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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企业家看守所身亡,儿子控告4名工作人员:检方因“没犯罪事实”不予立案

作者:中国经济网

来源:潇湘晨报

女企业家看守所身亡,儿子控告4名工作人员:检方因“没犯罪事实”不予立案

唐山市检察院开出的“不立案通知书”。受访者提供

12月30日,王刚从迁安市检察院门口走出来,眉头紧锁。他手里拿着一份唐山市检察院开出的不立案通知书,上面写着:对于其控告的4名玉田县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没有犯罪事实,不符合立案条件。”这一切,皆是因王刚的母亲周广华而起。

她是黑龙江齐齐哈尔人,1990年前后到唐山市迁安市工商联下属一企业工作,当过建筑公司经理,退休后是一家房地产公司的股东。去年6月,其因涉职务侵占罪、行贿罪,被刑拘,羁押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因有病在身,她陆续出现咳嗽、咳痰、咳血,止血效果差。唐山市第一看守所认为周广华已不适合继续羁押,在一年内4次向办案单位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期间,王刚亦曾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未得到回复。

今年9月5日上午,唐山一看第一看守所向玉田县法院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并递交了一份“病危情况说明”。当天下午,王刚迎来玉田县法院变更嫌疑人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的决定书。然而,患有陈旧性肺结核、肺大疱病,被羁押了515天的嫌疑人周广华,于今年9月8日被送至医院抢救,再没醒来。

11月份,王刚对玉田县4名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提出控告——“滥用职权拒不履行法律义务为被告人周广华办理变更强制措施,造成导致周广华死亡的严重后果,应追究其滥用职权的法律责任。”唐山市检方驻涉事看守所检察室工作人员曾对媒体表示,已介入调查。12月30日,王刚的代理律师范辰在接受潇湘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与王刚正在迁安市检察院,等待唐山市检察院宣布该案调查结果。下午4时许,范辰给潇湘晨报记者发来开头提到的不立案通知书,对于这样的调查结果,他称,“在这么一个寒冷的天气,我们觉得很遗憾。”

潇湘晨报记者廖如云 实习生赵鸿婕 杨丽英 朱文静 林颖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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