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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應該如何全面的評價呂布兼論曆史人物的評價問題(上)

作者:王張三讀三國

01

曆史人物的評價标準問題,一直沒有定論,或者說很難有定論。是以說,評價曆史人物的标準問題是我國史學界長期争論而沒有得到很好解決的老問題。

建國以來關于曆史人物評價标準問題的讨論大緻可以80年代為界分為前後兩個階段。前一階段是指從1949年直到80年代。在這一階段,馬克思主義唯物史觀成為學術界公認的評價曆史人物的基本尺度。曆史人物評價标準讨論是在唯物史觀一進制論标準的架構内進行的,但内部仍任有較大争議。

三國|應該如何全面的評價呂布兼論曆史人物的評價問題(上)

在建國初期,史學界關于曆史人物評價的标準有兩種意見。一種意見認為,評價曆史人物不必先設立一些固定的限制或硬拟出一個适用于萬世不變的公式性的标準。尚钺認為,任何時代具體的社會生活都是異常複雜的,想以一個固定的公式來加以概括,是唯物辯證法所不允許的,事實上也是不可能的。

另一種意見認為,應有統一、固定的标準。而對評價曆史人物的具體标準,又各有所持,各有表述,大緻有三種主張:

一是以郭沫若為代表提出的“唯一标準”說,即主張以曆史人物對曆史發展所起的作用為唯一标準;

二是以楊榮國、端雲等人為代表提出的“兩個标準”說,即主張應以推動還是阻礙曆史發展,對人民有利還是有害兩個标準評價曆史人物;

三是以嵇文甫為代表提出的″三個标準”說,即在以上兩條标準之外,加上第三條标準一可以表現我們民族高貴品質。

經過史學界對此長期廣泛的讨論,到上世紀80年代後半期,雖然未取得一緻意見,但趨向于尋求一個統一的基本标準,即依據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原理,綜合考察曆史人物的全部活動,看其對當時社會和整個人類社會的生産發展和曆史進步起了推動促進作用,還是起了阻礙和破壞作用。[1]

自90年代特别是90年代中期以來是後一階段,曆史人物評價标準讨論開始跳脫唯物史觀一進制标準模式,日益走向多元化。特别是新史觀的廣泛采用,帶來了對一些傳統的曆史人物的重新評價問題。在新史觀影響下形成的對人物評價的新視角、新觀點、新結論,往往和傳統的說法大相徑庭,甚至相悖。

這裡出現了評價曆史人物的具體細化的原則:

一是曆史性原則。評價曆史人物也要把問題提到一定的曆史範圍之内,隻有将曆史人物放在他們所處的社會曆史環境中,堅持曆史性原則,才有可能對其進行客觀全面的評價。

二是客觀性原則。正确評價曆史人物要從他一生的全部活動出發,結合社會曆史條件與曆史人物個性的實際,以發展的眼光進行全面的探讨,切奠局限于時一事,抓住一點概括一生,攻其一點不及其餘。

三是階級性原則。堅持階級性原則,其實質是采取階級分析的方法,把曆史人物放在一定的階級地位考察,充分發掘曆史人物動機背後的階級動機,以便更為深刻地揭示曆史發展的規律,也更有益于對曆史人物進行較為公正的評價。

四是價值性原則。在列甯看來,“判斷曆史的功績,不是根據曆史活動家沒有提供現代所要求的東西,而是根據他們比他們的前輩提供了新的東西”。這種“新的東西”從根本上說,應該順應曆史發展潮流,有利于生産力發展和社會的進步。這是我們判斷曆史人物價值的基本标準。[2]

02

1959年"替曹操翻案"的大讨論不僅厘清了關于曹操的許多史實,而且推動了對曹操等曆史人物的研究。其中。展現唯物史觀這一評價總原則的多種具體标準與觀念,如曆史作用标準,階級标準和曆史主義觀念得以綜合運用,弱化了最基本的道德原則。

建國前,曹操在民間的形象是奸臣,“白臉”的代表人物。最大的原因恐怕是《三國演義》中的奸臣形象,特别是後世以《三國演義》為藍本的各種文藝作品(戲曲、評書、小人書等)将曹操這種惡劣形象不斷強化。

蘇轼《東坡志林》曰:“至說三國事,聞劉玄德敗,頻蹙眉,有出涕者;聞曹操敗,即喜即快”。可見曹操的“奸臣白臉”至少在宋代已經定型了。

替曹操說話的第一個曆史學家應該是郭沫若。他認為,曹操是了不起的曆史人物,他對于民族的發展和文化的發展有大的貢獻,在同時代人中貢獻最大,但卻被後人魔鬼化了。冤枉地做了一千多年的反面教員,我們在今天是要替他恢複名譽。曆史學家翦伯贊,對于郭沫若的觀點,很是贊同。他發表了一篇《應替曹操恢複名譽》一文。

1959年2月,毛澤東讀了《光明日報》上發表的翦伯贊寫的《應該替曹操恢複名譽》一文後說:曹操結束漢末豪族混戰的局面,恢複了黃河兩岸的廣大平原,為後來的兩晉統一鋪平了道路。《三國演義》的作者羅貫中不是繼承司馬遷的傳統,而是繼承朱熹的傳統。

4月23日,《北京晚報》刊登了北京大學教授吳祖缃寫的《關于〈三國演義〉(三)》(案:《關于〈三國演義〉》之一、二,分載于1959年4月9日和15日《北京晚報》第三版)。毛澤東讀後,即于吳文發表的第二天,毛澤東專門請毛澤東辦公室秘書林克找來吳文《關于〈三國演義〉》之一、二來看一看(參見《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8冊第219頁)。他對吳文中關于不能因為《三國演義》中有“擁劉反曹”的正統曆史觀,就否定它的民主思想的觀點,十分注意。此次毛澤東雖然沒說什麼,但聯系他此前此後對曹操的評價,亦可将此列入他評曹操的範圍。

至此開了為曹操“翻案”的曆史。

從《光明日報》,再到《人民日報》半年之内見報的文章就有140多篇。

三國|應該如何全面的評價呂布兼論曆史人物的評價問題(上)

1959年為曹操翻案的文章結集而成的《曹操論集》,1960年由三聯書店出版。

03

曆史人物的評價标準問題,一直沒有定論。是以,我檢索了很多資料,都沒有得出一個統一的結論,在這篇文章,我使者闡述一下我自己的觀點。

人們常常喜歡說“蓋棺定論”的說法。但是對于曆史人物的評價,蓋棺未必就能定論,特别是對于那些本身就有一定争議的曆史人物。因為,曆史評價可不是曆史事實問題,而是價值觀問題。而價值觀是在不斷發展的。比如三十年前我們對某個曆史人物的認知,放在現在非常有可能被推翻。這就是社會的變遷,對價值觀的變遷必然發生重大影響。

《中學曆史教學大綱》明确規定:“一些曆史人物對曆史發展有重要影響,也應該正确地、實事求是地給以叙述和評價。對曆史上某些反面人物,要進行分析批判。老師應要求學生對曆史事件和曆史人物有正确的認識……”

首先,正确評價曆史人物,還原曆史人物的真實面目的前提。這要求我們要發揚“上窮碧落下黃泉,動手動腳找東西”的精神,擷取大量材料,充分了解曆史人物的作為,而是不是受小說戲劇等文藝作品的影響,将曆史人物臉譜化、陳式化。

比如,用《三國演義》的呂布形象來評價曆史上的呂布,是不太合适的。隻讀《三國志》中的呂布傳記來評價呂布,我覺得也是不全面的。要結合《三國志》内和呂布有過交集的所有記述,還要參考《後漢書》等記錄,才算資料稍微充足。應該說網絡時代的發展應該為“動手動腳找東西”提供了太多的便利,現在的研究者利用電子檢索可以解決前人要花數以月計才能擷取的資訊。

葛劍雄就說,對曆史人物的評價可以展現不同的價值觀念,例如對同一個人的同一件事,不同觀念、立場、信仰、感情或利害關系的人可以有不同的判斷,不同時代也會有不同的評判标準,這是非常正常的。但無論如何,大家評價的事實基礎應該是一緻的。不能因為價值觀念的不同,就對曆史事實進行隐瞞、虛構、誇大、歪曲、篡改。更不能在毫無事實根據的情況下,僅僅憑概念、猜測、推理來評價曆史人物或者将莫須有的罪名強加于人。[3]

第二,評價曆史人物也要把問題提到一定的曆史範圍之内,隻有将曆史人物放在他們所處的社會曆史環境中,堅持曆史性原則,才有可能對其進行客觀全面的評價。

我們還是用呂布舉例子。比如,我們評判呂布殺丁原、殺董卓的時候,可不要用現代的想當然主義。“他就是個‘三姓家奴’,喜歡認賊作父”,給曆史人物蓋棺定論。應該把曆史人物放在曆史中,分析當時的主客觀條件,再去探究事件的原因。在此基礎上進行的評價,我才認為是相對公允的。

這樣要求我們要深刻的将曆史人物的評價放在當時的政治、經濟、文化、軍事環境中去考察。比如呂布的失敗其實和中原豪族對地方政權控制有一定的關系。了解這層原因,對曆史人物的評價會有一個新的角度。

還有就是,自古以來我國的宣傳都是兩套話語體系,表明上看起來是仁義道德都要講足,真實的動機未必如此。這個如果不仔細分析,很多讀史的人很容易掉到坑裡。比如皇帝的聖旨都要先寫着三皇五帝是怎麼說的,聖人是怎麼說的,然後再說具體的事情。這些事情和聖人沒啥關系,聖人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改動史料的時候也屁颠屁颠着呢。恩,“春秋筆法”最早說的就是孔子。孔子修《春秋》堅持自己的原則,然後《春秋》中所記的八百多起事件,大多數周天子、諸侯、卿大夫的重大活動,而奴隸的反抗鬥争則概不記入。

第三,可以适當的代入情景去了解考察曆史人物。雖然這個原則是非常主觀的,但是确實這是我自己的一個特有的體會。這幫助我很好的了解了很多曆史上的問題。

我在《說三國 |寫在前面:我是怎麼樣讀曆史的?》中舉過一個例子。某位老闆一首締造了某家公司,經營了一段時間,公司運作正常後,把這家公司交給總經理打理。慢慢的,總經理帶着隊伍,全面接管公司的客戶、人事、财務等等權利,過了若幹年,總經理然後去外面重新開了一家公司,把原來公司的所有員工挖走,把所有客戶帶走。老闆和總經理會怎麼相處?如果把這個情形帶入到皇帝和權臣,是不是更好了解了?是不是會瞬間明白皇帝為什麼懷疑“總有刁民(權臣)想害朕”?

[1]徐小軍.再談曆史人物的評價問題[J].前沿.2005,10

[2]程恩富,詹志華.确立曆史人物評價的若幹原則[J].中國杜會科學報.2015.9

[3]葛劍雄.曆史人物的評價應該以事實為依據[J].探索與争.2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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