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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西問 | 田飛龍:中國“王道”思想何以成為國際法秩序異化的替代性願景?

東西問 | 田飛龍:中國“王道”思想何以成為國際法秩序異化的替代性願景?
東西問 | 田飛龍:中國“王道”思想何以成為國際法秩序異化的替代性願景?

中國之“王道”及其當代轉化,代表了來自東方的和合智慧、天下秩序及人類命運共同體的超級規模治理理想,或可成為西方民主霸權及其國際法秩序異化的對治方案與替代性願景。

來源:中國新聞社(cns1952)

作者:田飛龍

全文字數:2772

預計閱讀時間:9分鐘

東西問 | 田飛龍:中國“王道”思想何以成為國際法秩序異化的替代性願景?

在中國的長期文明史上,“王道”與“霸道”成為激烈競争的治理哲學與施政路線。“王道”确定了“天下有道”,而“霸道”标志着“天下無道”。

“永遠不稱霸”源自中國文明傳統

天下之理想治道,在于“王者興”,在于“王道”規範的認同與多元力量的整合。王道秩序,因而成為“協和萬邦”的理想性秩序,其中融貫的是和平、共生、安全及互相尊重、共同發展的理性秩序思維與國際法精神。

“王道”内含的普遍價值論與和諧秩序論,雖經慘烈的近現代革命與激進變革,其道德内涵與實踐方式大有更新,但道義立場和理想政治追求仍居主導。“一帶一路”倡議和人類命運共同體命題,即有“王道政治”的道義和理想根基。

“永遠不稱霸”是中國當代外交政策與國際關系的重要指導原則。這一反複宣示的國策基準,不是虛僞的戰略掩飾,而是基于自身文明傳統和國際秩序觀的真誠表達與追求。但“國強必霸”似乎又是西方國際政治學的常态規律,對霸權的競争及追求權力地位的承認,構成西方曆史與文明進步的關鍵動力。西方“以己度人”,以其主觀曆史眼光評斷中國國家行為性質與走向,容易推導出所謂“中國威脅論”,甚至引向“新冷戰”深淵。

西方對中國“霸權”降臨的想象、恐懼和維護自身霸權的本能反制意識,造成了中國與西方尤其是美國之間所謂的“修昔底德陷阱”。

提出這一“陷阱”典故原型的思想家是著有《伯羅奔尼撒戰争史》的修昔底德,他正确評斷和總結了斯巴達和雅典“兩強相争”的沖突必然性和霸權競争的基本規律,作為西方曆史的“通鑒”。美國自己相信中國的霸權意圖并遊說其盟友、準盟友甚至中間地帶國家采取相同立場,建立所謂“反華統一戰線”,有兩個核心支點,即所謂民主價值觀和基于規則的國際秩序。

從中方立場來看,整個近現代史的民族解放與國家建構的正當性來源即為“反帝反封建”,其中“反帝”是革命主體的對外批判,以主權自立,實質是以文明自立,而“反封建”則是革命主體的自我批判,要對自身文明曆史中的“糟粕”加以剔除,追求自我的文明守護、淨化和創造性轉化。

東西問 | 田飛龍:中國“王道”思想何以成為國際法秩序異化的替代性願景?

資料圖:北京故宮博物院。 中新社記者 杜洋 攝

美國成為“叢林霸王”是當代國際法秩序最大軟肋

2021年6月10日,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反外國制裁法》,其中第三條明确規定“反對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在中國看來,美國霸權主義的展現,是有其文化根基和行為習慣的,甚至是以其“同盟體系”進行的集團化“犯罪”。這些以“民主”名義自诩并理直氣壯幹預外國内政的“霸道”行為,敗壞了民主應有的美德内涵,也踐踏了人類文明多樣性的自然生态,造成西方民主輸出的諸多悲劇及其“失敗國家”的嚴重後果。阿富汗就是最新的一例。

至于“基于規則的國際秩序”,似乎要宣揚西方的“王道”及國際法的正義代表資格,但卻遺漏了這一套秩序及其解釋和變遷背後的“霸道”邏輯。完整的修辭格式應當是“基于霸道規則的國際秩序”。中國在《反外國制裁法》第二條明示“維護以聯合國為核心的國際體系和以國際法為基礎的國際秩序”,這就造成了中西之間關于國際法的兩種了解:中國的“以國際法為基礎的國際秩序”和美國的“基于規則的國際秩序”。

中國對國際法的接受,是以其“王道”觀念與天下主義為文明基準的,其解釋與踐行亦受到自身文明的規範與限定,其所着力挖掘與維護的是國際法中真正展現主權平等與和平發展的規範價值。美國則将國際法工具化和政治化,作為謀求和鞏固帝國霸權的手段,憑借超強霸權地位,美國即使有違反國際法的行為也基本不會受到嚴格制裁,這就造成了美國“霸道”觀念與行為在道德上的毫無節制與實踐上的濫用緻害。

無制裁則無法律,美國的不法行為未受制裁,期待其遵守國際法隻能是道德上的一廂情願,且一次次被現實證僞。國際法“馴服”了許多無權染指霸權的國家,但至少美國仍是“叢林霸王”,這是當代國際法秩序的最大軟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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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美國海軍“基德”号驅逐艦(uss kidd)從補給油船上接收燃料。

美式民主異化為“霸道”的四個理由

從美國立場來看,“民主”成了一種帝國霸權理由,而“基于規則的國際秩序”成為其全球治理行為的虛僞宣示。美式民主何以異化為霸道的治術?

其一,文明論的理由,即西方基督教文明總體上是一種以“文明/野蠻”“主體/客體”二分為基礎的文明,内含一種深刻的異教鬥争哲學和文明征服論,民主不過是其文明演化、綜合而成的一種鬥争性、征服性的霸權符号而已,“民主霸權”由此成立。

其二,曆史實踐的理由,即美國分享和繼承了西方曆史中“國強必霸”的霸權法理,以霸權競争為曆史發展的常态和法則,美國所謂的“戰略競争”就是全方位的霸權競争,美國無法擺脫來自西方文明曆史脈絡的典範了解。

其三,“建國之父”的理由,即相比歐洲的西方文明故土及其霸權與國際法觀念,美國的“國父”們在1787年的《聯邦黨人文集》開篇即宣示了美國民主要成為人類政治典範,要超越歐洲探索一種新的政治科學和新的民主形态,其後的美國史就是美國民主“回傳”歐洲及走向世界的曆史。

其四,全球壟斷資本的理由,即美帝國的超強地位來自西方全球化資本的長期塑造,反過來保護和推動全球化資本在世界各地“攻城掠地”,帝國軍隊與帝國資本總是如影随形,而民主同時充當了二者的遮羞布。在以“民主”名義颠覆外國政權、大搞“顔色革命”的過程中,“民主”喪失了紮根本地文明及溝通本地人民的自然政治功能與美德内涵,反而造成民主輸出的過程暴利滾滾,難民遍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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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當地時間2017年1月29日,華盛頓市内多地舉行示威遊行活動,抗議禁止難民入境的行政指令。 中新社記者 刁海洋 攝

“長臂管轄”缺乏國際法授權與正當性

與“民主霸道化”相伴随的是美帝國的另外一重更加日常化的霸道異化:制裁帝國主義。美國自诩為“自由帝國主義”,但其最主要的國際法實踐不是維護真正的“自由”,而是以其他國家的“不自由”與“不平等”為代價濫用制裁,以至于人們逐漸将美帝國與“制裁”等同。

“治外法權”(extraterritoriality)本是過時的殖民主義産物,中國就曾飽受其害,司法主權遭受嚴重侵蝕。但二戰之後美國卻在國際法實踐中複興了這一落後遺産,将其堂而皇之地納入國内法部門的“對外關系法”(foreign relations law)範疇,以國内法直接制裁外國國家、外國企業和外國國民,此即所謂的“長臂管轄”,屬于缺乏國際法授權與正當性的不法行為。而美國将其濫用制裁的國際法實踐也稱為“基于規則的國際秩序”,并對國際法原則與制度進行一種“美國中心主義”的解釋和利用,進而成為二戰後國際法秩序最大的破壞者,其全球治理的“霸道”邏輯與行為昭然若揭。

總之,中國與西方尤其是美國的“王霸競争”已經展開,日益深化和激烈化,具有文明沖突和權力競争的多重意涵。“兩個體系”的全球治理裂變,并非虛言。美國的民主全球化和基于規則的國際秩序,是西方“地理大發現秩序”在道德與制度上的巅峰,也是其霸道治理的極限。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标準,美式民主的霸道異化以及“長臂管轄”的規則悖反,暴露了西方整體治理的道德虛弱性和實踐沖突性,帝國的“豐厚遺産”日漸消磨。而中國之“王道”及其當代轉化,代表了來自東方的和合智慧、天下秩序及人類命運共同體的超級規模治理理想,或可成為西方民主霸權及其國際法秩序異化的對治方案與替代性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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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訪者簡介:

東西問 | 田飛龍:中國“王道”思想何以成為國際法秩序異化的替代性願景?

田飛龍,江蘇漣水人,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高研院/法學院副教授,一國兩制法律研究中心執行主任,碩士生導師,北京大學法學博士。曾赴瑞士弗裡堡大學聯邦制研究所短期訪學(2009.8-2009.9)及擔任香港大學法律學院leslie wright fellow(2014-2015)。主要研究方向為憲法與政治理論、比較法與全球治理、港澳基本法。兼任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海峽兩岸關系法學研究會理事等。譯有《聯邦制導論》《美國革命的憲法觀》等12部譯著。著有《現代中國的法治之路》《香港政改觀察》《政治憲法的中國之道》《香港新秩序》等8部專著。國内“政治憲法學”流派青年學術代表、政府咨詢專家和公共專欄作家,與海外智庫、權威媒體等建立了良好的學術互動關系,在海内外具有較高的學術與社會影響力。入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文科青年拔尖人才計劃(a類,2019)和北京市國家治理青年人才計劃(第四批,2019)。

原标題:《東西問 | 田飛龍:中國“王道”思想何以成為國際法秩序異化的替代性願景?》

編輯:曾小威

責編:李明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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