,時任美孚石油漢口分公司副經理的美國人利富調任回國,美空軍少校喬治等人決定為其準備歡送舞會。是以喬治找到了菲律賓籍樂師西南賓,要求其為下一個星期六,也就是8月7日的舞會準備音樂伴奏,并邀約中國女性充當舞伴,并特别要求隻邀請女性。
西南賓在拿到酬金後,又将尋找舞伴的工作交給了同樂隊的菲律賓人克勞茲,克勞茲便要求自己的中國妻子章月明尋找女性舞伴。章月明通過各種關系,找到了舞女莎莉、曹秀英等共5人,并許諾事後每人薪酬2000萬法币。
但此時找到的女伴數量仍不夠,舞女曹秀英和克勞茲的妻子章月明便邀來了熟識的官、商太太以及其女兒共9人。
1948年8月6日晚,美軍軍官喬治派汽車兩輛将樂隊和包括章月明在内的15名舞伴接到了景明大樓。這15名女性,年齡最大的為32歲的舞女曹秀英,最小的是他的女兒,才15歲。此時,所有參加舞會的女性,都以為這将是一場再普通不過的舞會,沒有人有任何的戒心。
大約晚上8點多,參加舞會的美國人利富、喬治等美僑、美空軍人員和幾名英國人也到達了現場。晚上九點,舞會前的雞尾酒會開始,在場的外國人先是将繪有男女交媾畫面的木牌挂在了這些女性的胸前,并謊稱這是美國傳統的“吉祥物”,大多中國婦女不知真相,便将這些木牌挂在了胸前。
時間來到了晚上九點半,喬治走到舞池中央,在簡單的講話之後,宣布舞會正式開始。同時,利富的仆人按照他提前的訓示,在舞會開始之時,将電梯鎖死。
開始時,這些外僑、美軍還假裝紳士,隻是跳舞。但僅僅幾支舞後,這些人的行為舉止就開始放浪,強行同舞伴接吻,雙手摸索臀部,還有的提出伴宿的要求。其中舞女曹秀英還被一外僑強行舉報懷中,曹秀英雖在掙紮後脫身,但所穿短褲内衣均被撕破。見此情景,其餘參加舞會的女子知道情況不妙,便紛紛想要逃離。
舞會正式前,章月明就帶着曹秀英的女兒離開了;舞會開始不久,劉薛英和朱小姐因為皮鞋被踩髒也提前離開了;雪萍、硯秋、巧巧三名舞女在一名英國人的護送下成功下樓;曹秀英、楊太太、黃如意三人經廚師喻漢臣指路經後面樓梯逃出;譚碧珍、胡曼華混在樂隊中離場。
到樂隊離場時,已過午夜十二點,此時還未離開的僅剩譚桂英、熊潔、莎莉三人。三人均已因飲酒而不能離開(熊潔回憶飲酒并不多,但飲酒後頭暈意識不清),随後三人被拖入一間房間,慘遭在場美軍、外僑群奸。
據譚桂英回憶,她最先被拖入房間,遭一外僑奸污後從房間内逃了出來。随後譚桂英又被另一外僑拖入房間企圖奸污,其奮力反抗逃出,但随即又被另兩人拖入房間奸污。譚桂英企圖呼救,但隻喊了幾聲後便被捂住了嘴巴,期間看見了同房間内正在被奸污的熊潔與莎莉兩人(還有一人譚桂英未看清楚樣貌,但确定不是這兩人,後來也并未查清)。
事後熊潔和莎莉兩人并不承認被奸污,當時媒體推理要麼是兩人恥于開口,要麼是有人花了大價錢讓兩人閉嘴了。不要問為什麼是媒體推測,因為當時的政府根本就不想管,換句話說也是不敢管。
事發當晚不到淩晨一點,僥幸逃出的舞女巧巧便陪同未逃出的舞女莎莉的母親前往漢口警察局報案。警局遂派警官馬步雲帶領三名警員騎自行車前往案發地點,此時已經是淩晨三點多,正遇見剛從景明大樓裡面出來的,衣着狼狽、頭發淩亂的莎莉和譚桂英二人。
馬步雲随即進入大樓查探情況,住在這裡的外國人見是中國警長,便百番阻攔不讓其進入,幾經周折後馬步雲才進入舞會舉辦的場地。此時這裡僅剩美國空軍少校喬治,當然他沒有穿軍服。屋内淩亂不堪,煙頭、酒瓶等各種垃圾遍地,其中還混有女式衣服碎片以及女式内衣褲。
但知曉是美國人犯案,而且有美國空軍的人在其中,馬步雲一時不知如何是好,沒有做出任何拘捕或傳喚調查的意思,便轉身下樓了。随後,馬步雲向等待在樓下的莎莉和譚桂英二人解釋到,此事涉及“盟友”,不敢擅自“清查”、 “傳詢”,需請示上級,随即離開。
此事發生後,漢口警局企圖平息事态,一直秘而不發。直至8日,《中國晚報》才以《景明大樓“狂舞”案》為題,将這件國恥大案爆了出來。随後的第二天,第三天,先後有《大剛報》、《華中日報》等十幾家大小媒體以《景明大樓集體強奸案》、《友邦人士獸行案》等文章報道了出來。
漢口消息一出,面對此國恥大案,蔣政府又企圖密而不宣,全國各大報紙如《文彙報》、《大公報》等紛紛轉載、發文,揭露美軍、外僑罪行,譴責蔣政府對這件事閉口不談,企圖包庇罪犯的行為。一時間,此事件在國内各大城市人盡皆知。
在此前,1945年12月在北平就發生了一起駐華美軍奸污北大女學生的案件,最終就是不了了之,作案美軍士兵未受到任何懲罰。為了避免此案再如此結束,社會各界開始向漢口政府施壓。在多方施壓之下,漢口警察局開始作态調查。
見事态擴大,美國駐漢口領事館十分驚恐,立即派秘書到市政府商談相關事宜。但蔣政府賣國求榮,崇洋媚外,向美國方面表示政府崇重盟友,美國得知蔣政府态度後,便變得有恃無恐。美孚石油漢口公司經理利富、美空軍少校喬治等主犯先後在蔣政府的掩護下離漢。
舞會的主辦者之一利富更是颠倒黑白,在漢口警局釋出調查報告之前,就在給漢口警察局局長任建鵬的信中,将責任嫁禍給受害的中國婦女,斥責媒體有關報道均不屬實,事情僅是雙方因舞資問題産生了糾紛,系中國舞女誣告。媚外的任建鵬,竟将此信交于刑事科,令在出具報告時參考。
很快,1948年8月17日,一份歪曲事實的調查報告出台,報告中隻字不提喬治、利富等有預謀的組織這次舞會,反而将過錯歸結到熊潔、莉莎等舞女的衣着過于暴露,所跳康茄舞扭腰掀裙過于誘惑,最終導緻的事件是參會婦女自行放浪、語言不通導緻。
報告中還以其中大多數良家婦女在舞會舉行不久即離場,留到最後的幾名受害者目的不純。整個報告,完全就是在包庇美軍、外僑的罪行,無恥地将責任歸咎于受害者。
但其實有記者暗中調查,舞會中被奸污者絕非最後出現的三人,這三人隻因恰好被趕來的警察遇見,才不得已公布了事情經過,可就算如此,也隻有正好被警察撞見下樓的譚桂英承認了被奸污,其餘熊潔、莉莎兩人也未親口承認,而提前離場的諸位太太、小姐,更無一人站出。
此報告一出,輿論嘩然,紛紛指責漢口警局包庇外國人。當得知嫌犯已經出國後,更是在一瞬間引爆輿論。迫于輿論壓力,蔣政府内政部向漢口市政府下達了一道“複查”此案的訓示,然後又裝模作樣的聯合外交部、監察院、國防部監察局共同前往漢口調查。
而最終的調查竟是漢口政府以受害人不願出面,查無被告而結束。漢口市警察局局長聲稱:“被害者既不願出面,本局亦不便捕風捉影,擅傳被告人。”(實際此時罪犯均已離開中國,傳無可傳)
漢口市地方法院首席檢察官鄭大綸也對媒體公開宣稱:“被害人譚桂英等均不願告訴,而加害人究系何人,亦不能指控明白,無從查訊。”
漢口市市長徐會之在回複媒體問是說:“這件事是太可憤慨了,但是被害人都不敢出面,也不好處理,是以沒有原告,沒有原告就不好抗議,也不好處理。這是美國人幹的好事,又有什麼辦法呢?不如大事化小事,小事化無事好。諸位也不必多去探訪,登這類的新聞是沒有什麼道理的。”
蔣政府漢口進階官員的凡此種種言論,均是自欺欺人之談,一直妄圖将此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可見嘴臉醜惡。聲稱查無原告,可媒體自己查出來的資訊政府多,受害人譚桂英投告無門,隻得不停在媒體發聲,請求嚴懲兇手。
面對争相報道、批評蔣政府有辱國體的媒體,蔣政府一味打壓、“規勸”,稱中美同盟事大,不得再将事态擴大,影響“中美邦交”。之後的報道、報告中,也避免出現奸污、美軍的字眼,而是将案件以淫舞案宣稱,駐華美軍等嫌犯均稱為外僑。
最終放跑了美軍、外僑的蔣政府,在最終的結案上隻得惺惺作态,逮捕了章明月、楊玉麟、劉寶山、章繼賓、曹秀英等五人頂罪(媒體調查結果,章明月、曹秀英同為受害者),五人最終如文章開頭介紹,分獲不同刑罰。
外國僑民、美國空軍犯罪,竟要中國人頂罪,頂罪的人之中竟然可能還有受害者,真是滑天下之大稽,辱國辱民想必再無出其右。當然這種辱國辱民的案件,在後來的美軍駐台期間依舊是家常便飯,等有時間了給大家扒一扒。
寫這篇文章,是因前幾日看到發生的駐韓美軍性侵南韓婦女,結果南韓對涉嫌美軍士兵無權拘留立案,隻能将其移交美軍憲兵隊,南韓政府無權審判,甚至無權過問的新聞,便想到這起案件。
半殖民社會即便是21世紀的今天也依舊存在,外表光鮮亮麗的發達國家,在面對宗主國時也隻能是谄媚、無力,連保護本國群眾都無法做到,可悲,可悲!
為生在新中國、長在新中國而慶幸、而自豪!
文章整理不易,歡迎關注狼君。
如果您覺得文章不錯,想讓更多人了解這些曆史知識和故事,請把它推薦給更多人吧。
本文章為狼君曆史原創,未經授權嚴禁以任何形式轉載,抄襲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