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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為鑒 | "花式"撈錢的局長,越紅線破底線,最終“馬”失前蹄

  雲南省文山州警察局副局長馬貴迎在文山州公安系統從警40年,說話辦事分量十足。但他知法犯法、執法違法,各種“花式”撈錢,越了紅線破了底線,最終“馬”失前蹄。

  2020年9月30日,馬貴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經查,馬貴迎利用擔任富甯縣警察局局長,文山縣(市)警察局局長,文山州警察局治安管理支隊支隊長、副局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處理礦山沖突糾紛、撥付工程項目資金等方面提供幫助,先後多次收受不法商人老闆所送人民币共計200餘萬元。2021年4月9日,馬貴迎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馬貴迎出生于普通家庭,在物資匮乏的年代,作為家中的大哥,他自小就挑起了家庭的重擔。後來,他進入硯山華僑農場派出所工作,開啟了近40年的從警生涯。按他自己的話說,從小就“窮怕了”。是以,早在1993年,馬貴迎就與一個湖南老闆做起了倒賣礦石的生意,由此,他在“花式”撈錢的路上越走越遠。

  2012年7月的一天,商人鄭某某的叔叔與他人打架鬥毆,文山市警察局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處罰決定,鄭某某馬上找到馬貴迎說情。馬貴迎給文山市拘留所所長尹某某打了一個電話,随後,鄭某某的叔叔還沒踏進拘留室的大門,就已經被釋放了。

  為表達謝意,鄭某某借拜年的名義,邀請馬貴迎到家裡做客,飯後,鄭某某送給馬貴迎5000元現金紅包,在接下來的幾年裡,馬貴迎陸續收到鄭某某奉上的所謂“拜年錢”就有10多萬元。“我們經常在一起吃飯、喝茶。逢年過節遞個紅包,中秋拿個五千,春節拿個一萬,我們就是這樣建立情感的。”鄭某某道出了與馬貴迎的“交往秘籍”。

  2010年,鄭某某的礦山發生了治安事件,公司無力協調,鄭某某立即找到馬貴迎請求幫忙,馬貴迎出面解決。事後,鄭某某以公司的名義送了10萬元給馬貴迎以示感謝,馬貴迎二話沒說,欣然收下。

  “你有沒有‘閑錢’?有的話,你拿給我去做生意,到時按銀行收益付給你利息。”在商人王某某的撺掇下,馬貴迎走上了投資理财這條“發财”路。

  1995年,馬貴迎把倒賣礦石擷取的一部分收益拿給王某某幫忙“打理”。說是“打理”,實際上是高利放貸。據馬貴迎交代,他交由王某某的“理财”獲利就超過200萬元。

  然而,馬貴迎并不滿足于此。2001年,又與他人合夥,各出資10萬元投資了硯山縣城的一個汽車修理廠。本以為又可以大賺一筆,但由于經營管理不善,未能獲得預期收益,于是,馬貴迎又另起爐竈,打起了投資礦山的主意。

  2010年11月,馬貴迎向文山州某有限公司董事長胡某某“借”了100萬元,入股礦山資源開采。為規避組織調查,當時還寫了一張借條,但胡某某為了表示朋友之間“夠意思”,撕毀了借條。後來,因另一起案件查處了胡某某的不正常經濟往來關系,馬貴迎害怕自己露出馬腳,又補了一張借條給胡某某。

  辦案人員在調查中還發現,馬貴迎長期霸占企業車輛歸自己使用,直到他被采取留置措施時仍未歸還。他妻子與别人合夥購買基金,但馬貴迎在他的個人有關事項報告中從未填報過,并辯解“不知情”。他還以自己的名義與情人購買商品房,享受優惠政策。

  “伍某某送過80萬元?我記不清楚了。陳某某送過50萬元?我沒印象了。”馬貴迎收錢已收得毫無知覺。馬貴迎通過找他人的身份證來代辦銀行卡,專門收受、存放賄賂。可笑的是,馬貴迎在長達13年裡收受的130萬元賄賂款卻分文未動。當辦案人員問他為何不使用時,他說始終覺得錢是有問題的。

  盡管馬貴迎處心積慮、機關算盡,但還是應了“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那句老話,最終淪為了階下囚。(雲南省文山州紀委監委 雷軍藝 王銘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