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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媒體發達的今天,你了解張愛玲、魯迅、林語堂的作文秘訣嗎?

現代自媒體非常發達,每個人都有表達自己的機會。這是好事,然而,無聊的廢話也多了起來。

張愛玲也有過類似感受。

她說古時候,紙張筆墨還沒有發明,記錄與訓誨,用漆寫在竹簡上,手續極其累贅麻煩,人們難得有書面發表意見的機會,是以文風方面,總力求簡短含蓄,但,到她生活的時代,有紙有筆了,不管什麼人都可以談點自己的意見,廢話文章就多了起來。

張愛玲:觀點驚豔,永遠“要一給十”

在自媒體發達的今天,你了解張愛玲、魯迅、林語堂的作文秘訣嗎?

于是,她幽默地建議,有很多想法又真的缺乏聽衆的人,可以去教書,在講堂上海闊天空,任意發揮,誰打哈欠,扣誰的分數,真是再痛快也沒有了。

不得已就求其次,花錢請人吃飯,被請的人就不能不委屈一點,聽你推斷世界大戰何時結束,或是追叙你當年可歌可泣的初戀。

這個建議顯然涉及到張愛玲的作文理念:應觀點驚豔,文字洗練,否則,就沒發表出來的必要。

張愛玲還關注到作者和讀者的關系。

她引用李漁在《閑情偶寄》裡說的那番作文方法“場中作文,開卷之初,當以奇句奪目,使之一見而驚,不敢棄去。終篇之際以媚語攝魂,使之執卷流連,若難速别”,覺得李漁作文方法,又要驚人、眩人,又要哄人、媚人,實近于妾婦之道。

其實是不贊同作者一力讨好讀者的做法。

她還提到某些作者為迎合讀者的喜好,專門寫低級趣味的東西,拿讀者當傻子,這其實是不相信讀者能力的表現,又以《金瓶梅》《紅樓夢》為例,說顯然熟讀《紅樓夢》的更多些。

當然,她也反對作者自說自話,或單靠一兩知音支撐,你看我的,我看你的,她認為這“究竟不行,應争取更多讀者”。那該怎樣平衡二者關系?

我想現代自媒體人或多或少都有這個困惑,是我手寫我心更好些,還是我手寫讀者心更好些。

張愛玲給出的建議是:首先一定要考慮到讀者的需要,也就是說,一個作者應該自覺具備說讀者想要說的、說讀者想要聽的意識;然後在這個基礎上,再塞進作者要表達的個人的東西。

她說《紅樓夢》永遠都是“要一給十”的,好的文字的意蘊是永遠讀不盡的。她呼籲作者,應該把“要一給十”作為一種作文追求和标準。我想這也是她能在通俗文學上取得成功的秘訣。

林語堂:先做人,後作文,文要幽默,有丈夫氣

在自媒體發達的今天,你了解張愛玲、魯迅、林語堂的作文秘訣嗎?

少女時期的張愛玲曾視林語堂為偶像,渴望比林語堂還出風頭。那麼,林語堂靠什麼作文秘訣大出風頭呢?

他認為,文章要寫得好看,首先在于會“做人”。所謂的會“做人”不是人情世故中的會“做人”,而是,不愧對父母養育,不違背師傅教訓,與朋友交,言而有信等。

或許可以這樣了解林語堂的意思:人做正了,文的骨架也就立住了。他認為這是作文關鍵處。

但林語堂又主張,做人應盡可能規矩一點,行文不妨“有趣”些。他說你可以認真辦鐵路,認真辦國小,但文字上也如此作風,就未免過于嚴肅無味,讀者會生出反感,不願再看不下去。

林語堂先生的這兩個主張,在他的散文裡得到完美實踐。打個比方,“骨架”正,“皮相”佳,才算的上一個真正美人。

事實上,面對着每日湧現出的不計其數的自媒體文章,除了主題要“正”之外,最容易讓人印象深刻的還是“有趣”,它甚至超過了深刻,因為有趣本身就是一種深刻,深刻之外又讓人格外的放松。

如何培養出“有趣”氣質,林語堂給的建議是,多想想茶餘飯後和人聊天的輕盈飛揚,因為那個時候,除非特别,你一定沒擺正人君子的譜。

好吧,大家可以找找這種狀态。

林語堂還告誡過年輕人,既然準備當一個作者,就不應該讓自己成為文妓,文章應帶點丈夫氣,要有點膽量,說自己胸中的話,不随波逐流,不取媚于世。

這番話看上去是“學文先學做人”的具體化。

他曾說過,“要真正了解一個人,隻要看他怎樣利用餘暇時光就可以了”,又說,“一般人不能領略這個塵世生活的樂趣,那是因為他們不深夫妻生,把生活弄得平凡、刻闆,而無聊”。

是的,林語堂先生是叫我們在好好工作之餘,用心領略塵世生活的樂趣,如果你真的利用好了閑暇時光,你真的領略到了平凡生活的美好,那麼,你所有的文,都會變得很生動、有趣、獨特起來,又怎麼會發愁寫不出好看文章?

魯迅:有真意,去粉飾,少做作,勿賣弄

在自媒體發達的今天,你了解張愛玲、魯迅、林語堂的作文秘訣嗎?

魯迅先生和林語堂先生是好友,但也有意見分歧的時候,說到底,他們兩個是不同作文風格的人。林語堂先生關注塵世生活的樂趣,魯迅先生則注重揭露社會上的醜惡現象。

即使在談論作文秘訣時,魯迅先生仍嬉笑怒罵,比如,他說,在選材上,“實不過要你寫‘今天天氣,哈哈哈……’而已”。這個建議當然要從反面了解。寫無關痛癢的東西,正是作文的大忌諱。

在修辭上,魯迅先生說“要朦胧”。這當然也是正話反說。其實是叫我們注意語言的通俗易懂。

他舉例子,說《綠野仙蹤》記熟師詠“花”,有句雲:“媳钗俏矣兒書廢,哥罐聞焉嫂棒傷。”意思是,兒婦折花為钗,雖然俏麗,但恐兒子因而廢讀;下聯較費解,是他的哥哥折了花來,沒有花瓶,就插在瓦罐裡,以嗅花香,他嫂嫂為防微杜漸起見,竟把花和罐一起打壞了。大緻是這個意思。但初讀這幅聯的時候,會很容易了解成哥哥聞一下罐子都不被嫂子允許。

這是對語焉不詳的嘲笑。又提到那個時代,常有馴四仙六,典麗堂皇的祭文、挽聯、宣言、通電,尚去查字典、翻類書,剝去它外面裝飾,翻成白話文,“試看那剩下的是怎樣的東西啊!”

除了“朦胧”,還有“難懂”。

魯迅先生批評說,

“我們是向來很有崇拜“難”的脾氣的,每餐吃三碗飯,誰也不以為奇,有人每餐要吃十八碗,就鄭重其事的寫在筆記上;用手穿針沒有人看,用腳穿針就可以搭帳篷賣錢;一幅畫片,平淡無奇,裝在匣子裡,挖一個洞,化為西洋鏡,人們就張着嘴熱心的要看了。況且同是一事,費了苦功而達到的,也比并不費力而達到的可貴。譬如到什麼廟裡去燒香罷,到山上的,比到平地上的可貴;三步一拜才到廟裡的廟,和坐了轎子一徑擡到的廟,即使同是這廟,在到達者的心裡的可貴的程度是大有高下的”。

這是對當代自媒體人的一種警醒。

那麼,魯迅先生對自媒體富有啟發意義的的建議是什麼?他說,作文并沒什麼秘訣;如果非要說有,不過是,“有真意,去粉飾,少做作,勿賣弄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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