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在1910年辛亥革命前夕,改了一首别人的诗并将其赠给父亲,诗篇中表明自己要外出求学,拓展知识,并有远大志向的抱负。
将原作及毛泽东改后的诗篇贴来,与大家一起欣赏,如下:
西乡隆盛原诗
男儿立志出乡关,学不成名死不还。
埋骨何须桑梓地,人生无处不青山。
七绝 改西乡隆盛诗赠父亲 作者 毛泽东
孩儿立志出乡关,学不成名誓不还。

毛泽东改后的诗篇与原作比较一下,差了两个字,“男”儿改为“孩”儿,意思基本一样,只是个人称呼不一样,后者用于子女敬对父母亲时所自称,那么不认为有大的改动。大的改动在第二句,将“死”字改为“誓”字,动词意思有较大的变化。
“誓”字,相对于“死”字,更加贴切于面对父亲所作诗篇之述志,亦是显示其决心誓言的壮烈无比。
接着,对整首诗篇作个鉴赏。
毛泽东当时准备要去见识外面更大的世界,及汲取更多的知识,以便学有所成而施展抱负。但他的父亲思想观念比较固执守旧,与毛泽东产生了严重的分歧。这时候怎么办呢?毛泽东改了西乡隆盛的诗,呈赠给他的父亲,以表明自己远大抱负的决心。而他的父亲看到毛泽东这首壮怀无比的诗篇后,也被他的远大的抱负给打动,最终同意毛泽东到湘乡学校求学。
首句,意谓立志求学,而出乡关,将走向更广阔的世界。
初步向父亲表明自己的想法,志气不凡。
次句,表明决心很大,必须要学有所成,必须要施展抱负,否则无颜面对家乡父老。
进一步向父亲说明远大的志向,那是一种激烈人心、振奋情怀的远大的抱负。
继续说第三句。“桑梓”,古人常在自家屋旁栽种桑树、梓树,后用以喻故乡。在前面“立志”、“学不成名誓不还”基础上,不可留恋或羁束在故乡小小的地方,要学习更多的知识,要走向更广阔的天地。
尾句,人生所到之处,不无青山,不须考虑埋骨处是不是故乡的青山。也就是说学到更多的知识及施展抱负,才是最重要的、最壮怀的。
全篇诗句简单明了,表达了一种远大高超的志向,将从韶山迈向湘乡及更广阔的天地。那种决心和抱负,高昂无比、激烈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