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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的效率

建設“創新型國家”這個重大戰略目标面世以來,“創新”一詞已經炙手可熱。關于創新的文章與報道不斷浮出水面,似乎不“言必談創新”就會落後于形勢。

創新到底為何物?創新一詞,漢語中古已有之。但是真正确定其内涵,源于上個世紀熊彼特的一部著作,他提出把技術作為生産要素,通過發明,使其轉化為生産力——謂之為創新。企業的創新行為包括開發新産品、新工藝、新市場、新原料來源和新産業組織。由此看來,創新的原意就是技術創新,本無它意。

但是,創新一詞進入中國以後,國人對“創新”的含義進行了大膽的擴充。于是就有了我們現在所見所聞的觀念創新、模式創新、文化創新、戰略創新等“創新”詞彙。

可惜的是,國人創新的效率,大都停留在了對概念的“創新”上,而沒有展現在創新最基本的含義——技術創新上。技術創新的遲緩和缺失,嚴重制約了中國的經濟發展。

不可否認,我們一直在創新。準确地講,我們一直在以傳統的“試錯”方式做低效率的創新。低效率的創新,必然讓我們在競争中遠遠地落後,受制于人——全世界86%的研發投入、90%以上的發明專利都掌握在發達國家手裡;我國關鍵技術對外依存度高達50%;占固定資産投資40%左右的裝置投資中,有60%以上依靠進口;僅萬分之三的國有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産權的核心技術,故而國産手機價格的20%,計算機價格的30%、程控數控機床價格的40%的都不得不作為專利費付給外方。

據考證創新的技法有360多種,但是絕大多數依賴人的悟性,缺乏可重複操作性。這也是為什麼時至今日,傳統的創新技法難以推廣的根本原因。上個世紀40年代,前蘇聯發明家根裡奇•阿奇舒勒經過對大量專利和科技文獻的分析、歸納、整理,發現了解決發明創新問題背後所遵循的客觀規律,提出了一整套的創新理論與方法——TRIZ。先進的TRIZ理論和後來出現的本體論,為創新插上了效率雙翼,讓創新有道有術亦有效。

CAI的出現,又為創新的騰飛加上了強大的助推器,再次讓創新的效率大大提高。創新,已經不再是專家和學者的特長。易學好用的CAI軟體,讓一般工程技術人員都可輕松完成創新活動。創新的效率,已經有了質的飛躍;創新的活動,已經有了量的擴張。

創新的活動可大可小,最重要的不在于說,而在于做;最務實的不在于跟風炒作,而在于落實行動;最有效率的不在于概念探讨,而在于掌握方法與工具。好在今天我們有了TRIZ和本體論這兩個創新的理論,有了CAI這個創新的工具。

每一個創新的活動不一定是要改變世界,但是世界的面貌最終要為創新所改變,尤其是當創新在資訊化和方法學的雙重激勵下變得具有高效率的時候。對于中國來說,高效創新之日,就是“創新型國家”成型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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