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 get方法提交的数据大小长度并没有限制,http协议规范没有对url长度进行限制。这个限制是特定的浏览器及服务器对它的限制。
如:ie对url长度的限制是2083字节(2k+35)。
下面就是对各种浏览器和服务器的最大处理能力做一些说明.
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browser)
ie浏览器对url的最大限制为2083个字符,如果超过这个数字,提交按钮没有任何反应。
firefox (browser)
对于firefox浏览器url的长度限制为65,536个字符。
safari (browser)
url最大长度限制为 80,000个字符。
opera (browser)
url最大长度限制为190,000个字符。
google (chrome)
url最大长度限制为8182个字符。
apache (server)
能接受最大url长度为8,192个字符。
microsoft internet information server(iis)
能接受最大url的长度为16,384个字符。
通过上面的数据可知,为了让所有的用户都能正常浏览, url最好不要超过ie的最大长度限制(2083个字符),当然,如果url不直接提供给用户,而是提供给程序调用,这时的长度就只受web服务器影响了。
注:对于中文的传递,最终会为urlencode后的编码形式进行传递,如果浏览器的编码为utf8的话,一个汉字最终编码后的字符长度为9个字符。
因此如果使用的 get 方法,最大长度等于url最大长度减去实际路径中的字符数。
理论上讲,post是没有大小限制的。http协议规范也没有进行大小限制,起限制作用的是服务器的处理程序的处理能力。
如:在tomcat下取消post大小的限制(tomcat默认2m);
打开tomcat目录下的conf目录,打开server.xml 文件,修改
<connector
debug="0"
acceptcount="100"
connectiontimeout="20000"
disableuploadtimeout="true"
port="8080"
redirectport="8443"
enablelookups="false"
minsparethreads="25"
maxsparethreads="75"
maxthreads="150"
maxpostsize="0"
uriencoding="gbk"
>
</connector>
增加红色字体部分 maxpostsize="0" (设为0是取消post的大小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